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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藝術家》第一百四十七章 我要簽她
無論新粉和老粉各自是什麽心情,最後大家都要回到這本《秘密》本身的創作質量來討論。

 理性討論。

 “在書店看完的,結局的時候沒想著作者這次是黑還是白,光顧著哭了,其實我覺得丈夫和妻子都是為了愛的人,彼此不動聲色地撫平所有尷尬,真的特別體貼,同時我必須要說,這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不是嗎,妻子以女兒的身份迎接新人生,丈夫也不用再一輩子糾結這件事。”

 “我不喜歡妻子,她其實可以攤牌,何必惺惺作態的告別?”

 “我以為所謂的秘密,就是夫妻之間的秘密,最後的反轉才發現,原來妻子有了新的秘密,或許這才是書名中秘密二字的意義所在,最後丈夫痛哭,也知道自己該放手了吧。”

 “不喜歡妻子的人,原因大多在於妻子的選擇是迎接新人生。”

 “可如果代入妻子的視角,佔據了女兒的身體,並不是她的本意,那既然已經佔據了,難道真要用女兒的身體,和丈夫繼續做夫妻嗎?”

 “看一半的時候無法接受,看到結尾還是被虐哭了。”

 “這個設定一出來,就必然會虐心,不過以為這個故事很變態的人最後會發現,這本書打的依然是溫情牌,只是以另外一種角度詮釋了愛和放手。”

 “呸!”

 “可惡的不夜侯!”

 理性討論持續不了多久,又開始有新粉急眼了,不過這種心情其實很微妙,類似於大家很喜歡一部電視劇,但特別討厭裡面的某個反派的心情,只是放到這個情境中不夜侯成為了那個和讀者站在對立面的反派。

 於是事情就變成:

 我雖然很喜歡這部,但並不妨礙我罵兩句不夜侯撒氣。

 純粹是很多人沒看過早期黑夜侯的作品,可能只看過《解憂雜貨店》這部溫暖治愈的,所以一時間無法適應不夜侯這種突然的風格急轉彎。

 溫暖到變態……

 這彎拐的確實有點大。

 好在銷量很能說明質量。

 接下來兩天雖然有很多人一邊看這本一邊痛罵不夜侯,但《秘密》的銷售始終火爆。

 業界對於這部的評價也相當不俗!

 很多文學媒體進行了點評:

 “關於《秘密》這部作品,故事形成了經典的不夜侯式僵局,他用一堆好人完成這個僵局,然後用一堆鈍角形成了一個銳利的東西。”

 ——《文學報》

 “不夜侯新書《秘密》的創作,采用了一種編劇式手法,把一個邊緣理念,包裝成一個主流話題,而且這個極端情境、這個腦洞空間,還被不夜侯變成特別真實的故事,實到沒有一處可以追究。”

 ——《秦洲文字報》

 “對《秘密》來講,男主遭遇的並不只是秘密,因為在愛面前人是可以對抗世界的,或者誤以為能夠對抗世界,但世界並不在意你的秘密,最後與你抗衡的,其實是你的內心。”

 ——《家》

 “不夜侯的《秘密》,一個令人悲傷的借屍還陽的故事,一個讓伱越看越糾結,最後連釋然都充滿無奈的故事。”

 ——《速報》

 業內相關媒體通常只會把版面留給那些大牌作家,如今的不夜侯顯然也算是大牌作家了,當然這也和這本《秘密》天然具備倫理話題性有關,簡單說就是這本書噱頭十足!

 而作家成功轉型編劇後有一個優勢,就是版權更好賣了。

 很快江城就聯系林知白,說是有影視公司負責人想買《秘密》的影視版權。

 “可以賣。”

 林知白不缺好劇本,自然不會在乎《秘密》的影視版權,這部前世也被本子改編成電影了。

 “價格你去談。”

 “好的。”

 江城察覺林知白對影視版權的態度後,又補充道:“那我乾脆把《解憂雜貨店》的影視版權也賣出去吧,之前有人問價來著。”

 “行。”

 林知白道:“包括我之前那些短篇,誰想買版權的都可以出手,不是還有幾個短篇麽。”

 江城笑了起來,“看來鯤鵬要專門成立一個版權部了。”

 林知白:“你看著辦吧。”

 江城嗯了一聲,然後說起疾風傳媒的事情。

 “疾風傳媒那個視頻網站答應以一個相對低廉的價格賣給我們,但有一個附加條件,希望疾風傳媒可以佔股百分之二十。”

 不徹底賣?

 林知白啞然失笑,他能理解疾風傳媒這是想抱鯤鵬的大腿,但視頻網站一旦成功做成網飛模式以後的盈利能力一定不會差,給對方留百分之二十的利潤點?

 “繼續磨。”

 林知白直接說道,業內那麽多視頻網站,也不是非要疾風視頻不可,只是這家網站目前看來最合適罷了,可條件實在談不攏的話,林知白會考慮換個網站收購的,反正他不著急,鯤鵬現在的產業規模,還撐不起這種網飛模式的崛起,就算收購成功前期也一定會虧損營業。

 ……

 這天。

 八月三十號。

 林知白眼看著就要大二開學了,準備提前搬到哥哥給他安排的那個水雲居別墅。

 姐姐林熙今天沒有事,直接道:“我送你過去。”

 “好。”

 林知白告別父母后,坐上林熙的車。

 前往水雲居的路上,林熙忽然開口道:“小黑你還記得韓月霜嗎?”

 林知白:“嗯,怎麽了?”

 韓月霜參加《我是歌手》一路衝進了決賽,期間的表現非常好。

 林知白也一直在追節目,自然把對方的表現看在眼裡,可以說是很欣賞了。

 “她是齊洲某娛樂公司的歌手,最近合約快到期了。”

 林熙道:“我想把她簽到我們十部,但納森和天光也想簽她!”

 林知白微微挑眉。

 三大搶奪韓月霜?

 有點意思啊,不過以韓月霜表現出來的潛力,和她在舞台上的實力,以及她的個人形象來看,引發三大爭搶實屬正常。

 “合約到期的話……”

 林知白若有所思道:“她不打算和齊洲那邊的公司續約嗎?”

 “嗯。”

 林熙顯然做過調查。

 “韓月霜憑借《我是歌手》紅遍秦洲之後,商業價值暴增,不過這個圈子就是人紅是非多,共患難容易共富貴難啊,她最近和簽約公司以及經紀人產生了不少矛盾,應該不可能再續約了,所以她現在是秦洲歌壇最誘人的香餑餑,幾乎所有夠資格的公司都加入了競爭。

 公司內部也做過評估了。

 韓月霜以後至少可以成長為一線女歌手裡的佼佼者,如果遇到厲害的作曲人捧她,就算是將來成為歌後是有可能的,這份潛力足夠各方打破狗腦子也要搶到手了。”

 未來有機會成為歌後的女人……

 林知白虛眯起眼睛,“她有明顯的個人意向嗎?”

 林熙道:“韓月霜目前和三大都有接觸,不過我感覺她對神話很有好感,畢竟她是參加我們神話的節目才走紅的,沒有《我是歌手》外界都不認識她是誰。”

 林知白笑道:“那姐姐希望很大。”

 林熙歎了口氣,“你是不是忘了神話有十個部門啊,包括我在內神話的十個部門都在聯系她,所以她就算最終選擇神話,從幾率來說也只有十分之一的可能會進入我的部門,除非……”

 “除非……”

 林知白替林熙說了接下來的話,“姐姐能拿出別人拿不出的條件。”

 林熙笑了,“知我者小黑也,那我這個部門最得天獨厚的條件就是我們白帝老師咯。”

 “……”

 果然在打自己的主意,難怪今天主動送自己去水雲居。

 林知白當即道:“我手上沒有適合她的歌,以後或許能創作出來,但這種事情不好保證的。”

 “好吧。”

 林熙似乎也並非勢在必得,“我想著只要韓月霜別去林柳的部門,那其他的什麽都好說。”

 林知白淡淡道:“林柳都臭了,韓月霜會去?”

 林熙撇了撇嘴,“你可能不知道吧,林柳的部門裡有曲爹衛千相坐鎮,所以她個人聲明再怎麽臭不可聞,那曲爹也是香的,對於歌手來說吸引力顯而易見。”

 “衛千相……”

 林知白皺了皺眉,此人是神話娛樂的三大曲爹之一,好像一年到頭沒來公司上過班。

 “放心啦。”

 林熙以為林知白在擔心,連忙開口道:“衛千相這種級別的曲爹,雖然在林柳的部門,但林柳根本指揮不動人家,這些曲爹和公司關系是很平等的!”

 頓了頓。

 林熙笑著說道:“她應該也不敢代替衛千相和韓月霜承諾什麽, 況且競爭對手太多了,整個秦洲樂壇都對韓月霜感興趣,就算林柳的優勢也不見得有多大,別人家又不是沒有曲爹。”

 “嗯。”

 二人談話間,車子抵達了水雲居,林熙沒有進去坐坐的意思,說是公司那邊還有事兒。

 目送姐姐離去。

 林知白突然拿出手機,撥通了江城的電話,“有事情交代你去辦。”

 “老板請說。”

 “鯤鵬的音樂部只有一個楚辭,是不是太浪費資源了,你以鯤鵬代表的名義,聯系韓月霜吧。”

 林知白笑著道:“我要簽她。”

 朋友的新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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