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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三十、我就只是1個懂法的律師而已…
  看完升旗儀式,其他三人便是打車回去繼續睡覺,拒絕了李晨遊玩天安門的美好建議。

  而李晨也沒有強拉著他們,選擇一個人閑逛。

  下午三點,李晨坐上火車準備返回魔都,想要欣賞一下路上的風景,他們幾個則沒有那個雅興,選擇乘坐飛機回去。

  進入火車內,找到自己的座位,李晨也感覺有些困乏,便是打算眯一會。

  “你能不能管一下你家的小孩?”

  一個聲音將他吵醒,李晨看了一眼,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開始,自己的旁邊多了一位年輕的長發美女。

  記得上次被人提醒道歉的時候,自己的旁邊還是一位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把他叫醒的主要原因是因為他的肩膀上還殘留著李晨的口水印記…

  女人站起身來面帶氣憤,李晨也是面帶好奇的看了一眼後面一眼,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怎麽了,你這麽大一個人跟小孩計較什麽?”

  ……

  聽了半天,李晨也是大概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小孩比較調皮,沒事就踢一下前排的座位,把這位女士給踢得不耐煩了,這才站起身來想要勸導對方,讓他們做家長的管好自己的孩子。

  而家長也是個硬茬子,大概是認為在這種公共場合被別人教訓丟了面子,一口一句自己的孩子還小,甚至出口辱罵他旁邊的這位女生。

  還真是一個好漢三個幫。

  怪不得小孩會如此不懂禮貌…

  而那年輕的姑娘又豈會是三人的對手?很快就敗下陣來。

  也就在這時,戰況升級。

  男孩的媽媽率先出手,一個巴掌呼到了人家姑娘的臉上。

  那年輕的姑娘被打的走了神,一時沒反應過來。

  見那女人打了自己還在罵罵咧咧也是忍不住進行還擊。

  女潑婦的戰鬥力十分強悍,那姑娘完全不是對手。

  兩人拉扯的過程中,姑娘還被推到了李晨的身上。

  李晨有些無語,只能起身拉架。

  他敢對天發誓,一開始他是絕對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對待這件事,只是單純的想要把戰鬥的雙方拉開,根本不存在拉偏架的行為。

  而那潑婦的老公一見他的老婆被人欺負,也是站起身來準備動手,更是狠狠的踹了李晨一腳。

  還沒來得及倒下,對方又緊逼了上來。

  見沒了後路,李晨也不在打算退讓。

  你既然真想跟比劃比劃,那就來吧,老子把你弄死了也是正當防衛,畢竟這麽多人看著呢。

  看到列車員的身影,李晨急忙捶上兩拳先回個本再說。

  列車的過道有些狹窄,再加上有旅客拉架,這完全限制了李晨了輸出的空間,不然一定要讓對方體驗一下什麽叫做被跳起來捶的快感。

  列車員來到之後便是將戰鬥的雙方強行分開。

  而那男人被拉開後還是有些不服,感覺自己有點吃虧的他便是抬起自己的左腳做出踹人的動作。

  那左腳上穿著的黑色皮鞋也是不受控制的飛了出去,剛好落到了李晨前排的餐桌子上。

  那位置上坐著的幾名旅客,看著自己面前這突然起來的皮鞋陷入了沉思。

  這還真他媽是人在車上坐,鞋從天上來。

  尤其是這隻皮鞋,還散發著刺鼻的味道…

  兩方人馬被分別控制住,隨後交給下一站的鐵路武協局。

  一開始的時候,

鐵路武協還打算調解,見到李晨態度如此強硬後也是沒了調解的欲望。  “知道你的行為是什麽嗎?”

  李晨坐在審訊室內,他的手機和隨身用品已經被警方暫時扣下。

  “見義勇為加正當防衛。”

  審訊他的警察一聽他這麽說頓時就樂了。

  “還見義勇為正當防衛?伱這是互毆你知道麽?”

  見對方不願意和解,兩個警察也是換了表情,用著審訊的手法跟他錄口供。

  “警察同志,我對你們的行政處理不認可。”

  李晨聞言看了看他們認真的說道:“正當防衛法第二十條有明確規定: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

  “而我剛開始的目的,也只是想要製止他人實施暴行,而那人也是不問青紅皂白,上來就對我進行毆打。”

  “列車的空間狹窄,完全不利於我采取緊急避險,所以只能采取正當防衛的方法來製止對方的暴行,從而保證我的個人利益不在受到侵害。”

  “而整個過程中,坐在我旁邊呢位置的那位女士, 一開始也是正常的與他們進行理論,闡述事實,並要求他們的家長做好父母應盡的義務。”

  “卻不想,對方聽完後先是出口辱罵,隨後動手對我旁邊的女士進行毆打,而我旁邊的那個女士更是被施暴者按到了我的腿上。”

  “在這種情況下,我也只能將他們分開,製止對方的暴行。”

  “綜合上述,我的行為只能是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而並非你們兩個口中的互毆。”

  “如果你們非要把我定性為互毆,那我肯定是有異議的。”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押等行政強製措施和行政強製執行不服的,被執行者有權提起行政複議。”

  兩名警察聽他這麽說臉色瞬間陰沉了下去:“你是在跟我們普及法律?”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李晨看著他們兩個露出冷笑說道:“要是你們敢對我動手,我保證你們這輩子都穿不上這身警服。”

  “你是什麽人?”

  年輕的警察看了看忍不住皺起眉頭。

  這個家夥怎麽懂得這麽多?

  “我只是一名律師。”

  李晨見狀面無表情的回道:“一個十分懂法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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