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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三十四、打人了還想走?
  火車打人事件被人傳到了網上,立刻成為了熱點話題,不少網友都在等著都成公武協他們心目中最公平的處理意見。

  發文後的都成武協的公眾號下出現了三種不同的聲音:

  第一種是不滿。

  人家姑娘明明是被打的那個,還手後為什麽也會被處罰?

  還有人按照分析起了還手的因素:

  在公共場合下當眾被人扇耳光,這麽多人看著,誰能受得了?

  你們不能按照聖人的標準來要求我們吧?

  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被打的治安處罰罰款二百,打人的治安處罰罰款五百?

  如果處罰人家小姑娘,那打人者就應該更狠一點才對。

  第二種則是站在上帝視角來合理刨析案件的,認為武協的處理方法沒有問題。

  當然了,這種聲音被失去理智的網友給罵慘了。

  第三中聲音則是分析案件:

  如果那個李某是見義勇為和正當防衛,那這件案子就不能夠按照治安處理來對待。

  就像李晨說的:

  我們是一個案子,為什麽會出現兩種判決?

  如果他們是治安處罰,那我的行為又何談正當防衛?也應該給我按照治安處理,進行治安拘留,畢竟當時我打人的時候可是很凶的。

  那我的行為既然是正當防衛,那這件事就不應該是治安處理。

  民事糾紛上升為刑事案件,可以根據被打的傷情來判斷。

  輕傷沒有那麽嚴重,如果重傷的話……

  而李晨要的受傷部位是頭部…

  “為什麽沒人說這個李某呢?”

  簡單的看了一眼評論,高隊有些心累。

  所有人的視角都盯著被打的雙方,李晨的問題卻被他們給忽略掉了。

  “把這條帖子刪了吧。”

  將手機還給劉捷,高隊開口說道。

  “要刪除所有網友的帖子,將評論區設置不可評論?”

  劉捷聽言後開口回道:“這樣不太好吧,會加重事態的影響。”

  “我讓你刪除治安處罰的帖子。”

  高隊聞言後嘴角微微一抽。

  刪除網友的評論設置成不可回復?

  要是真這麽做還不得徹底炸開鍋咯…

  “刪除這個帖子?”

  劉捷聞言站起身來看著他說道:“高隊,你知道你自己在說什麽麽?”

  武協的公眾號代表著權威,肯定不能這麽做。

  “你先把帖子刪了,我去找一趟張局,把這件事匯報給他,等我回來後再說。”

  說完高隊便是走出宣傳室,來到三樓,敲響了局長辦公室的房門。

  而局長聽取了他的匯報後,給出了四個字:

  實事求是。

  都成市第二人民醫院。

  醫生房間。

  “小夥子,你這情況看起來很健康啊,伱確定你的頭部受到了撞擊?”

  醫生拿著手中的各種報告,看向坐在他旁邊的李晨開口詢問。

  “醫生,這事我肯定不能說謊啊。”

  “你不知道當時…”

  李晨聞言便是又把自己的遭遇說了一遍,聽的醫生和旁邊的高隊都有些錯愕。

  好家夥,按照你那麽形容,他那一腳沒有個二十年的功力怕是都做不到。

  “張醫生,這麽開能行麽?”

  高隊拿著醫生給的診斷結果還是有些糾結。

  這樣算不算造假?

  張醫生聞言後推了推自己的眼鏡看向他有些不滿。

  你在質疑我的專業?

  “如果你對我的診斷結果有異議,可以向我們醫院的院長反映。”

  聽他這麽說,高隊嘴角微微一抽:“我不是這個意思。”

  “車廂內的視頻我也是看過的,他是被踹了一腳撞到了座椅上不假,可那種撞擊力度怎麽可能會引起輕微的腦震蕩?”

  這件事能不能上升到新的高度,主要取決於李晨的傷情報告,因為姑娘那邊連輕傷都構不成…

  “頭部這個位置,是人體最脆弱的部分。”

  張醫生聽他這麽說也是放緩了自己的語氣,開始為他解答。

  “拍的片子沒有問題,但是不能夠排除有輕微腦震蕩的可能,不管你們去哪醫院看,結果也都會是這樣。”

  腦震蕩這個東西,是真的不好檢測…

  走出醫院,看著站在醫院門口抽煙的李晨,高隊越來越感覺自己違背了原則:“腦震蕩你還抽煙?”

  “頭疼,抽根煙來緩解一下。”

  李晨見狀揉了揉自己額頭說道。

  “這是給你開的藥,可以緩解頭疼的。”

  高隊將藥瓶交給對方:“使用方法都寫在上面了,要記得按時吃藥。”

  “知道了。”

  李晨接過藥瓶看了一眼,隨後擰開蓋子直接吃了下去。

  高隊見狀嘴角微微一抽。

  兄弟,你不用這麽拚吧?

  當著我面生吞?

  兩人坐在警車上,李晨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

  “這件事會以尋釁滋事加擾亂公共秩序提交給地檢署,你到時候很有可能會以受害者的身份被地叫署問話,還會接到法院的傳喚。”

  “嗯,我知道了。”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

  這個罪名是他給出的建議。

  在公共場所,對一個勸阻者大打出手,這本身就是尋釁滋事。

  在火車上動手, 也是擾亂了公共秩序,情節十分的惡劣。

  而自己作為受害者,被他們打成了輕微腦震蕩…

  還有更加重要的一點。

  對方是團夥作案,三人以上…

  綜合所述,給他們按上這兩個罪名也是沒有問題的。

  都成市武協局。

  打人的兩男一女分別坐在審訊室內被看管起來。

  過了一會,房間門被推開。

  “劉佳偉?”

  警察拿著著手中的信息表看著男人開口問道。

  “是我。”

  “跟我來吧。”

  說完便是扭頭走了走了出去。

  來到信息采集房間,劉佳偉按照警察的要求又走了一個流程。

  “以前有沒有案底?”

  “有。”

  聽到回復,男警察聞言抬起頭來看了他一眼:“有案底還敢動手打人?”

  劉佳偉聞言後沒有回話。

  男警察見狀便查了一下他的個人信息,發現他曾經多次被當地警察治安處罰,理由也都是互毆。

  治安處罰雖然不算案底,可它會影響地檢署甚至審判院的直接判斷。

  與普通人相比的話…

  走完整個流程,劉佳偉心裡也是感覺有些不對勁。

  “警察同志,請問我們什麽時候能出去?”

  警察聞言看了他一眼:“動手打人了你還想出去?”

  “不是說治安處罰麽?”

  劉佳偉聽言後瞬間害怕了起來,說話的語氣也是有些顫抖。

  不會被判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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