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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八十六、你自己承認的威脅論,那他就是威脅論!
九點二十八分,法官吳磊和另外兩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一同進入審判室。

孫檢察員見他走入審判室,也是收起自己的笑容,與李晨和齊懷安一同望向法官。

坐在審判長位置,吳磊目光在雙方位置掃了一眼開口說道:“今天把你們叫過來召開庭前模擬會議,主要是圍繞著雙方答辯的內容進行模擬開庭,基本的流程也都跳過,直接進入答辯環節。”

吳磊拿著李晨的答辯稿,看向兩人的方向:“為了節省時間,齊律師你就不要說了,李律師你直接說出伱的答辯意見好了。”

齊懷安聞言忍不住嘴角微微一抽。

那我走?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好的。”,隨後將自己的目光看向檢察員:“對於這次事件,我主要有四點辯護意見。

第一,楊昊的行為。

在酒吧中,楊昊先是故意挑釁,拿煙灰缸砸向劉曉輝,後又因劉曉輝準備反擊,認為是對自己的再度挑釁,從而加大了對劉曉輝的挑釁,並拿酒瓶威脅其他人不要多管閑事,其本身的威脅手段嚴重威脅到了想要來製止衝突的其他人和劉曉輝本人。

第二,劉曉輝的還擊。

第一次還擊,是不符合正當防衛的司法定義,而劉曉輝也是被朋友勸阻,酒瓶被人拿下後采取道歉認錯的手段想要化解矛盾,卻被楊昊一直用語言威脅和挑釁,他的還擊是屬於正當防衛的。

而根據對方的目的性和侵略性手段來看,他的防衛措施並沒有不當和越界,因為楊昊的目的就是抱著要弄死劉曉輝的態度來實施侵害。”

“你是怎麽確定楊昊是打算弄死劉曉輝的?”

聽到這裡,孫檢察員也是忍不住開口搭話:“因為從事實來看,楊昊雖然威脅卻沒有實際性的任何操作,他也沒有主動發起攻擊。

根據監控視頻和其他人的反應綜合判斷,楊昊雖然有錯在先,但他的後續動作也是劉曉輝的不當舉動引起的。”

李晨聞言沒有回話,帶著疑惑的目光望向法官。

不按正常的辯論程序走了?

“庭前模擬答辯,可以自由答辯。”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好的,法官。”

目光望向檢察員,推了推自己的眼鏡放下手中的答辯稿,隨後開口說道:“一件事情,從起因到結果都要有個過程。

而本案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楊昊過意挑釁在前,先拿東西砸了劉曉輝,他是過錯方。

而劉曉輝的還擊動作,我們也可以推斷為喝多了酒,又或者年輕人火氣大,但最後不是被人製止住了麽?”

“製止住了他的行為,但並不代表消除了他的影響力。”

孫檢察員再次接過話來:“因為楊昊在一開始就認為劉曉輝在挑釁他,所以才會有接下來的舉動。”

“那您的意思就是,劉曉輝因為還擊動作也成了過錯方?”

李晨聞言一臉嚴肅的看著孫檢察員說道:“那面對囂張的楊昊的行為,他當時就應該賠禮道歉是麽?”

“我並不是沒有說劉曉輝是過錯方,而只是闡述整件案情。

從事實上來看,正是因為劉曉輝的下意識動作,在楊昊的眼裡是繼續挑釁,才會發生了後續的事情不是麽?”

孫檢察員目光望向李晨:“我們也沒有說過劉曉輝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只是因為他的防衛手段超過了一定的量。

而你的辯論意見從實際上來說是不存在的。”

“怎麽就不存在了?”

李晨聞言開口說道:“從主觀上來說,楊昊的行為對於劉曉輝確實存在了威脅,他也一直想要回避威脅,

客觀來說,楊昊的行為也是正在進行威脅。關於這一點,我們從其他人的身上也能夠看出來不是麽?

總不能因為楊昊沒有實施就否認了所存在的事實吧?”

“你說的事實先不否認,但案件總體,從爆發到結束,劉曉輝一直是主動方,對方完全沒有了還手之力,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劉曉輝還拿啤酒瓶去捅楊昊,造成對方失血性休克死亡的事實,那麽他的行為就是防衛過當型故意傷害。”

“劉曉輝之所以這麽去做,不還是因為對方的言行舉止已經威脅到了他的人身安全嗎?”

李晨看向檢察員借口說道:“如果對方沒有張口閉口想要弄死劉曉輝,那他的反應就是防衛過當,就是借著所謂的正當防衛想要弄死楊昊。

那麽他的這種行為,定性為謀殺也不足為過,而事實是什麽?

楊昊出言挑釁,利用威脅的話語來限制劉曉輝的自由,使整體事件的真正過錯方本末倒置。

本身沒有過錯方的劉曉輝,為了保證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得已去賠笑臉道歉求放過。

面對這樣的情況,他的還擊從一開始就很明確,而楊昊對於劉曉輝的行為也並沒有還手,這就加大了劉曉輝內心的恐懼,從而做出了捅他的動作。”

“你說的這種行為和目的性,只是一個假設定義,並不能作為現實中發生的主要依據。”

“我們不能憑借著個人的想象來判斷一個人是否存在威脅性。”

“我說的這個並不是假設,也是在案件中真實存在的,是可以通關其他自然人的一個歸納性判斷依據。”

李晨繼續接過話來:“從酒吧的老板到雙方的朋友綜合反應,就可以確定對方危險性的事實,如果不是這樣,為什麽楊昊在舉起酒瓶的那一刻劉曉輝的朋友為什麽會後退不敢管?

如果我的假設並不是真正存在的, 那麽從雙方的朋友到酒吧的老板,應屬於同案犯。

最基本的一個,在雙方爆發矛盾前,都有明顯製止矛盾的行為,在爆發後卻都是坐在一旁不聞不問,從嚴格意義來講,劉曉輝和楊昊之間的衝突行為,也是他們雙方默許的結果。

而酒吧的老板,在發生矛盾後不出面製止,負有主要管理責任,在案發後也沒有采取救護措施,與楊昊失血性休克死亡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請注意,楊昊的真正死因,是流血性休克而不是直接死亡,在案件的發生後,劉曉輝和雙方的朋友還有酒吧的老板,都是一副淡定的狀態,和見死不救沒什麽區別。”

李晨緊盯著檢察員看開說道:“而對於其他人的責任,你們地檢署不也是有了明確的劃分,也同樣認定了楊昊的威脅性麽?

要不然怎麽不一起起訴,而是采取了不同的處理措施?

酒吧的老板,只是給了一個治安處罰,其他人也是作為案件的證人。

如果不存在威脅論,那他們又憑什麽能坐在證人席上?”

孫檢察員聞言目光望向審判席上的法官吳磊,發出求救的信號。

吳磊見狀立刻低頭看向旁邊的證據進行對應。

嗯……

確實是這麽回事…

案件到此結束吧,不往後寫了,下一章收尾算了,真搞不懂,寫詳細了叫水,不詳細叫虎頭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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