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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一百零三、網友提問:我有1個朋友…
“李律師能聽我說話麽?”

 連麥成功,李晨將思緒拉回網友身上,不在看那些沙雕彈幕:“可以聽到,你有什麽想要谘詢的。”

 “是這樣的…”

 男網友開始講述了他的故事:

 他有一個朋友,因為涉嫌幫信被執法單位給抓了…

 聽起他的故事,直播間內的網友又開始整活:

 “兄弟,別什麽朋友了,大家都是明白人好麽?”

 “張三:你人還怪好來,替你的朋友問事。”

 “張三:伱如果不坦白的話,我可能幫不了你。”

 網友也注意到直播間內的彈幕,也決定不再隱瞞:“好吧,我承認,這個朋友就是我自己。

 有關於犯法的事情,我從來都不敢去做,和那個網友溝通的聊天記錄也沒有刪除,可以證明我並非明知,我真想不通,為什麽這樣還說我是明知?”

 直播間的彈幕開始回復:

 “笑死我了,你都跟人家刷臉取現了還說你不是明知?”

 “貸款?你這是給自己的借口吧?”

 “我沒有!”

 男網友聽到這裡情緒徹底激動了起來:“如果我真的知道,怎麽判刑我都認,這是我活該,因為我的行為讓受害者的錢從卡裡走了出去,可是我明明不知道!

 而且,我新辦的銀行卡,莫名其妙走出去好一千多萬,從頭到尾我就刷過一次臉,手機有驗證碼,到底是怎麽走的?”

 “啊對對對,你沒毛病,你是受害者,你是被冤枉的!”

 “張三:這位兄弟無罪,我說的!”

 “兄弟,你應該把這些想法說給抓你的人聽,我們信你也沒用啊是吧?”

 “抬走抬走,下一位,十個九個說自己是被騙的,真的好搞笑。”

 李晨見狀也是推了推自己的眼鏡,停止網友之間的繼續對線:“這位網友,我先把你抱下來,你呢也平複一下自己的情緒,聽我跟你說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呢,我們要準確認識幫信罪的準確定位,他裡面有一個十分有意思的詞語,叫做明知。

 而明知呢,我上一次也講過可能是沒有具體說明。

 什麽叫做明知,從主觀意義上來講,就是你知道對面的那個人是犯罪分子而幫助他實施犯罪的行為,就叫做明知。

 客觀條件,這個定罪的方向十分的廣泛。

 舉個例子,你把銀行卡交給了對方操作,中間來回轉了幾十萬甚至更多的錢,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不正常的。

 人家拿自己的錢轉帳,為什麽要借用你的銀行卡,之後倒給你錢?

 如果這筆錢的來源是合法的,也完全沒有必要從我們手裡走對吧?

 當然了,如果你確實有證據能夠證明你自己不是明知,也有可能觸犯的就不再是幫信罪而是其他的罪名,因為在銀行辦卡的時候就有明確規定禁止出售、出借銀行卡等相關規定,從你把卡給第三方的時候就已經犯法了。”

 看向直播間,李晨繼續解釋:“知道也好,不知道也罷,實際上沒有多大的意義,因為現實中,犯罪分子就是用你的銀行卡走的這筆錢。

 而律師能做的,就是幫你減輕這個罪名的危害性。

 實刑能不能判緩刑?金額不大的情況下能不能做到不起訴,這還要看律師和地檢署之間的溝通,還有你本人對自己的罪行的一個認識。

 你如果堅持自己是沒有罪,並且有足夠的證據能證明自己確實不屬於明知的推斷,那你就是無罪。”

 跟網友解釋完,李晨又看向直播間:“其實大家的戾氣也沒有必要那麽重,因為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他們也確實是被騙的,這是我自己的認為。

 為什麽這麽說呢?

 咱們換個角度來講,如果這個持卡人是你,你會不會冒著百分百被抓的危險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犯罪分子使用?而且事後才不過給幾千塊錢。

 受害者受到不法分子的蒙蔽被騙錢,為的是那蠅頭小利,而持卡人也是這樣,都是為了蠅頭小利,也屬於是受害者。

 幫信罪是屬於犯罪,但並不是他們騙走你的錢,這一點我們一定要搞清楚。

 最簡單的區別:

 詐騙罪三千入檔,起步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而幫信罪最高也就半年起步,最高三年。

 你像流水過百萬甚至千萬的,基本上也就一年左右,半年居多。

 這要是詐騙罪,這麽多錢這輩子都夠嗆了。

 仇視犯罪也分種類,幫信不等於犯罪分子,他們也是受害者。

 退賠取得諒解書,還給自己留下案底,也算是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大家就沒有必要再去戴有色眼鏡了。

 因為真正該死的是那些身在國內或者MB等地的詐騙分子,他們才是真正的源頭,是屬於兩頭騙的人渣,”

 安撫好直播間的網友,李晨繼續新的連麥:“好了,讓我們有請下一位受害者…”

 連麥開始,新的網友爬上麥序:“李律師您好。”

 “你好。”

 李晨點了點頭:“你有什麽想要谘詢的麽?”

 “我不是谘詢犯罪,而是有其他的問題。”

 “是離婚類的麽?”

 李晨見狀一本正經的開口回道。

 網友聞言開口說道:“也不是,是有情感類問題想要谘詢。”

 李晨聞言果斷斷開連麥:“有請下一位網友。”

 我一個律師,你不跟我聊案件你跟我扯感情?

 一隻大皮修:???

 “我想關於規矩我很早之前就跟大家講過。 ”

 李晨看見彈幕推了推自己的眼鏡:“想要連麥的朋友,一定是真實遇到問題的,而主播也會盡量的去為大家解答,前提是在一個律師職業范圍內的事:

 比如說刑事、民事等諸多問題,而不是說什麽情感谘詢,而我也沒有將業務擴展到這個范圍。”

 連麥接通,新的網友爬上麥序。

 “李律師,能聽到我說話麽?”

 李晨聞言點了點頭:“可以聽見,你是有什麽想要谘詢的?”

 網友聞言頓了頓:“是這樣的,我有一個朋友,托我向您谘詢一個問題…”

 緊接著,男網友講出了他的問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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