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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一百五十六、怎麽連個證人都沒有?
魔都機場。

 李晨坐在候機室內等候通知,有些無聊。

 此刻時間才剛剛十二點鍾,距離起飛時間還有一個多小時,只能刷視頻來打發時間。

 看著鬥音帳號推給他的大長腿,李晨簡單的看了一眼便是直接劃走。

 哪有那麽多大美女,不過是濾鏡特效罷了…

 時間來到一點鍾,手機電量也被消耗了一半,李晨把手機重新放入褲兜之中,靜靜的等待。

 一點零五分,聽到候機室消息的李晨拿著自己的行李準備登機。

 飛機需要三個小時才能落地,李晨便有了休息的想法。

 下午四點二十五,飛機落地,李晨拿著自己的行李走出機場,打算先找個地方落腳。

 在網上定好酒店,在手機上的叫了一輛私家車,等了幾分鍾後車子抵達他的位置,上車準備前往酒店。

 二十分鍾後,車子抵達酒店,李晨拿著自己的行李進入酒店,從酒店的前台拿了房卡坐上電梯,前往自己預訂好的房間。

 進入房間,把行李放在一旁,躺在床上,放松一下自己的心情。

 因為明天還有一堆事要處理,李晨並沒有其他的打算,早早的進入了夢鄉。

 次日。

 早上八點鍾,鬧鍾響起。

 李晨關閉手機鬧鍾,伸了伸懶腰前去洗漱。

 洗漱完畢,換上正裝前往審判院申請閱卷。

 八點五十,李晨來到審判院,準備申請閱卷。

 因為案件即將開庭,審判院並沒有讓他走流程,當天就同意了閱卷請求。

 時間在下午三點,李晨離開審判院準備前往懺悔所去申請見當事人。

 十點鍾,李晨抵達張振宇被關押的懺悔所,提交自己的相關材料靜靜等待。

 十點二十分,得到允許後的李晨也是成功見到那位“行凶”者。

 坐在接待室內,看著對面的青年:“張振宇,我叫李晨,是你家裡人委托替你辯護的辯護律師。”

 李晨拿出自己的委托書,遞給對方:“你看一下吧。”

 張振宇聞言接過委托書,很是隨意的看了一眼便是放在一旁:“李律師,我這個案子,還能無罪辯護麽?”

 這才是自己最為關心的點。

 如果能無罪辯護,那自己可以考慮一下,如果不能,那也沒有必要在掙扎了。

 就像上次的那個律師,他告訴的自己就是要認罪認罰來減輕自己的罪行,積極獲得被害人的諒解。

 因為他的的確確殺了兩個人,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死刑和有期徒刑,二選一。

 張振宇選擇了死刑。

 因為相對於漫長的坐牢期,還是死刑比較痛快一些。

 有期徒刑,十幾年左右,那還不如直接殺了他一了百了。

 氣的律師直接開口大罵他沒有良心,一點都不知道為他的父母考慮。

 可…

 真被判了那麽多年,出去後又該做些什麽呢?

 與其是這樣,還不如讓自己的父母放棄救自己的想法,不要在折騰了…

 “能不能無罪辯護,還要看證據,”

 李晨打開自己的筆記本準備記錄自談話的內容:“伱父母找我的時候,很多事情都不詳細,問他們也都說不知道,所以裡面的具體細節還得問一下你。”

 張振宇聞言沉默了一會。

 對於律師,他的印象很不好。

 “你得告訴我問題,我才能更好的去為你辯護不是?”

 看到他的神情有些糾結,李晨也是隱約猜到了什麽:“說不定還能進行無罪辯護呢。”

 “能無罪辯護麽?”

 聽到這句話是,張振宇抬起頭來,眼神之中帶著一絲絲的渴望。

 “因為你父母跟我說的,是你在學校被人欺負了,才被迫拿刀進行反擊,如果在這個過程中,你一直都是無錯方,又有證據能夠證明你是無錯方,那就可以進行無罪辯護。

 因為正當防衛,是指被侵害人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所采取的防衛手段,並沒有規定說被侵害時不能拿刀進行防衛。

 如果對方一直對你侵害,那麽在侵害的過程中你的防衛手段就是正當防衛。”

 聽到這句話時,張振宇壓抑在心中的委屈徹底爆發:“這真的不怪我,是他們先欺負我的,我明明什麽都沒做,他們為什麽還要欺負我?”

 李晨開始記錄他說的內容:

 1、當事人遭受到不法侵害…

 “具體是怎麽樣的呢,總不能說人家沒事就來找你的麻煩吧?”

 張振宇聞言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當天晚上我正在睡覺,突然就被別人給打醒了,我還以為是在做噩夢,然後繼續睡覺。

 剛閉上眼,又被人給打醒,然後還把我拉到了寢室外面。”

 “你是說他們先動的手對你實施了毆打,還把你拉到了寢室外面”

 李晨聞言後一臉認真的看著他說道:“如果是這樣,那你的行為就是正當防衛,這是一點毋庸置疑的,因為你一直屬於被人毆打的過程,對方還把你拉到寢室外,而案件的事發點,又發生在學校,對你的本身影響是巨大的。”

 李晨已經早到了案件問題的突破口,繼續詢問:“你說他們打你,這些行為有沒有人為你作證?”

 張振宇聞言搖了搖頭,李晨聽言一臉懵逼。

 不是吧?

 這哥們人品這麽差的?

 “你們一個宿舍的人都不願意為你作證麽?”

 李晨聞言有些不好相信。

 按照正常的思維邏輯來說,一個宿舍應該感情最好才對。

 除非你不合群…

 張振宇聞言搖了搖頭說道:“我不清楚,因為我平常在宿舍都不怎麽說話的。”

 “那就不好辦了。”

 李晨聞言看向張振宇開口說道:“你說他們打你, 得拿出具體的證據來才行,光說沒有用啊。

 之有證明你的問題,才能解釋清你後面的應對手段。”

 張振宇聞言繼續沉默,他不知道自己該怎麽辦。

 早知道會有這麽一天,當初他就加入了宿舍的群體了,也不至於弄到今天這幅孤立無援的處境…

 會見的時間只有半小時,而半小時的談話過程中,李晨對於案件也是有了大概的判斷。

 按照對方所言,輕罪辯護也只能通過認罪認罰來處理,無罪辯護更是無處談起。

 因為他的證據,主要來源就是他的個人陳述。

 有點難辦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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