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直播普法,我被網警關注了?》二百零六、有理走遍天下,懂法才能不怕!
“關於大家說的問題,我只能說一點。

 是你做的,你百般抵賴都是無用之功,只要你犯了法,終有一天會被繩之以法。

 反過來說,你沒有犯法,任何人都不能讓你來背這個鍋。

 如果大家真有遇到執法單位有違規的情況,你自身也是沒有任何的問題,可以聯系我,我會站在大家的角度用法律來維護咱們的合法權益。”

 李晨趁機又給自己打了一波廣告,而網友們也開始吐槽:

 “不愧是你,李老板!”

 “我在講述人間現實,而李老板去趁機打廣告。”

 “李律師,你真的敢和執法單位對頂?我上次找了律師,開庭之前說的豪言壯志,開庭之後屁都沒放一個(憤怒)”

 “李律師,我家豬難纏大出血,找你可以麽?”

 李晨挑選彈幕進行回復:

 “這個東西不叫打廣告,而是你們的迫切需要。

 在案件之中,你們身為當事人,又頂著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說的話很難被執法單位去采納,這時候就需要律師進行介入,利用自身所學習的法律知識為給你們辯護。

 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麽,或許你的行為沒有可以辯護的點,所以律師才在審判庭上默不作聲。

 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你找了當地的律師,他們會注重人情世故,不願意去替你說話。

 母豬大出血,可以找個獸醫,也可以在網上花錢買個母豬產後護理,這本書網上售價九塊九,也不算太貴。”

 喝了口茶水,李晨繼續說道:“我們現在繼續講述張三的案件。

 說張三在一家游泳館,屁股下面坐了八個游泳圈。

 李四游泳又一次遇到了險境。”

 李晨面帶微笑,直播間內的網友看到了李晨的笑臉開口吐槽:

 “這個李四,不會游泳老是逞能!”

 “看到李律師的笑容,我感覺三哥這次無罪了。”

 “李四:三哥救我!啊…我又死了…”

 “李四:案例死亡一百次達成。”

 “李四:我為普法做成了巨大的貢獻,你們一定要記住我啊。”

 李晨沒有注意這些彈幕,繼續講述案件:“這個李四在水裡拚命的呼叫,希望岸邊的張三能夠拉他一把,給他扔一個游泳圈。

 而我們的張三也是個暴脾氣,見這小子遇到了困難說話這麽蠻橫便是裝聽不見,直到沒了聲息。

 大家說說,張三的這種行為夠不構成犯罪?”

 停了一會,李晨才繼續說道:“我看了一下,大家有說他是不犯罪的,有說他先用公共資源的。

 我們來再次分析他的行為。

 張三的屁股下面坐著八個游泳圈,到底是不是佔用公共資源。

 先從道德的觀點來看,李四的死是張三見死不救的結果,他寧願屁股下面坐了八個游泳圈也不願意扔下一個救李四一命,但是從原則的角度來分析案件,李四的死,和張三並無直接關鍵。

 在這裡,我們要認清一點,那就是見死不救,是不是犯罪行為?”

 李晨看向直播間,愣了一會解釋:“刑法中有解釋,見死不救屬於不作為犯罪,但他所指的是特定關系或特定身份。

 比如,醫生救助病人,救護了屬於指責所在,不救就是不作為犯罪,是失職…

 可張三呢,他和李四是陌生人,沒有特定的關系就不構成犯罪。

 所謂的佔用公共資源,也是有規定才能構成的。

 比如,有法律明文規定,遊客到游泳館游泳只能拿一個救生圈,又或者是場館有要求,遊客只能使用一個救生圈。

 而張三因為害怕自己會遇險情,所以給自己上了幾層保險,犯法麽?

 別說他拿了八個救生圈,就算是他拿了二十個二百個也是不構成犯罪的。

 而李四的死是他自己所造成的結果,是意外。

 既然是意外,那麽只能由他自己買單。

 而張三能夠構成犯罪的情況有兩點:

 第一,有相關的管理人員出面協調,張三拒絕讓出游泳圈。

 李四遇險,游泳館的救護人員找到張三,讓他拿出一個游泳圈來扔給李四,張三拒絕後李四溺水而亡,張三就能夠夠構成佔用公共資源罪。

 第二個情況,張三往水裡扔了游泳圈,李四想要去拿這個泳圈,就在他剛要摸到泳圈時,張三使壞將泳圈給弄走了,他要戲耍張三。

 如此反覆的折騰,李四徹底失去了力氣最終溺水而亡,那他的行為就是犯罪,他和李四的死構成了直接的因果關系。”

 “兩種情況,不一樣的手段所帶來的結果也是不同的。”

 李晨最後開始做總結:“這也是在好多時候別人做了不犯法,我們自己做了就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前很流行一句話,叫做有理走遍天下。

 現在嘛,我想在後面再加上一句話,叫做懂法才能不怕。”

 “666,好押韻。”

 “真是聽君一席話,勝坐十年牢啊!”

 “李律師,我要是早點能看到你的普法直播,也不會被判了兩年半啊。”

 直播間內的網友繼續整活,李晨則是看了一眼時間,準備進入下一項直播內容。

 “好了,案例呢我們就先說到這裡,有喜歡的網友可以在每天的八點鍾鎖定李律師的直播間,到時候我會挑選新的案件來和大家分享,新進來的網友呢,感覺李律師講的還行的話不妨點點關注…”

 李晨面帶微笑,決定以後多開播來給自己引流。

 之前在律所算是寄人籬下,要考慮的問題很多。

 現在嘛…

 自己當了老板,也就沒有那麽多顧慮的了。

 “好的, 你等我先取消關注,然後重新關注行吧。”

 “李律師:大家點點關注!

 網友:好的,這就取消了…”

 “不是吧,還會有新人麽?”

 “關注李律師不迷路,張三帶你上高速!”

 “李律師:大家點點舉報(閉嘴)”

 看到直播間的彈幕,李晨無奈的嘴角微抽。

 但凡整活的都是這幫老家夥們,一個個掛著高級的粉絲燈牌。

 新人則是默不作聲…

 李晨移動鼠標開始連麥新的網友…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