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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日志》第三百六十七章 跳樓案
  第368章 跳樓案

  涼州市的碎屍案子,到此算是徹底告破。

  而王健第一次殺人,也就是吳啟舟被殺的時候,他的母親和親屬其實並沒有給他做偽證。

  當年王健借住的親屬家,房子也是平房,他在廂房住,晚上的時候順著後窗出去殺了吳啟舟,然後又悄無聲息的返回。

  王健是故意營造了一個自己當時在睡覺,沒有離開親屬家的假象。

  第一天的審訊持續的很晚,王健這些年殺的人基本交代了個清楚。

  但是案件徹底偵破,還要經歷相當長一段時間。

  這些年來王健外出打工,走過很多城市,跨越不同的省區,基本上每個地方都留下了命案。

  所以,後續需要帶著王健,從涼州市開始,一個一個城市走過去,指認現場,並且找到沒有發現的屍體碎塊。

  當然,案件的主要偵辦單位還是涼州市公安局。

  人是程子豪追查的,黃州市這次雖然出人抓捕,但是說到底,吳啟舟被殺案,還是程子豪這邊取得的重要線索。

  這種情況,沒人會跟程子豪,跟涼州市公安局搶功勞。

  所以,第二天一早,王健就被押解回了涼州市。

  因為遇到跨省區域辦案案件,涼州市公安局已經把案子上報給了省廳,由省廳聯系其他各省省廳協同推進。

  李東林全權負責接下來的協調,而且第一時間拿到了案卷的相關資料。

  “小陸比對的指紋?”

  怪不得。

  七八年前的積案,就這麽就破了。

  接著再一想,陸川這次是又立功了。

  王健涉及的案子不少,而且大多都是陳年舊案,又涉及到多個地市和省區,這個案子的功勞大了。

  陸川先後在涼州市的碎屍案和黃州市的吳啟舟被殺案裡邊鎖定了關鍵線索,可以說為抓捕王健,鎖定犯罪嫌疑人奠定了最重要的基礎。

  這個案子……

  程子豪和陸川是首功。

  兩人的功勞大小應該說不分上下。

  雖然程子豪在整個案件的偵辦過程當中,看似沒有陸川作出的貢獻那麽明顯,但是如果沒有程子豪一直跟著這個案子,沒有他請陸川那邊幫忙,沒有他查到王健的老家,那案子什麽時候能破,誰也不知道。

  其實在整個公安系統內,有很多像程子豪這樣的人。

  平時默默無聞,就盯著自己手裡的工作,日複一日年複一年,一有機會就找各種方法跟進手裡的案子。

  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這麽的盯下去。

  海州刑偵支隊。

  陸川已經從地下室搬回辦公室了。

  “你小子牛逼啊,閉關就這麽幾天,收獲這麽大。”

  老白拍了拍陸川肩膀,嗯,硬邦邦的, 年輕真好,他當年也是渾身腱子肉,現在不行了,松松垮垮。

  張輝幫著陸川把電腦抬上來的,聞言撇撇嘴:“他是牛逼了,可惜我們差點跑斷腿。”

  陸川處理積案這幾天,行動一組和二組,還有其他幾個小組忙得不可開交。

  陸川只是給線索,但具體辦案偵查抓捕的工作都是行動組去完成。

  辦案不是把人一抓就完事了。

  首先,抓人之前先要知道人在哪兒,這就是一項浩大的工程。

  任強現在還在外邊飄著呢,有一個人沒抓回來,他親自在盯著。

  抓完人之後還要審訊。

  犯罪嫌疑人不是乖寶寶,抓到公安局審訊室裡一問就什麽都說。

  大多數情況下,是問什麽什麽都不說。

  得有人跟著熬著。

  還有整個過程的材料性工作,前前後後,一個案子沒有個三五天,基本想都不要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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