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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日志》第三百五十四章 覆蓋剝離
  張旺的涉槍案雖然沒有做實,但是孫濤提供的線索也算是有立功表現。

  最起碼也是破了個仿真槍倒賣的案子。

  外邊忙的水深火熱,不可開膠的時候,一點都沒有影響到實驗室裡的陸川。

  能這麽安靜全心全意的做案子,陸川感覺很舒服。

  放下一切,只是關注手裡的案子,讓陸川有一種特別安心的安全感。

  但是,享受這種感覺的付出就是,高強度的工作。

  積案的清掃,其實支隊每年都在進行,甚至平時的時候,每一起積案也都有人刻意盯著。

  比如任強組裡的人,每個人身上差不多都有一到兩起積案在跟進。

  平時沒有案子的時候,就是跟著自己身上的積案。

  走訪調查,查閱資料什麽的。

  總之,這些案子其實並沒有因為是積案,就沒人管。

  另外,支隊也好,市局也好,有的時候也會舉行一些積案清理的專門行動。

  在某個大家不太忙的時間裡邊,集中優勢力量突擊幾起積案。

  陸川現在已經開始掃四年前的積案,這一年的積案更少,就一個。

  並不是每年都積案,也不是每年都有大案要案。

  海州市刑偵支隊的積案,數量較多的,還是在20年前一這段時間。

  尤其是命案積案,大多也集中在那個時間段。

  原因也很簡單,當年的刑偵技術和現在相比,天差地別。

  那個時候還沒有DNA鑒定分析的說法,指紋鑒定也剛剛起步,並且也沒有什麽所謂的指紋數據庫。

  那個年代,DNA鑒定分析只在國外聽說過,國內只有首都,個別經濟發達的省會城市才有這方面的實驗室。

  普通的案件根本輪不到這樣的實驗室去參與,光辦全國性的大案要案這些實驗室都忙得腳不沾地兒。

  指紋鑒定也不像現在這樣,通過指紋掃描儀,直接錄入系統。

  那個時候用的都是指紋卡。

  在那個年代,判斷一支刑偵支隊的現勘有沒有戰鬥力,就是看誰積攢的指紋卡多。

  當然,那個時候警種劃分沒有這麽細致,沒有什麽一線刑警、現勘的說法。

  據劉國棟說,當年他上班的時候,海州市刑偵支隊的指紋卡超過十萬張。

  什麽概念,一個房子都裝不下。

  而那個時候,鑒定指紋就是用這些指紋卡去鑒定比對, 一張一張去看,一張一張去比對。

  馬蹄鏡一戴,跟老精靈似的。

  陸川現在破的案子,死者叫王慧芳,當年死亡的時候四十六歲。

  被發現的時候,死亡在家裡的臥室,死因是腹部中刀,失血過多死亡。

  報案人是死者的丈夫,叫張超,兩人沒有孩子。

  媳婦死了,丈夫報警,任何人辦案都會把重點懷疑放在丈夫身上。

  當時的刑偵支隊這邊也確實是這樣乾的。

  但是,根據卷宗記載,當時張超在單位上班,有同事的口供作證。

  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另外,根據鄰居反應的情況,兩人平時夫妻關系很好,張超的殺人動機似乎也並不充足。

  陸川大概翻閱了一下卷宗,了解了一下基本情況。

  但是這不是陸川關注的重點,他關注的是凶手在現場留下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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