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旺的涉槍案雖然沒有做實,但是孫濤提供的線索也算是有立功表現。
最起碼也是破了個仿真槍倒賣的案子。
外邊忙的水深火熱,不可開膠的時候,一點都沒有影響到實驗室裡的陸川。
能這麽安靜全心全意的做案子,陸川感覺很舒服。
放下一切,只是關注手裡的案子,讓陸川有一種特別安心的安全感。
但是,享受這種感覺的付出就是,高強度的工作。
積案的清掃,其實支隊每年都在進行,甚至平時的時候,每一起積案也都有人刻意盯著。
比如任強組裡的人,每個人身上差不多都有一到兩起積案在跟進。
平時沒有案子的時候,就是跟著自己身上的積案。
走訪調查,查閱資料什麽的。
總之,這些案子其實並沒有因為是積案,就沒人管。
另外,支隊也好,市局也好,有的時候也會舉行一些積案清理的專門行動。
在某個大家不太忙的時間裡邊,集中優勢力量突擊幾起積案。
陸川現在已經開始掃四年前的積案,這一年的積案更少,就一個。
並不是每年都積案,也不是每年都有大案要案。
海州市刑偵支隊的積案,數量較多的,還是在20年前一這段時間。
尤其是命案積案,大多也集中在那個時間段。
原因也很簡單,當年的刑偵技術和現在相比,天差地別。
那個時候還沒有DNA鑒定分析的說法,指紋鑒定也剛剛起步,並且也沒有什麽所謂的指紋數據庫。
那個年代,DNA鑒定分析只在國外聽說過,國內只有首都,個別經濟發達的省會城市才有這方面的實驗室。
普通的案件根本輪不到這樣的實驗室去參與,光辦全國性的大案要案這些實驗室都忙得腳不沾地兒。
指紋鑒定也不像現在這樣,通過指紋掃描儀,直接錄入系統。
那個時候用的都是指紋卡。
在那個年代,判斷一支刑偵支隊的現勘有沒有戰鬥力,就是看誰積攢的指紋卡多。
當然,那個時候警種劃分沒有這麽細致,沒有什麽一線刑警、現勘的說法。
據劉國棟說,當年他上班的時候,海州市刑偵支隊的指紋卡超過十萬張。
什麽概念,一個房子都裝不下。
而那個時候,鑒定指紋就是用這些指紋卡去鑒定比對, 一張一張去看,一張一張去比對。
馬蹄鏡一戴,跟老精靈似的。
陸川現在破的案子,死者叫王慧芳,當年死亡的時候四十六歲。
被發現的時候,死亡在家裡的臥室,死因是腹部中刀,失血過多死亡。
報案人是死者的丈夫,叫張超,兩人沒有孩子。
媳婦死了,丈夫報警,任何人辦案都會把重點懷疑放在丈夫身上。
當時的刑偵支隊這邊也確實是這樣乾的。
但是,根據卷宗記載,當時張超在單位上班,有同事的口供作證。
根本沒有作案時間。
另外,根據鄰居反應的情況,兩人平時夫妻關系很好,張超的殺人動機似乎也並不充足。
陸川大概翻閱了一下卷宗,了解了一下基本情況。
但是這不是陸川關注的重點,他關注的是凶手在現場留下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