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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壺濟世,我只是想長生不老》第114章 信呈巨子,墨者速來
羽州。

 一座昔日的大月雄關。

 天氣陰沉而乾燥,連空氣都在不斷翻騰。

 夏日時節,雨水甚多,在這片與大青過於接壤的土地上,便會顯得格外的多些。

 風雨來之前是最為沉悶和燥熱的,像是有什麽東西壓在心口,呼吸久久難以暢懷,使人心煩意亂。

 汗水會順著臉頰自額頭滑落而下,偶爾不小心滴在嘴唇上,便能感到一絲熾熱的鹹蕩漾開來,滋味並不好。

 只不過,現在城中的這些人不必再因為夏日多來的雨水和讓人難捱的溫度所苦惱了。

 因為還活著的人,並不多。

 “踏踏.”

 有頭戴羽毛的士卒行走過街道。

 天氣太過炎熱,而這座城池已經歸於他們,所以他身上的甲胄已經脫掉,此時露出精壯的臂膀,扛著一個有些許鮮紅點染的包裹,腳步聲聽起來略略有些沉重。

 雨還沒有來得及下,可腳下卻布滿了紅色的泥濘。

 經過近乎十日的發酵,一種特別難聞的氣味兒已經開始在這座城池中飄蕩開來,久久不散。

 聽說總指揮使劉軒啟已經下令要將城中的屍體聚到一處給燒了

 ‘切,那麽多人,怎麽燒的完呢?’

 他想。

 至於挖坑就更麻煩了,這些都是敵人,死也就死了,何必再多此一舉?

 前面的城池不也沒有埋嗎?

 憑什麽這個城就要埋呢?

 要他說啊,定是總指揮使劉軒啟反悔了,自己搶夠,就不肯再讓他們多搜刮些!故意用那些蹩腳的理由拖住他們這些底層士卒,好讓自己的親兵能夠搶到更多!

 ‘這樣的話,必須得快點了,找的再多些,回去咱也能做老爺!’

 這麽想著,他稍微掂了掂肩膀上的包裹。

 裡面傳出清脆悅耳,足以讓任何人神魂顛倒的紛亂聲響。

 有金銀,有玉器,有字畫.很多這輩子都不曾見過的東西,現在都被他扛著呢!

 這聲音當真是百聽不膩,讓他充滿力量。

 當然,除了這些很是珍貴的東西,還有一點點,微不足道的,鮮紅的水滴伴隨著他的動作輕輕滑落而下,沒入地面上。

 他的目光好似蒼鷹般不斷的掃視著,耳朵也支了起來,努力的注視著周圍的一切動靜。

 當又走進去一個高門大戶的宅子之時,突然聽到些許微弱的響動。

 他心中一喜,立刻向著那發出響動的地方趕了過去。

 可惜有人比他的動作更快一些。

 等他趕到的時候,便見到一個同樣是頭戴鳥毛,卻比他頭頂鳥毛更為鮮豔些的士卒正提著一個看上去約莫八九歲大小的孩子。

 那孩子看樣子已經在柴房中躲了很久,此時手中仍舊撒著一把生米,該是餓極了出來找東西吃。

 “錢在哪裡?”

 他看到同伴拽著那孩子的衣衫,眼眸如同森羅惡鬼,聲音格外冰冷。

 孩子被嚇得說不出話來。

 “錢在哪裡?”

 那人又問了一句,還是沒有得到回答。

 然後便有長刀一閃而過,那孩子的一條胳膊被硬生生砍了下來。

 一聲撕心裂肺的痛呼聲,在此時已經有些靜謐的城中衝天而起。

 不過這也不算突兀,這也的聲音每隔一會兒總會響起來的,倒也算不得什麽。

 “錢在哪裡?!”

 那人第三次問道。

 近乎瘋狂哭嚎的孩子沒有回答,只是撕心裂肺的吼道:“爹、娘!”

 那人終於是失去了耐心,將孩子扔到地上,長刀插入心臟,又輕輕攪動了一下。

 讓人厭惡的聲音終於靜謐下來。

 那人瞥了他一眼,吐了口吐沫道:“真特娘的晦氣!”

 然後將他撞開,開始尋覓下一處目標。

 “切!神氣什麽?你搶的錢指不定還沒我多呢!”

 等那人走遠之後,他也惡狠狠的吐了一口。

 又看了看地上已無聲息的孩子,無奈的聳了聳肩膀。

 其實他是不怎麽喜歡殺人的。

 最開始殺幾個也就算了,一直殺有什麽好的呢?

 血濺在衣服上,那不髒了麽!

 還黏糊糊的,煩死了。

 可有一次他好心放跑一個人,那人眨眼間又被一個同伴攔下,同伴只是剁了那人三根手指頭,那人便拿出了好大一團的銀子!

 那可是一團銀子啊!!!

 若被他拿回家,還能多添上幾頭牛呢!

 狗日的大月刁民,爺好心放你一條命你不給錢,別人剁伱幾根手指頭就把錢給人家!

 這可就不能怪他了!

 果然,學了這麽一手之後,他的包裹很快就豐厚起來。

 最開始只是想要買一大片地。

 後來覺得可以再添幾頭牛。

 既然地和牛都有了,為什麽不能再要一個大宅子呢?

 那些豬狗一般的大月刁民都能住的上好的閣樓,憑什麽他不行?

 後來他又見到了那些官老爺們娶的妻妾。

 那個美啊比隔壁村裡最漂亮的那個寡婦還要再好看十倍!

 不不不,一百倍!

 那肌膚摸起來比豆腐還要嫩些,連聲音都比鄉下的老娘們好聽的多!

 只是死的實在太快,不夠盡興。

 但沒關系,只要他搶到的錢夠多,也肯定能像是那些老爺一樣,娶個比隔壁村最漂亮的寡婦再漂亮一百倍的漂亮娘們!

 這些想法當然很好,但都需要錢。

 ‘當初就不該放跑那個王八蛋的!’

 每一次失去掙一筆機會的時候,他總會忍不住想起自己一時善心所錯過的一大團銀子。

 真虧啊.那本該是他的!

 動作要快些了,這座城剩下的人可不多,不趕緊撿著這個機會再撈一筆,以後怎麽過上好日子呢?

 衝向下一處的腳步,便越發迅捷起來。

 一雙眼睛靜靜的看著這一切。

 很多人都以為,所謂的屠城,就是把一個城裡的所有人全都給殺光。

 如果真是一刀砍死,那倒也未償不是一種解脫。

 可惜啊,真正的屠城,遠比那要殘酷的多。

 士卒們不是殺人狂魔,就算真有殺心的,殺那麽幾個、幾十個也就差不多了,一直砍人也很累的!

 只是殺人,又不能給他們帶來任何的好處,何必一直去做呢?

 順便而已。

 真正讓他們在乎的,是錢財。

 一點銀子,可以買些米。

 一捧銀子,可以買很多的肉。

 一大團銀子,可以考慮買個好的房子。

 士卒都挺窮的,不然怎麽會在最底層與人廝殺搏命,褲腰帶勒在脖子上呢?

 所以啊,為了自己以後過的好一些,屠城什麽的才不要緊。

 找錢要緊!

 第一日的時候,士卒還只是成群結隊,挨家挨戶的砸門,給點看的過去的銀子也就算了。

 那是最開始,他們還沒有品出味兒來,殺了幾個人後便可以說得上溫柔。

 甚至有些不肯給錢財的,也只是持刀恐嚇,卻一般不會傷人。

 這個時候,城中的人還有很多。

 但到了第二日,索要的財物便已經太少,少到沒眼看。

 城中的富戶只有那麽多,滋潤的了幾個人?

 士卒太多了,彼此之間又不能刀兵相向,一旦逮到,定斬不饒。

 那還能怎麽辦呢?

 僧多粥少,慢慢悠悠的索要財物,別人滿身都是戰利品,自己揣著倆口袋?

 你不搶,別人搶;你不殺,別人殺。

 那就大開殺戒!

 事實證明,直接以殺人作為威脅,並且切實的實施之後,能夠以最快的速度聚攏到被主動藏匿起來的財物。

 很多人都靠第二日的大開殺戒發了大財。

 反應慢一些的士卒,回過神來的時候,整個城池都差不多被洗了一遍。

 不過沒關系,人還有活著的!

 總有人還敢偷偷藏著點,努努力也能掏出來。

 金銀財寶自不必說,婦人好看的衣物也必須脫下,幼兒若是帶著銀鏈子,自然也逃脫不得,刮地三尺不過如此。

 到了第三日,絕大多數人真沒錢了,只要想盡辦法將自己藏起來,努力藏的嚴嚴實實。

 城雖大,能藏人的地方卻不多。

 還有些原本的自己人為了活命,還會供出去本已藏的妥善之人,甚至是主動尋覓。

 當連這樣都沒辦法拿到讓人滿意的錢財之後,士卒們會將男人和沒有什麽姿色的女人屠戮一空。

 而剩下的那些頗有幾分姿色的女子,就會被匯聚到一起,她們也是財物的一種。

 當然,也不要覺得她們活著是一件幸事,她們所要面對和經歷的,也絕不僅僅只是所謂的肉欲。

 親眼見證到這一切,或許才能明白什麽叫做人間煉獄。

 那雙眼睛的主人低下頭來,顫抖著從懷中取出毛筆和紙張。

 沒有墨。

 於是他蹲下身,毛筆尖在地面上輕輕點了點。

 奮筆疾書。

 紅色好似朱砂卻又更加鮮紅,乃至泛著濃紫的字跡緩緩浮現。

 【.二妾皆散發露肉,足深入泥中沒脛,一妾猶抱一女,卒鞭而擲之泥中,旋即驅走。諸婦女長索系頸,累累如貫珠,一步一蹶,遍身泥土;滿地皆嬰兒,或襯馬蹄,或藉人足,肝腦塗地,泣聲盈野。行過一溝一池,堆屍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

 寫著寫著,他頓了下來。

 該以什麽樣的方式去結尾這一切呢?

 遲疑了一瞬, 他又毫不猶豫的書寫下去。

 【其間見聞無文字可表,萬般血淚化書信一封。】

 【信呈巨子,墨者速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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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君讓蒼給讀者老爺磕一個,“砰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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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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