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在紡織廠已經一周了,工作頗為賣力,再加上周圍的女工比較多,很快就得到了眾人的喜歡。
尤其是崔麗娟,平時高梁衝著梁大美的面子,對她客氣有加,很多體力活都自告奮勇,讓她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
紡織廠每周都有半天的休息時間,在熬過了第一周以後,高梁客氣地邀請崔麗娟:“麗娟姐,我已經來這一個禮拜,受到了你很多的照顧。所以,我想請你、姐夫和大姨一起吃個飯。這裡工作這麽辛苦,咱們聚一聚也算是放松放松!”
崔麗娟一聽,自然沒有不應的道理!這麽一個英俊的小夥子,而且還踏實肯乾;自己的新婚丈夫又格外的有能耐,當然想擴大一下自己的社交圈。
她聽了高梁這話,自然是喜不自勝的,答應道:“你這小子倒也客氣!咱們這樣,中午就在村頭的飯館吃一頓,近,也不用吃什麽好的!”
“那敢情好!”高梁笑著應下了。
車間裡有不少人聽到了這段對話,既羨慕又有幾分吃味。
有潑辣的女孩子笑嘻嘻地問道:“高大哥,為什麽不帶著我們呢?”
高梁也不生氣,像哄小孩兒似的說道:“我這一個大齡未婚青年,跟自己的大姨和已經結婚的麗娟姐出去吃個飯,不招人閑話。你們這群未婚的小姑娘,以後還要嫁人呢!”
姑娘倒是膽子大,“有人說閑話,我嫁給你就好了!”
大家哄笑了起來。
高梁實在沒轍,只能笑著說:“好了,好了,別鬧了!等到有機會,我請咱們廠子每個女同志吃頓飯!今天我是為了謝謝麗娟姐和我大姨,必須單獨請!咱們改天啊!”
大家玩笑一陣兒也就放過了他們。
崔麗娟得意洋洋地帶著高梁和梁大美,趕向小飯店。
紡織廠離市區比較遠,離鄉鎮上也有一段距離。
說起來,村口這個小飯店也算是改革開放以後十裡八村的一個重要成果,買賣還挺火爆!
高梁進去一看,水牌都掛在牆上,菜價便宜;再看看桌子上,分量又足。他也不擔心自己的錢包,找了一個角落的位置,招呼梁大美和崔麗娟敞開了點菜。
不一會兒,桌面上擺上一鍋燉牛肉,一份攤黃菜,一盤雪綿豆沙和一盤鍋包肉,還要了幾瓶啤酒,就等著崔麗娟的丈夫下工之後過來。
三個人正說笑著,一個矮壯的中年男人從外面進來了,看見崔麗娟,老遠就著打了聲招呼,直直地就奔了過來。
崔麗娟看見此人也很高興,搖臂大喊:“栓柱,趕緊過來!”
男人擠過幾張桌子,到了這個角落,笑著招呼道:“梁大姐,好長時間沒見面了!這就是你的外甥吧?麗娟跟我說了,他真是太客氣了!”
高梁站起身,主動伸出手,“姐夫好,我叫高梁,是紡織廠的保安。麗娟姐平時很照顧我,所以就想請你們夫妻吃頓飯,表表心意!”
崔麗娟人潑辣嘴勤快,攔住高梁的話頭:“你姐夫叫趙栓柱,是觀音廟的工長!你以後就叫他栓柱哥,用不著‘姐夫姐夫’的,我倆還沒登記呢!”
梁大美笑著給了她一杵子,“別瞎說!”
趙栓柱倒不介意,“是呢!我們工隊過來一段時日了,我和麗娟處得好,正準備登記結婚。可是我倆也沒有休息時間,登記這事還得找空閑——麗娟天天在廠子裡上班,一個禮拜就歇著半天;我們工期趕得又緊,所以現在還沒騰出時間!”
高梁看著趙栓柱,笑問道:“聽大哥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
趙栓柱自顧自地倒了一杯啤酒,一口氣灌下去,嘴裡發出爽快的歎息聲,“這天氣喝啤酒,可真涼啊!你問什麽?我的老家?我不是本地人,我是山東人!我們那個工隊裡,哪兒的人都有!”
高梁不動聲色地繼續問道:“是嗎,那你在這個施工隊多久了啊?這麽年輕就混上工長,應該挺不容易吧?”
趙栓柱夾了一口牛肉,狼吞虎咽地吃了進去,“我來的時間不長,也就三兩年吧!說起來,我們這個工隊過一段時間可能去日本或者韓國繼續乾,你有沒有興趣啊?看你這大小夥子精神頭挺足的,應該能掙不少錢!”
梁大美就像所有的家長一樣,一聽別人誇了自己家的孩子,難免要謙虛兩句:“哎呀,他姐夫,你可別提了!我和大外甥以前接觸少,不知道他是個不會乾活的人,要不然也不能三十大幾了,還沒找到工作!這次我去他家借錢,給他爸他媽愁的呀,讓這孩子跟我出來混!你想想,我是下崗的,都能給他介紹個工作!這孩子不行……”
高梁憨笑摸了摸頭,“是啊,我這人懶,工作經驗也不足。要不是我媽我爸嫌我這麽大歲數沒結婚,我也不願意出來工作!”
三個人嘮得正熱乎,崔麗娟的臉色卻冷了下來。
高梁注意到了,問道:“麗娟姐,你這是怎麽了?”
崔麗娟把筷子“啪”的一聲放在了桌面上,“趙栓柱,你要去出國,這事可沒跟我說過呀!咱倆還沒登記呢,你就要走了?”
趙栓柱似乎沒有感受到自己未過門妻子的怒氣,依然暴風吸入桌面上的飯菜,還得意洋洋地告訴她:“是啊!我們施工隊經常去國外。我以前是普通工人,都沒趕上;現在好不容易升了工長,肯定是要去見見世面的!”
“那我怎麽辦?”崔麗娟怒氣值達到了頂峰。
趙栓柱似乎終於意識到自己未過門妻子的擔憂,“不用擔心,我們一段時間就回來了,打的都是短工!等我一回來,就跟你結婚!”
崔麗娟臉色冷冷,“跟我結婚?要不咱們現在把證辦了,你再出去打工!”
趙栓柱搖了搖頭,“麗娟,我願意跟你過日子,但遲遲沒跟你扯證的原因就是我們施工隊有規定,結了婚的不能出國!”
高梁心裡略有些迷惑——這個規定的意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