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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讓你上台賣慘,沒讓你笑場》第三百三十三章 哪還有下1次見面
最新網址: 楚雲軒回去酒店後就趕緊休息了。

 明天還有一場硬仗。

 今天這場與天華傳媒的仗,自己打贏了。

 明天,他和林沁將再次迎戰天華傳媒!

 那就看歌王,到底是誰了。

 他楚雲軒肯定要保持好狀態的。

 雖然林沁是半路上殺進節目的,但因為她聯系三期踩下江芸,拿到競演第一名!

 所以,林沁絕對是有資格去競爭歌王的。

 而江芸,也是絕大多數人公認的歌王。

 她其實很穩。

 如果沒有林沁連續三期蟬聯第一的話。

 正常來說,節目組這邊其實從節目一開始就大概預定了歌王就是江芸了。

 只要江芸在節目中排名普遍靠前就行了。

 但林沁殺了進來,這就會讓節目組很糾結。

 沒有林沁,江芸是公認的歌王,沒毛病。

 有了蟬聯三期第一名的林沁了,那麽節目組真的就不知道這個歌王,到底頒給誰更好。

 給江芸?

 人家林沁從進入節目開始,每一期都壓著江芸,不服眾。

 給林沁?

 江芸咖位,地位和歌曲的成績也擺在那裡,也不服眾。

 歌王,是按照整季表現來定的。

 既然這種情況發生了。

 那麽,大概率就是,歌王之戰,誰第一,歌王給誰!

 所以,楚雲軒肯定是用心的。

 他也知道,對方肯定也是大招。

 “不知道江芸老師請的人是誰呢?”

 楚雲軒尋思了一下。

 他楚雲軒雖然沒啥咖位,但是這人氣,熱度什麽的擺在這裡。

 這是他的優勢。

 而對方的優勢,應該就是咖位了。

 “哦對了,你這首歌拿了最高分,雖然得到了一眾好評,但是也出現了一群噴子。”王玲玲道。

 “我看到了。”

 楚雲軒回答道。

 這些人噴什麽?

 就是說,這首《送別》也就詞好,但是根本沒那麽感動,而且整首歌毫無難度,極其平淡,簡單到就跟一些民歌,兒歌一樣。

 拿第一,而且是分數破490拿第一,完全不合理!

 第一就應該是陳昊斌的那首《從前》。

 這種聲音挺多的。

 因為楚雲軒這首歌,真的是太簡單了。

 楚雲軒笑了笑。

 當然簡單。

 因為這在地球,那可是課本上的歌。

 但,在地球,這可是一首民族歌曲啊!

 這首歌的地位怎麽說呢?

 極高!

 藝術品。

 因為這首歌,它真的很好聽,歌詞真的特別好。

 如果去拿所謂的流行樂來抨擊這首歌過於的平淡,那麽確實如那些噴子而言,沒問題!

 但本身,《送別》它就不是流行音樂。

 王玲玲:“不過不用去管,他們說什麽都沒用,許明義,高飛,譚小偉還有那些音樂人都打出了高分,專業人士是認可的,而且極度認可,他們說什麽都沒有用。”

 楚雲軒點了點頭。

 ……

 與此同時。

 在一個酒店房間裡。

 一個留著胡子,戴著一個毛氈帽的中年男子,他坐在電腦前,手裡抱著一把吉他,怔怔的看著眼前的電腦屏幕。

 而電腦上播放著的是楚雲軒現場版《送別》的演唱視頻。

 聽著聽著,眼角兩行淚忍不住滑落了下來。

 過了一會兒,他的呼吸越來越粗重,然後一抹眼淚。

 他平複了好一會兒才把心情給穩定了下來。

 只能說,每一個人都有每個人不同的經歷。

 聽一首歌,尤其是民謠,當它真的能打動你的時候,那打動的就會很徹底。

 李樹深吸了一口氣,然後他拿出了手機打了個電話。

 “明天晚會,我想換歌。”

 另一頭沉默了兩秒鍾。

 “樹哥,都排好了,明天那麽緊,非得要換嗎?”

 李樹:“聽到了一首把我徹底打動的歌曲,我想唱。”

 “明天晚會不唱您自己的歌嗎?”

 “不唱。”

 “那您想換什麽歌?”

 “楚雲軒的《送別》。”

 “《送別》?楚雲軒有這首歌嗎?”

 李樹:“剛發的,就這樣,明天換歌。”

 然後他掛斷了電話。

 又是深吸了一口氣,李樹上網看了看。

 他看到了大量的說楚雲軒這首《送別》不應該是這一期《我是唱作人》最高分的言論。

 他沒有去評價什麽。

 過了一會兒,他只是默默地發了一條微博。

 而上一條微博,是一年前。

 【有的時候覺得生活就像煉獄一樣,特別難熬,但在音樂裡面的時候,即使唱最悲傷的歌也是享受,這一輩子,能寫出《送別》這樣的詞,死而無憾了。】

 李樹的微博一發,短時間也是在網絡上引起了不小的轟動。

 他是一個民謠歌手。

 這世界上,民謠歌手不多,成名的,很火的民謠歌手更是少之又少。

 因為民謠,本就是小眾。

 而很多民謠歌手,他們是很純粹的音樂人。

 李樹就是如此。

 真性情,很純粹,很真實。

 上一些節目的時候,主持人問他為什麽要來參加這個節目,他直接回答因為最近缺錢了。

 從來不去營銷自己,只是默默地做音樂。

 因為他的作品很好,再加上他在娛樂圈有點獨樹一幟的意思,他的粉絲不少,而且粉絲粘性很高。

 李樹的這一條微博,似乎就是去反駁那些覺得《送別》普通的網友們,最最重的一個力量。

 ……

 翌日中午。

 楚雲軒直接就跟著林沁一起去往《我是歌手》的現場了。

 節目晚上才開始。

 這歌王戰定在了晚上八點。

 最黃金檔的時候。

 大家吃完了飯,散完了步,看完了新聞聯播。

 人最多最閑的時候。

 而當天中午。

 一個小縣城的長途汽車站。

 人來人往。

 車子一輛一輛駛離了車站,去往了四面八方,近則幾十裡,遠則上千公裡。

 在那幾個看起來有些年份,很破舊的露天的椅子上坐著一些人。

 兩個看起來年紀有近九旬的老人來到這裡,等待著長途汽車的發車。

 一個拄著拐杖,顫顫巍巍,穿著樸素。

 一個坐在輪椅上,身上穿著的是一件棕色的老款的風衣,身後是一個很有氣質的中年女人在推著他,似乎是他的女兒。

 “爸,您在這裡等會兒,我去買瓶水,車子很快就要發了。”

 女兒對他道。

 “去吧,去吧,我跟你吳叔聊聊……”

 風衣老人顫顫巍巍的抬抬手說道。

 然後他的女兒松開了輪椅便走到了遠處。

 “哎呀。”

 風衣老人雙手放在腿上,看了一眼旁邊的老者,說道:“不讓你送你非得來送,你這腿腳也不利索。”

 老吳說道:“那也比你這腿腳要強不少吧?”

 風衣老人老李笑了笑:“那是,我這腿都五年沒下過地了,這次回來啊,還以為要吃你的席了呢,沒想到你這老家夥竟然挺過來了。”

 老吳雙手拄著拐杖,低著頭滄桑的笑了笑:“我還想著先吃你的席了呢,哪能這麽早就走了呢。”

 老李歎了一口氣,看著前方來來往往的車輛,渾濁的眼中布滿了滄桑:“老吳啊,還記得這個車站嗎?”

 老吳笑了笑,慢悠悠的顫顫巍巍的坐在座椅上,眼中滿是回憶:“記得,怎麽能不記得呢?這車站,光你跟我來了不下十躺了吧?”

 老李也是笑了一聲:“那你還記得第一次咱們來這裡嗎?”

 老吳看著遠處,眼神微微閃爍,聲音略帶沙啞,說:“記得,怎麽不記得?六十多年咯,那年咱倆才十八歲,哎喲,我當時剛好坐的就是這個椅子吧。”

 思緒回到了六十八年前。

 兩個年輕的小夥子第一次來到了這個車站。

 一個帶著鴨舌帽,一個戴著太陽鏡,翹著二郎腿。

 “非得去京都嗎?大城市不一定好。”

 吳越看著身邊戴著太陽鏡,翹著二郎腿的李四海。

 李四海翹著二郎腿,意氣風發的抖著:“等我在那邊混好了,立馬過來找我,咱哥倆一塊賺錢。”

 吳越笑了笑:“切,你到那邊先照顧好自己吧,到了京都,遇到什麽事的話,打電話叫我,我幫你。”

 李四海:“切,我能有什麽事?”說完,他抖著的二郎腿停了下來,太陽鏡下的眼神露出了一絲擔憂:“就是……”

 吳越拍了拍他的腿:“放心吧,你家裡的事不用擔心,有我呢。”

 李四海拍了拍他的肩膀:“行,有你這話我就放心了,我就不跟你客氣了哈。”

 說完,他目光看向前方,然後拎起了包;“車要走了,不跟你說了。”

 說完,李四海拎著行李走開了。

 吳越看了看他,然後起身離開了車站。

 ……

 畫面一轉。

 四年後。

 兩個人再度出現在了這個車站裡。

 吳越穿著西裝,胸口別著一朵紅玫瑰。

 李四海穿著白襯衫,拎著行李走了過來。

 兩個人坐在了位子上。

 “丫的,四五年都不回來,是不是老子不結婚,你還不回來了!”

 說完,吳越直接對著李四海的頭就是幾巴掌,然後用力摟著李四海。

 “哈哈哈,你丫的輕點。”

 李四海笑著說道,說完,露出了一抹落寞的表情,低著頭,攥著背包的帶子,道:“哎,沒混好,不好意思回來。”

 吳越松開了他的肩膀,歎了一口氣看著前方:“這有啥的,很正常,大城市哪有那麽好混。”

 說完,他又是笑了笑,拍了拍李四海的肩膀:“別想了,走吧,帶你見見你嫂子。”

 “嫂子也來了?”李四海露出了笑容。

 李四海朝著一個方向怒了努嘴:“酒店呢,馬上去接親。”

 李四海對著他的腿就是踢了一下:“你丫的是不是有病啊,那你來接我幹啥,我自己過去就得了,走走走,趕緊的趕緊的,快走!”

 這是第二次來到這個車站。

 ……

 第三次。

 兩個人一前一後的又來到了這裡。

 “這才回來幾天啊,這就走了?多待幾天。”

 吳越看著面前的李四海。

 “走,得走了。”李四海說道。

 吳越看著他:“要不別走了,大城市沒你想得那麽好混,留在家裡得了。”

 李四海靠在椅子上笑著搖搖頭:“不行,我不服!我就不信我闖不出名堂來。”

 吳越見狀,也就不勸了。

 他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個信封,然後放在了李四海的腿上。

 “這樣吧,這個你拿著,你不是要創業嗎?沒錢怎成?”

 李四海看了一眼手中鼓鼓囊囊的信封,然後笑了一聲,把信封給他塞了回去:

 “哎呀,我哪有那麽失敗啊,這錢啊,我是不會要的哦,你都結婚了,你那房子都還沒買呢。”

 吳越笑了笑。

 他看了看前面。

 “噢喲,車要開了。”

 說完,他直接把錢扔在了李四海的腿上,然後便跑開了。

 “哎,你這……”

 李四海拿著錢就想追過去,看到車馬上就要開走了,他猶豫了一下,還是拿著錢跑上了車。

 ……

 畫面再次一轉。

 又是十五年後。

 步入中年的兩個人又來到了車站。

 吳越穿著普通,面色看起來有些憔悴,胡子也沒有刮。

 李四海則是穿著名牌風衣。

 倆人又是坐在了熟悉的兩個位置,等著車。

 李四海翹著二郎腿看著旁邊的兄弟,隨後說道:“兄弟啊,要不跟我去京都吧,到了京都,我公司的職位隨你挑,實在不行,我這老總給你當當,成了吧?”

 吳越笑了笑,道:“我哪乾的來這個啊,在這個地方待了幾十年了,父母老婆都在這,我走了他們怎麽辦?”

 聽罷,李四海從口袋裡拿出了一張卡遞了過去:“這個拿著。”

 吳越推開,笑了一聲:“我不要。”

 李四海語氣堅定:“要麽跟我去京都,要麽錢拿著。”

 吳越沒有看他,看著前方沒有說話。

 李四海手拿著卡舉在那裡,繼續道:“再說了,這錢又不是給你的,給咱閨女的,她還上著學,用錢的地方多著呢。”

 吳越沒有看,還是沒有說話。

 李四海把卡塞到了他的手裡:“拿著吧,別裝了,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失業了。”

 吳越拿著卡,忍不住笑了一聲,然後看向李四海:“那行,這錢就當是我跟你借的。”

 “借你妹啊借,要發車了,走了,有事電話打給我。”

 ……

 視角回到現在。

 兩個老人坐在那裡,眼中滿是回憶。

 “老吳啊,這麽多年我在外面瞎混,我這家裡大事小事,多虧你了,謝了。”

 老李強忍著情緒,輕輕拍了拍老吳的腿。

 老吳笑了一笑:“咱哥倆說這個幹啥,再說了,我困難的時候不也是你幫忙的嗎?我閨女考到京都,也是你幫忙在照顧,咱哥倆……”

 老吳控制著情緒:“不說這些……”

 然後兩個人坐在那裡,都沒有說話。

 老李的女兒拿著水走了過來。

 “爸,車要開了。”

 老李顫顫巍巍的把手放在了老吳的手上。

 “到點了,我……就先走了。”

 老吳握著他的手,用另一隻手拍了拍:“到了多保重……”

 老李跟他做了個手勢,然後被推走了。

 車上,老李看著窗外,老吳拄著拐杖顫顫巍巍的走到了這裡。

 兩個人向著對方揮了揮手。

 車子緩緩地開走。

 老吳轉過了身。

 老李也低下了頭。

 兩個人各自流下了眼淚。

 這時,老車站的喇叭裡剛好響起了那首歌。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

 “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壺濁酒盡余歡, 今宵別夢寒。”

 “情千縷,酒一杯,聲聲離笛催。”

 “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

 老吳擦了擦眼角的淚水,看著老友的車子遠處。

 他知道,他們都是快九十的人了。

 這一別,或許就是永別了。

 這一面,就是最後一面了。

 下次再見,應該就是在他們某一個人的葬禮上了。

 (最近出去有事,都是閑暇時候寫的,狀態不太對,馬上回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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