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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利堅,這是我的時代》第二十三章:新事件,老辦法
  第254章 新事件,老辦法

  有的時候想法很美好,現實很骨感,就算伊森希望宴會能夠盡早結束,但在對手跌倒各方吃飽的情況下,那些心懷喜悅的家夥依舊鬧騰到了深夜。

  由於宴會的主題是伊森的牛嗶,所以在大夥吹捧自己的情況下,伊森也不好強令散場,伸手去打笑臉人。因此,他只能陪著。

  在等宴會結束,讓工作人員把吃飽喝足吹快活的家夥安頓好後,伊森和伊芙琳這才踏上了回家的路,等醉醺醺的兩人抵達帕羅奧圖時,時間已經是凌晨四點了,簡單洗漱鑽進被窩,天,都亮了。

  這一情形讓伊森睡到了下午兩點,如果不是史蒂夫·鮑爾默打電話告訴他,應邀赴宴的客人們都已經乘專機離開後,他估計還能再睡幾個小時。

  打著哈欠,詢問芭芭拉的動向,當伊森得知,昨晚在舊金山休息的大法師已經踏上了返程的路後,本還想賴會床的他立刻蹦起,讓保鏢準備午餐,自己則快速的洗了個澡,等芭芭拉抵達時,他已經在客廳裡等著了。

  “噢伊森,看來你休息的不錯嘛……”

  芭芭拉笑呵呵的說:“精神十足。”

  “沒辦法。”

  伊森聳了聳肩,“誰讓接下來的事情比電影的上映還要重要呢?”

  “嗯哼。”芭芭拉用鼻頭髮音,環顧四周,道:“伊芙琳呢?”

  “喝多了,頭疼,到現在都沒起。”

  “那我們兩個直接說?”

  “可以。”

  說話間,芭芭拉打開了自己的手包,從裡面掏出了一本厚厚的《米國法典》,上面寫著第十七卷,版權。

  大法師隨手一翻,便找到了被折起的那一頁,然後遞給了伊森。

  目光清掃,伊森便瞧見了那段被大法師標注的話語——

  【當一個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在未經版權所有者許可的情況下被複製、分發、表演、公開展示,或者被製作成衍生作品時,以上行為均屬侵權。】

  文字的最後還有一個標注,一九七六年新修訂。

  伊森沒有看懂,直接抬頭。

  而在他向芭芭拉投去疑惑目光的同時,芭芭拉又從手包裡拿出了一疊文件,推到了伊森的面前,第一本資料的封面上寫著:

  【大型共享數據庫的數據關系模型】

  【作者:埃德加·科德】

  第二本資料的封面上寫著:

  【SEQUEL:結構化英語查詢語言】

  【作者:唐納德·張伯倫、雷蒙德·博伊斯】

  在伊森翻閱的同時,芭芭拉也笑著說道:“伊森,當我聽完了伊芙琳對此次事件的全部描述後,我便發現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唐·瓦倫丁和諾蘭·布什內爾對那個軟件研究實驗室的投資並沒有任何違法的地方,而那家公司的創始人拉裡·埃裡森到目前為止也沒有表現出觸犯法律的異常。”

  “所以,他們對你的攻擊,又或者說史蒂夫·羅斯可能存在的謀劃,那都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到目前為止,他們應該沒有違法。”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想要用法律這個武器去攻擊他們,那是有些困難的。但等我花了一些時間,把和此事有關的資料全部找齊後,我發現,你想讓我處理的這個案子十分的有意思。”

  “這個有意思指的並不是案件本身,而是案件背後的各方關系。”

  伊森抬起了頭。

  他抖了抖芭芭拉找到的兩份資料,道:“他們?”

  “是的。”芭芭拉點了點頭,說:“想要把整個事件說清楚,那我們就得從第一份文件說起,埃德加·科德是英格蘭的一名科學家,參加過二戰,在戰爭結束後,他來到了阿美利加,在紐約定居。”

  “他入職的第一家公司就是IBM,參與研發的項目是SSEC,那是一個機電計算機的項目,也是人類歷史上最後一台大型電算機。”

  “做完那個項目後,他又參與研發了IBM 701和702,也是IBM第一台和第二台商用科學計算機,但他並沒有全程參與,因為在研究結束之前,他便在五三年的時候離開了阿美利加,至於原因嘛……”

  大法師拉長了聲線。

  伊森則想起了姐姐之前和自己說起的故事,“和奧本海默有關?”

  “是的,和奧本海默有關。”

  芭芭拉歎了口氣,道:“因為奧本海默遭到了迫害。”

  “愛因斯坦為了聲援奧本海默,那是直接佔用了《紐約時報》的頭版頭條,撰文抨擊華盛頓,而像埃德加·科德這些有能力但名氣沒有愛因斯坦大的科學家,他們則是以實際行動幫助了奧本海默。”

  “很多人都放下了手頭上的研究,直接離開了阿美利加。”

  “如果繼續迫害,他們寧願一起死。”

  “正是因為當年這些科學家非常的有血性,敢和我們政府正面對抗且毫不退讓,所以現在才沒人敢去招惹這些真的在抱團的科學家。”

  “這次事件也讓埃德加·科德認識到了一個問題,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團體是可以真正效忠的,所有團體都是因為相同利益匯聚在一起的,當團體內部因為利益問題大打出手時,團體便失去了當初成立的意義。”

  “所以,就算他之後回到了阿美利加,回到了IBM,他也不再對外發表那些擁有建設性意見論文,他的所有文章都是在IBM的內部流通的。”

  說到這兒,芭芭拉停了下來。

  雙眸裡充斥著玩味,目光中閃爍著笑意。

  而伊森嘛……

  他則是低下頭找到了埃德加·科德的那本論文。

  凝視片刻後,他舉了起來,“所以這本論文其實是IBM的內部資料?”

  “沒錯。”芭芭拉笑著點頭。

  伊森的眼眸也逐漸放亮。

  “芭芭拉,你的意思是,拉裡·埃裡森抄襲了IBM的研究?”

  “這個事情目前只是一個猜測,我只能說是有可能。”

  “因為這篇論文最早誕生於一九七零年,是在IBM的內部率先發表的,並不是公開性的論文,而拉裡·埃裡森當時正好在IBM上班。”

  “同時,拉裡·埃裡森又向CIA表示,自己是在一九七六年的時候看到這篇論文的,所以才有了現在甲骨文的構思。”

  “雖然IBM的確在七六年公開發表了那篇論文,但——如果IBM沒有公開發表那篇論文的話,甲骨文也許就不會存在了,不是嗎?”

  芭芭拉衝著伊森眨了眨眼,道:“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嗎?”

  伊森當然明白大法師的意思!
  當埃德加·科德因為奧本海默的遭遇而對阿美利加的政府失去信心,不願意毫無保留的向外展現一切後,他在IBM內部發表的論文那就是IBM的商業機密!其他人膽敢肆意使用,那就是法律意義上的侵權!
  雖然IBM在七六年的時候將埃德加·科德的論文公開發表了,但這並不能證明拉裡·埃裡森沒有在七六年之前就以外部人員的身份研究過關系數據庫這個東西,又或者說,當拉裡·埃裡森敢大言不慚的表示,自己可以研究出CIA想要的數據庫並且只需要少量經費時……

  他肯定就是抄了!
  他在IBM公開論文之前就已經在偷摸的使用IBM的內部數據了!

  不然的話,IBM七六年才公開論文,七七年拉裡·埃裡森就敢拍著胸脯和CIA說此事必成?七九年就遞交成果了?誰給他的勇氣啊?梁靜茹嗎?

  要知道,拉裡·埃裡森可不是什麽名校畢業的科學家!
  他所有的技術都是自學的!

  在他沒有經過系統的學習時,他能在一年時間裡說出此事必成的話?

  那其他的科學家都是啥?

  廢物嗎?
  更重要的是,他和史蒂夫·沃茲尼亞克還不一樣!
  沃茲那個小胖子好歹還有個好爹!

  科學計算機剛一出現,他就能玩了!

  出生時人家就已經在開掛了!

  “如果這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的行為應該屬於商業間諜的范疇吧?”

  伊森皺著眉頭問:“芭芭拉,為什麽你會給我看版權保護?”

  “因為我們國家目前沒有和經濟間諜有關的法案。”

  芭芭拉攤手道:“所有的間諜行為最後都會化作各種各樣的侵權。”

  “而在論文領域裡面,那就是版權侵權。”

  “用我剛剛給你看的《米國法典》第十七卷裡的講述解釋,如果拉裡·埃裡森在IBM公開發表論文之前就已經基於埃德加·科德的論文研究了關系數據庫模型,那他的行為就一定屬於未經版權所有者允許製作衍生作品。 ”

  “這是違法的。”

  當‘違法’一詞從芭芭拉的口中蹦出來時,伊森的臉上頓時就洋溢起了興奮的笑容,因為這意味著他又可以用法律的鐵拳錘人了!
  可等他仔細一想後,他又覺得有些不對勁,“等等,芭芭拉。雖然我沒有學過法律,但如果我沒記錯的話,版權侵權應該屬於自訴案件吧?”

  “也就是說,就算拉裡·埃裡森侵權了,起訴也只能由IBM做?”

  “噢——你這個說法並不準確。”芭芭拉搖起了頭,道:“版權侵權在我們國家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解決,但有些時候也會引發刑事處罰。”

  “如果法院認為,某個人的侵權行為是故意的,故意侵害版權方的個人利益或者公司利益,那麽聯邦檢察官就能提起公訴。”

  “當然了,在此之前,那的確是要進行民事訴訟的,版權所有者或者受益所有人需要對侵權人提起訴訟。”

  “所以,你說的其實也沒有問題,在這個案子裡面,IBM才是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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