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鎮君和洪志軍這場飯局很愉快。
反正洪志軍是喝得很開心,洪思夢勸了幾次,洪志軍都只是嘴上答應,手卻不由自主的去拿酒杯。
洪思夢也很無奈,她知道自己舅舅很開心,但因為洪志軍身體的原因,平日裡一直都在控制著他的酒量,要是讓舅媽知道,自己在舅舅身邊還讓他喝這麽多酒的話,洪思夢肯定會被說的。
再說了,喝這麽多酒對身體不好,有什麽意思。
要不是見李鎮君,自己未來的老板在這裡,洪思夢肯定立刻就打電話給舅媽了。
洪志軍家裡有一個很好的傳統,那就是男人在外面,女人都會乖乖聽話,男人說什麽是什麽。但是回到家那位置就得調換一下了。
飯局結束後,洪志軍已經滿身酒氣,走路都有點踉蹌。
李鎮君的狀態比洪志軍要好不少,至少走路沒有踉蹌。
林覺扶著洪志軍,將他和洪思夢送上車。
在離開前,李鎮君把自己和武劍的聯系方式都給了洪思夢,洪思夢也留了一個聯系方式給李鎮君。
到時候李鎮君要離開之際會給洪思夢打電話,一起到江都。
送走洪志軍倆人,李鎮君並沒有立刻回酒店休息。
酒喝得有點多,饒是李鎮君的酒量很好也難免腦袋有點暈乎乎的感覺。
“走,陪我一起走走。”李鎮君衝旁邊的林覺說道。
林覺點點頭。
兩個年輕男人從飯店離開,慢步走在街頭。
夜幕並未給上京城帶來安靜,路邊的路燈屹立在道路兩旁,將黑夜驅散,路上行駛的汽車不少。
好歹也是龍國首府,路上行駛的汽車比江都的夜晚多得多。
其實,龍國從來不缺有錢人,缺錢的永遠是底層每日奔波隻為生計的普通人。
喝了不少酒的李鎮君走在上京城的街頭,難得這難得的悠閑時間。
九月的上京城夜晚,空氣中並沒有江都那般的熱浪,襲來的陣陣涼風迎面撲打在臉上,讓李鎮君很是享受。
李鎮君重生的那一刻開始,他就一直在思前想後,一直在忙碌。
老天爺的眷顧讓他重新回到最初夢開始的地方,他如何能不拚命,他不願意前世的場景再現,不想再看到身邊的兄弟一個個離自己而去,也不願意再過每天擔驚受怕,刀口舔血的漂泊日子。
像無根的浮萍一樣,四處漂泊流浪,居無定所。
上天既然都願意再給李鎮君一個機會,他怎麽可能不握緊手,讓這機會逃脫呢!
半年多的時間,李鎮君憑借著膽子大,心狠手辣和沉著冷靜,從一無所有到現在擁有的鍾鼎集團。
從一個江湖上籍籍無名,只能憑借著力氣、拳頭掙錢的無名之輩再到現在的鍾鼎集團掌舵人,在整個江都都是赫赫有名的大佬。
不管是商界還是江湖,李鎮君現在都已經可以稱得上,跺上一腳都得震一震的大人物。
這半年多來,李鎮君真的太累了,他像一個不知疲倦的機器一樣,將自己大部分的時間全都投入進了鍾鼎。
在常人看來龐大無比的工作量和工作時間,李鎮君卻如饑似渴,不知疲倦。
李鎮君才二十出頭的年紀,正是野心勃勃的年紀!
男人心有山河,不甘平凡!
在這個就該肆意放肆的年紀,男人真正的做到了什麽叫桀驁不馴,
肆意而為。 男人的心很野,很大!
但又很小,小到只有一個目的。
不需要對任何人低頭妥協,隻想堂堂正正的挺直腰杆活著。
男人現在所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實現這麽一個小目標。
李鎮君想要的不僅僅只是一個商業集團。
而是一個足夠讓他不需要低頭妥協,可以活得肆無忌憚的跨國集團,成為真正的跨國財閥。
可以影響到國家的各種決策,不用成為白手套,也不用在某些大人物一句話之下支離破碎。
難,很難,難如登天,比登天還難!
即使很難,李鎮君也想去嘗試!
老天爺都願意給自己再活一世的機會,這一世李鎮君會彌補上一世的所有遺憾,他要活得肆無忌憚!
生死元有命,富貴不由天!
迎面襲來的晚風讓李鎮君很放松。
他很享受這種放松的感覺,他已經很久沒有如此放松過了。
跟在李鎮君身後的林覺敏銳的察覺到此時大佬放松的心情。
林覺跟了李鎮君也有一小段時間了,李鎮君每日的生活作息就算是林覺看來也覺得一陣疲憊。
這個為了完成任務可以在一個地方蹲守兩個晚上一動不動都不覺得疲倦的漢子,是第一次沒有親身經歷都覺得疲憊。
是的,林覺光是看著每日李鎮君的生活作息都覺得累。
要是讓他做李鎮君的事情,他寧願一個人去面對十幾個漢子也不願意做李鎮君所做的一切。
這個天不怕地不怕,身材高大的壯漢居然害怕李鎮君每日做的事情,若是說出去還真的有點惹人發笑。
“放松點,林覺,不用這麽警惕,就散個步。”
李鎮君突然傳來的聲音讓林覺愣了下,點點頭,恭敬回道:“明白,大佬。”
林覺從被收編的那一天開始就一直跟在李鎮君的身邊,充當著保鏢的角色。
李鎮君可以放松,林覺是斷然不能放松的。
現在在李鎮君的話音下,林覺不敢違背大佬的話,渾身的肌肉放松下來,只是一雙眼睛依舊保持著該有的警惕。
李鎮君見狀倒也沒有多說什麽。
吃什麽飯,做什麽事,這一點林覺做得很好,無愧於李鎮君給他開出的工資。
自從林覺跟了李鎮君後,從來沒有再考慮過吃飯的問題。
隨著跟在李鎮君身邊的時間越長,林覺越發覺得自己前半生的日子過得連狗都不如。
林覺沒有父母,他是跟著老乞丐長大的,老乞丐死後,林覺每日便為了活著而活著,他和野狗搶食,和其他乞丐打架搶食,總而言之,在遇到李鎮君之前,林覺的每一天都在為了活著而努力的活著。
自從跟了李鎮君後,林覺才知道,原來人是這麽活的。
有一句話說得很現實。
普通人只是為了活著,有錢人的才叫生活。
林覺見識到了什麽才叫生活,這讓他無比的珍惜現在自己的這份工作,他不想再回到曾經的那種日子,所以他必須每時每刻都拿出自己的十二分精力,讓李鎮君看到自己的價值。
人只有當擁有後才知道失去的痛苦。
在這之前,林覺活得很好,只是在見識到了真正的生活後,他倍加珍惜,不願意回到曾經的日子,他很喜歡自己現在的工作。
李鎮君悠閑的走在街頭。
雖然是晚上,路上的行人卻不少。
不少人看見李鎮君和林覺這個組合,都忍不住會多看兩眼。
特別是林覺,身高足有兩米,再加上壯碩結實的肌肉,顯得他整個人就像一個人型凶獸一樣,吸引著路人的注意。
帶著幾分清涼的晚風襲來,讓李鎮君被酒精侵蝕的腦袋清醒了不少。
李鎮君漫無目的的向前走著,腦袋裡關於工作的任何事情都沒有去想,將大腦完全放松,享受著短暫來之不易的放松時刻。
......
......
話說王成。
在接到李鎮君的電話後,他當即就從廣城飛回了江都。
接到李鎮君的命令,他開始聯系他曾經的老戰友。
沒想到還真有兩個人在江都討生活,正當他找到人個李鎮君打電話,準備前往北極熊國時,卻突然收到李鎮君的消息,讓他不用去北極熊國,交給了他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任務。
按照原計劃,李鎮君是準備讓王成聯系幾個他就近的戰友,然後直飛北極熊國,到這邊來幫忙。
只是李鎮君沒想到的是在北極熊國的事情太順了。
王成還沒來,事情就已經在李鎮君的強勢手腕下解決,順便還幫了一把“伊索裡亞”,為“伊索裡亞”的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當然,如果沒有李鎮君的強勢,直接將卡塔給擊斃,也就不會有現在科城發生的種種。
在李鎮君離開後,特拉蒙回到總部向“伊索裡亞”的大首領匯報了事情,在大首領的拍板下,“伊索裡亞”全速運轉起來。
“伊索裡亞”共分為幾個隊,其中特拉蒙親自帶一隊,直撲卡塔余留的勢力。
趁著他們還沒有反應過來,來了一次“閃電戰”。
不過,卡塔在科城能有如此地位,手下的人當然也不是吃素的,被打了一個措手不及後,也反應過來,開始頑強的反抗。
“伊索裡亞”和卡塔勢力發生的事情整個科城的地下勢力都知道了。
不少人開始渾水摸魚,企圖從中獲取利益。
這也就導致科城更加混亂。
當“伊索裡亞”的大首領反應過來時,發現整個科城的局勢已經完全不受掌控,這個時候斷然不可能半途而廢,大首領隻好咬著牙,將自己親自下令造成的這一切給硬抗下來。
話題扯得有點遠,言歸正傳。
王成沒有去成北極熊國,但李鎮君交給他的任務卻讓他忙碌起來,廣城那邊的生意他都暫時交給了劉馳負責。
大佬的話就是命令,大佬安排的事情不論遇到任何困難都必須完成。
這就是現在鍾鼎成員所有人內心的唯一準則。
說句毫不客氣的話,李鎮君帶給了鍾鼎成員不一樣的生命,讓他們可以完全不用為了生活而奔波,他們唯一需要付出的只是忠誠。
鍾鼎很多漢子在這之前,都只是渾渾噩噩的混跡在社會上,用一身的彪悍和凶狠尋求著碎銀幾兩,是大眾人眼中的社會渣滓,社會流氓。
說一句毫不誇張的話,他們幾乎都是街坊鄰居嫌棄的對象,不僅只是他們自己,連帶著家庭也成為了街坊鄰居不願意過多接觸的對象。
都是人,都有父母,心都是肉做的,除開那種沒有良心人性的人渣外,誰不想被人瞧得起,誰又想自己的家人因為自己的原因而遭到他人的斜眼和嫌棄。
而在加入鍾鼎後,他們的生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曾經街坊鄰居口中的社會渣滓一躍成為了社會精英。
穿西裝打領帶,穿著曾經他們可能一輩子都不可能穿上的昂貴皮鞋,賺到的錢是他們完全不敢想象的。
從一個被人嫌棄,遭受白眼的混子成為了人人羨慕,爭相討好的有錢人,成為家裡人的驕傲,這種變化如何不讓他們對李鎮君心懷感激。
換句話來說,是李鎮君給了他們新生,讓他們可以一改往日形象重新做人。
李鎮君或許自己都沒有察覺到,在不知不覺間他已經成為了這群鍾鼎漢子唯一的“信仰”。
是李鎮君帶給了他們生活的光!
王成從北極熊國回來後加入李鎮君的團體,這個時候鍾鼎還沒有出生。
隨著鍾鼎的誕生,王成加入的時間越來越長,他也早將鍾鼎當成了自己的家。
王成是從部隊裡出來的,他有一個很好的習慣,那就是絕對的令行禁止,對李鎮君的安排從來都是堅定的去執行,從不會問為什麽。
這次李鎮君交給他的任務便是讓他盡可能的去召集曾經的老兄弟們,邀請他們加入鍾鼎。
王成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像他們這種人沒有多高的文化,也不會經商,唯一有的便是戰場上學來的殺人技。
大佬讓自己去邀請曾經的一眾老兄弟加入鍾鼎,一眾只會殺人技的老兄弟,李鎮君的想法不言而喻。
王成沒有詢問,他也不想知道李鎮君究竟想要做什麽。
只要不是危害國家的事情,他都只會無條件執行,完成任務。
王成是當初那場反擊戰中存活下來的一名普通戰士。
那場反擊戰死了很多人,而王成很幸運的活了下來,當然也有他自身過硬本事的原因在裡面。
回想起曾經戰場上的日子,王成唯一感到的就是戰爭的殘酷。
王成記得很清楚,在那蚊蟲遍布的林地裡的某個夜晚。
自己這個小隊在前線擔任偵查的任務,本該休息的時間,沒想到居然有敵人摸了上來。
霎時,槍聲大作,子彈橫飛。
王成甚至清晰的記得當時子彈擦著他耳邊飛過時的場景。
他們偵查小隊一共十個人,那晚過後,隻活下來了三個人。
戰爭是很殘酷的,這一點只有真正上過戰場的人才知道。
而恰好王成上過戰場,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戰場的殘酷,也更清楚能夠從戰場下活下來的戰士的本事。
王成只是一個普通戰士,他的本事或許在他們那個團裡算得上名列前茅,但在當時參加反擊戰的整個軍裡,他那點本事真的不算什麽。
在部隊裡,一定要低調,因為比你厲害的人大有人在。
王成記得,在反擊戰還未結束之際,有幾個人直接獲得了全軍表彰,甚至當時前線的總指揮官都親自去見了幾個人,當面表彰。
其中令王成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個人獨守一個陣地,僅憑一人之力擊殺一百多名敵軍。
當時得知這個消息的王成整個人都驚呆了!
戰場不是打架,不管你是什麽人,一顆子彈下去大家都是平等的。
更何況,就算是打架,一個人打一百多人,這是什麽概念?
一百多個人啊!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吐死他!
更別說是在戰場上,一條槍面對著一百多條槍啊!
你打一發子彈,對面就射過來一百多發子彈!
雙方完全是在兩個不對等的層次,而且差距極大!
平常的普通人壓根無法想象,一個人擊殺一百多號敵人是一個什麽概念。
那個時期的戰爭可沒有現在的各種高科技武器,而且當時的龍國武器裝備完全沒發和現在相提並論。
一場戰爭依靠的完全就是人,那段時期的戰爭說得不好聽一點,完全就是拚人。
可想而知,令王成都如此震驚的那人,是有多麽的恐怖強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