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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七百七十七章 這叫仁義?!
“嗯,有些時候法院的判決並不一定能起到止爭的效果,一個不公的判決甚至有可能會引發連鎖反應,引起另一個刑事案件的發生或者道德層面的問題。這樣的案例並不少見,比如扣扣案。

 高院的這個判決應該說還是很有水平的,既可以懲惡揚善,又可以化解被告人家屬心中的不滿。

 社會把矛盾推給法院,法官既要秉公判決,又要考慮到社會效果,更要面對上下左右非專業人士的瞎嗶嗶……,法官也不容易!”方軼看過判決書後,感歎道。

 “嗯,您說的對。端起這碗飯,就沒有容易的活兒。”杜庸讚同道。

 他突然發現自己和方老大在某些方面是有共鳴的,眼前的方老大還是挺好相處的。這個小團隊講的不是關系,不是捧臭腳,更不是抱粗腿,而是實實在在的本事。這樣挺好!

 就在此時,雲喬敲門走了進來:“師父,今天中午伍慶輝請大家吃自助餐。他特意讓我過來邀請您。”

 “一點小意思,您千萬別拒絕。”伍慶輝笑呵呵的從雲喬身後走了出來。

 大話都說了,方軼要是不去,這不是啪啪打他臉嗎,所以他跟著雲喬跑過來,希望方軼能給個面子。

 “好啊,吃飯這麽好的事我怎麽會拒絕。”方軼心道:不年不節的,這小子怎麽突然想起請客了?

 “謝謝方律師。”伍慶輝一臉喜色,轉身出門去了。

 “雲喬,小伍怎麽突然想起來請客啦?是不是你們說啥了?”方軼疑惑的看向雲喬。

 “沒,我真沒說啥,不信您問杜律師。”雲喬急忙辯解道。

 “嗯,伍慶輝是個有追求的人。”杜庸笑呵呵說道。

 “有追求的人?!”方軼奇怪的看向杜庸,覺得他的話裡有話。

 “他有什麽追求啊!其實吧,他追的不是球,而是……”雲喬眨著大眼睛,嘿嘿笑道。

 “就你話多!你去找趟老謝,他今天又接了一個刑事案子,把案卷拿回來直接給杜律師。”方軼攔住了雲喬下面的話,說道。

 有些事知道就行啦,是不能捅破的。

 “好嘞!”雲喬笑嘻嘻的出門去了。

 “那我先回去,您有事叫我。”杜庸一聽有新案子,也急忙出門去了。

 不久後,方軼收到了米家鴻偷稅案的二審判決書,而在收到判決書前,米家鴻又給方軼打了兩次電話,告訴他醫藥公司那邊托朋友遞話過來,說是雙方合作多年,買賣不成仁義在,收購股權的價格可以談。

 但是對方的提議被米家鴻一口拒絕了,用老米的話講,一幫老陰比把人往監獄裡整,這叫仁義?!去他媽的仁義吧!

 “米總,我是方律師。告訴您一個好消息。”方軼靠在老板椅上,一臉輕松的邊打電話,邊看手裡的刑事判決書。

 “您好,方律師,是不是我的案子二審判決下來了?”坐在自家客廳沙發上吃牛黃解毒片的老米,不由自主的站了起來,忐忑的等待著方軼的回復。

 這段時間因為案子的事,米家鴻著急加上火,不僅舌頭上長了口瘡,而且牙齦腫,咽喉痛,只能吃流食,看著別人大口大口的吃羊肉串,他饞的只能一把一把的吃牛黃解毒片。

 “您猜對了,二審法院的判決書已經下來了,五分鍾前我收到的。”方軼笑呵呵的回道。

 “什麽結果?不……您先說是好事還是壞事吧,我怕我支持不住一下抽過去。”老米手裡攥著牛黃解毒片,心裡撲騰撲騰的既興奮又害怕。

 “是好事。”方軼笑道。

 “然後呢?”老米頓時心胸開闊了不少。

 “中院改判了,判您無罪。同時醫藥公司的罰金調整為七十萬元。”方軼說完,半晌沒聽到老米的聲音:“喂?米總,您在聽嗎?喂……”

 “我在呢……這是真的,二審判我無罪?”老米一直盼著法院還自己一個清白,可當判決下來後,他又感覺有些像是在做夢,一會兒有罪,一會兒無罪,感覺有點像是坐過山車,又有點劫後余生的感覺。

 “判決書就在我手裡,我先給您拍照發過去,您先看看,明天上午我去北邊的市裡,正好給您帶過去。

 上次我跟您說有個客戶對您的研究成果挺感興趣的,正好明天我過去,您要是方便,我給您約下,見面聊聊?”方軼悠閑地晃著老板椅,說道。

 “好啊,您約吧,我明天請你們吃飯。……別忘了哈,先把判決書拍照發我一份,有了二審的判決書,我就不怕那幫狗草的了,我看他們還怎麽逼我交股權。”老米心中高興,順嘴爆了一句粗口。

 “好,我給您弄個pdf版,更清晰。”掛斷手機後,方軼讓雲喬將刑事判決書弄成了pdf版,給老米發了過去。

 十分鍾後,老米拿著手機點開電子版判決書,心情那叫一個激動,從頭看到尾,一字不落的讀了一遍。

 中院認為,被告單位醫藥公司為偷逃稅款,故意將生產的部分產品隱匿,銷售後收入不入帳,偷逃增值稅稅款人民幣七百六十八萬元,佔同期應納稅款額的54.62%,其行為已構成偷稅罪,依法應予懲處。

 被告人米家鴻雖為醫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但經法庭質證確認的證據證明,醫藥公司實際由總經理宮兆光負責。

 醫藥公司將生產的膏藥中,四十六萬三千五百六十二盒登記在醫藥公司正式帳上,剩余七十三萬六千七百八十一盒膏藥采用不登記入庫的方法, 另做記錄,可由藥廠銷售人員以打白條形式領走,上述行為系宮兆光授意所為,無證據證明米家鴻具有決定、批準、授意、指揮企業人員不列或少列收入,從而偷稅的行為。

 因此,認定米家鴻系醫藥公司偷稅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追究偷稅罪的刑事責任證據不足,一審法院判決認定醫藥公司構成偷稅罪的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當,應予改判……,據此,判決如下:

 一、撤銷一審法院刑事判決主文,即被告單位醫藥公司犯偷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被告人米家鴻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十萬元。

 二、被告單位醫藥公司犯偷稅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

 三、被告人米家鴻無罪。

 今日三更,攢點稿下周再爆更哈!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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