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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四百零七章 造孽啊!
“方律師,我會被判刑嗎?我家還有三歲多的孩子要照顧。”陳來娣抹著眼淚道。

 “從你說的情況看,你丈夫對你有家庭暴力行為,伱們家的情況左鄰右舍都知道嗎?”方軼問道。

 “知道,村裡給調解過好幾次,也報過警,派出所的警察也來過,但是李雙喜照樣打我。”陳來娣道。

 “嗯,雖然李雙喜說要砍你的雙腳,但是你拿刀砍他時,他手裡什麽都沒有,雖然你是出於防衛的心裡才用刀砍他,但是你畢竟把他砍成了重傷,而你只是輕微傷,你的防衛超過了必要的限度。所以警方說你構成故意傷害,並沒有冤枉你。你確實構成故意傷害罪。”方軼道。

 聽方軼說完,陳來娣立刻哭了起來。

 “你別急,你這案子與其他故意傷害案件不一樣,也不是一點機會都沒有。首先李雙喜對你存在家暴的行為。

 你有沒有去醫院看過傷?”方軼問道。

 “去看過,有一次打得重,我在炕上躺了半個多月才下地。對了,我有醫院的醫療本,就在我家衣櫃的抽屜裡。”陳來娣道。

 “嗯,另外警方有沒有說你屬於自首?”方軼問道。

 “說了。說我屬於自首。”陳來娣擦著眼淚道。

 “嗯,你有自首情節,就算是到了法院,法官在量刑時也會考慮。不會重判你的。放心吧。下午我去檢察院閱卷,正好跟檢察員談談,盡量從輕處罰,建議處緩刑,不用坐牢。”方軼安慰她道。

 陳來娣一邊擦眼淚一邊點頭:“嗯!”

 “你有什麽要問的嗎?”方軼問道。

 “我孩子怎麽樣?”陳來娣眼神執著的看向方軼。

 “孩子很好,你母親在照顧他。放心吧!”方軼道。

 中午吃過飯後,方軼去了檢察院。

 閱完卷後,方軼與負責案件的陳檢察員溝通案情。

 “方律師,您說陳來娣屬於防衛過當的意見,我同意。

 陳來娣面對現實、緊迫的人身危險取刀反擊,構成正當防衛,雖事先準備刀具,但不影響防衛的性質。

 李雙喜徒手毆打陳來娣,實施的是一般暴力行為,雖聲稱要拿菜刀砍她,但在尚未使用可能危及生命或可能造成重傷的工具或高強度手段時,陳來娣用刀砍李雙喜,其防衛手段及損害後果與不法侵害明顯失衡,屬於防衛過當。

 這一點我們與您的看法是一致的。”陳檢察員道。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印發的《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的通知(法發〔2015〕4號)

 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采取製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施暴人重傷、死亡的,屬於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您看,陳來娣雖然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她屬於防衛過當,而且她家裡的經條件很差,之前我去了一次李雙喜家。

 李雙喜家一共三口人,現在他重傷,陳來娣被關在裡面,李雙喜的父母年邁患病,沒有勞動能力。

 之前李雙喜在當地施工隊當小工,尚可維持一家人的生活,被砍傷後家裡沒有收入,孩子也沒人照顧,村裡給他家申請了低保補助,現在低保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

 為了彰顯司法人文關懷,安撫心靈創傷,避免“因案致貧”“因案返貧”,促進家庭、社會和諧穩定.”方軼的話剛說到一半,陳檢察員打斷了他。

 “方律師,我明白您的意思。其實在拿到案卷後,我和助理也去了兩次村裡,走訪了村民和村委會,根據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和村民的反應,李雙喜確實經常酒後對陳來娣實施家暴,還多次毆打親友、鄰居。

 村委會、村民和李雙喜的父母都認為,陳來娣的行為是反抗家暴,希望我們對其從輕處理。

 鑒於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發,陳來娣有自首情節,而且李雙喜的父母已經原諒了陳來娣,所以我們會從輕處罰,有可能不起訴。下周上會後會出決定。”陳檢察員道。

 “謝謝,我替當事人謝謝您。陳來娣家實在太不容易了,家裡沒收入,孩子也沒人照顧,您看能不能先辦取保候審?”方軼說著將取保候審申請遞給了陳檢察員。

 “我們研究下,我覺得問題不大。您回去等通知吧。”陳檢察員接過申請後道。

 周五的時候,方軼突然發現一直忙著做業務賺錢,已經好久沒有回老家了,他打算周末回老家去看看。

 本來他打算帶上兒子小志一起回去,正好讓兒子調解下,以便松弛有度,但是前妻曹曉慧給小志請了家教,周六上下午都要上課,學習是好事,方軼沒有理由不讓兒子補習功課,便一個人回了村裡。

 村裡的情況用一句歌詞來形容最恰當不過:星星還是那顆星星喲,月亮還是那個月亮,山也還是那座山喲,梁也還是那道梁,碾子是碾子,缸是缸喲,爹是爹來娘是娘。總之還是老樣子,只是又多了一個光棍!

 方軼照舊給父親帶去了很多補品,不過在父親方有財看來,方軼帶回來的寫著洋碼子的補品還不如雞蛋來的實在。

 “爸,我看村裡的路上有不少白紙錢,是不是誰過世了?”吃過晚飯後,方軼收拾完碗筷,坐在板凳上吸著煙道。

 方有財坐在正屋門口的台階上,吧嗒吧嗒的吸潤著黃銅的煙袋嘴,吐出滿口的煙霧後,歎了口氣,淡淡道:“是村西頭的老李頭,你李二叔。”

 “李二叔?他身體平時不是挺硬朗的嗎?怎麽就沒了?”方軼吃驚道。

 “這人啊,難說!老李頭隔壁的老疙瘩(村裡一位老人的綽號)早五年就一步一喘,跟快斷氣似得,大家都說他熬不過春節,可這麽多年了,還那樣。

 老李頭平時身體壯的跟頭牛似得,下地乾活就屬他利落,可大家誰也沒想到他卻先走了。連個征兆都沒有。村裡的老夥計一年比一年少!”方有財道。

 “什麽時候的事?”方軼問道。

 “上周日的事,被發現時已經死了好幾天了,要不是他家裡傳出臭味村裡人還不知道呢。”方有財道。

 “啊!那李二叔家裡人呢?”方軼問道。

 因為之前寫的內容存在違規,所以重新寫了一個故事,更新完了,請大家見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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