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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二百一十一章 冷笑
“嗯,似乎有些道理。不對啊,方律師,咱們好像跑題了。咱不是聊道德與法律嗎?怎麽聊到行業了?”李明博突然醒悟道。

 “沒有跑題,您看我不跟你聊律師行業的現狀,你怎麽理解律師眼中的道德與法律?對不對?”方軼微笑道。

 “你是說律師不應該講道德,應該以法律為準繩……”李明博一頭霧水道。

 “我可不是這個意思,至少絕大部分律師不是這樣的。我的意思是,法律是律師賺錢的工具,就像技術人員靠技術賺錢一樣。

 而道德(或者說良心)是律師心中的量尺。

 為了生活,伱必須用法律去為當事人提供服務賺錢,但是當你有能力去選擇當事人時,你心中的量尺就會發揮作用。如果你沒有選擇……‘良心喪於困境’可不是說說的,很有可能會成為現實。

 你心中感到糾結,證明你心中有這把量尺,你會成為一名有良心的好律師的。”方軼看向李明博,眼神中充滿了鼓勵。

 其實在方軼的心中還隱藏了半句話沒有說,那就是:“但是好律師,不見得是賺錢的律師”。他怕打擊李明博的積極性。

 “有時候學會選擇性遺忘,把生活和工作分開,是一件很難的事,你如果學會了,就不會再這麽糾結了。”方軼微笑道:“說實話,至今我都沒有做到這一點。”

 “嗯,謝謝方律師,我明白了。”李明博點頭道。

 這一天,孫正義午睡醒來,剛要去律所,突然手機響了起來,是律協打來的,律協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正義律師事務所和方軼被人投訴了,具體投訴事項是不正當競爭。孫正義聽完一愣。

 不正當競爭?這不是扯淡嗎?

 縣裡這幾家律所,那家不是在拚價格搶業務,律師費上午一個價,下午一個價,跟賣菜似的。

 如果當事人賊一點,再趕上業務比較肥,當事人一天串遍縣裡的全部律所,跟這家說上家的報價,再跟下一家說之前那家的報價,律所為了拿業務大概率會拚價格,相互壓價,當事人會選擇性價比最高的律所委托業務。情況如果樂觀的話,幾萬元的律師費最後能談到一萬不到。

 至於律師的執業能力,當事人是不知道的,反正都是拿證的律師在他們看來都差不多,實際上卻差很多。

 但這不是他們關心的,對於縣裡的當事人來說,他們關心的永遠是律師費的多少。

 雖然孫正義對律協下的通知嗤之以鼻,但是既然人家通知了,怎麽也得給個面子,要不以後這遊戲就沒法玩了。

 回到律所,孫正義本想找方軼談談律協那邊被人投訴的事,但是不巧的是方軼去縣法院了,孫媛媛的案子今天開庭。

 ……

 “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一位圓臉男法官看了看案卷,然後看向方軼道。

 “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判令被告對二原告賠禮道歉,並在縣內的萬悅小區門口張貼公告,為原告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二、賠償原告1亮美美容院損失五千元;

 三、賠償原告2孫媛媛精神損害撫慰金五千元。

 事實及理由:

 孫媛媛系亮美美容院法定代表人,主要在萬悅小區底商從事美容美甲業務。自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以來,被告趙月嬌一直對二原告進行造謠、誹謗、誣陷,多次汙蔑、謾罵,稱孫媛媛有精神分裂,汙蔑蘭亮美美容院的儀器不正規、訛詐客戶,並通過微信群等方式進行散布,導致原告名譽受到嚴重損害,生意受損。

 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嚴重損害了其名譽權,肯請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完畢。”方軼道。

 方軼沒想到孫媛媛的案子這麽快就開庭了,也許是年底了,法院又要開始考核了,所以法官加班加點的開庭,審理案件,以保證完成結案率。

 “被告答辯。”圓臉男法官面無表情道。

 可能是最近連續開庭,法官有點精神不振,總給人一副沒睡醒的樣子。

 “我沒在小區微信群裡發過損害原告名譽的信息,只是偶爾跟幾位鄰居和好朋友說提過亮美美容院和孫媛媛的事。

 再說了,亮美美容院儀器不正規、忽悠客戶又不是我一個人這麽認為,很多去她們哪做過美容的客戶都這麽說。而且原告的美容店經常開開關關的,她們不好好乾,有損失跟我沒有任何關系。請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趙月嬌道。

 趙月嬌長得清瘦,薄嘴唇一看就能說會道,而且臉上無肉讓人感覺為人比較刻薄,一看就不是好相與的主兒。

 “現在進行舉證質證。原告舉證。”圓臉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被告在微信中的業主群裡辱罵兩原告的微信記錄,證明被告對原告實施了侮辱和誹謗的行為,對原告的名譽造成了嚴重影響。

 第二份證據,原告孫媛媛與被告的微信溝通記錄,證明原告孫媛媛想通過微信與被告就祛斑美容服務進行溝通,但是被告卻對原告進行辱罵和誹謗。

 第三份證據,公證處的公證書,證明上述兩個證據的微信截屏均是出自原告的手機,都是真實的。

 舉證完畢。”方軼道。

 “被告進行質證。”圓臉男法官道。

 “被告提供的證據我都不認可,被告提交的微信記錄不是我的微信,我的微信名叫阿嬌,不是嬌嬌。這個微信不是我的。不信您看我的手機微信。”趙月嬌拿出蘋果手機道。

 “被告舉證。”圓臉男法官道。

 “我沒有證據。”趙月嬌道。

 “被告,我問下,你是對微信的內容不認可,還是對微信號不認可?”圓臉男法官問道。

 “這個微信號不是我的,我對這個微信號不認可,是她們誣告陷害我。”趙月嬌急赤白臉的說道。

 “被告,原告提交的微信的微信號是個手機號,這個手機號是誰的你知道嗎?”圓臉男法官繼續問道。

 “我不知道,她們提交的微信你應該問她們,而不是問我。”趙月嬌表現的很矯情。

 方軼聽完,心中一陣冷笑。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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