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愛我們小說狂人的話,可以多多使用登入功能ヽ(●´∀`●)ノ
登入也能幫助你收藏你愛的小說~跟我們建立更深的連結喔 ♂
《律師本色》第一百八十六章 你說窩囊不窩囊
“我一直盯著呢,最近方律師好像接了幾個市裡的案子,一直在往市裡跑。我約了幾次,沒成功。”吳小清道。

 其實她根本就沒有約方軼,她隱隱的感覺方軼比王德友要難纏的多,而且似乎方軼的目標並不在於多拿些底薪和提成那麽簡單,他要的公平律師事務所給不了。所以即便她再找方軼談也不會有結果,但是這話她不能告訴顧清平。

 “這不行啊,拖來拖去的我怎麽搞垮孫正義那老雜毛,你得加快速度,效率,一定要講效率!”顧清平有些生氣,用手指敲著辦公桌說道。

 “好,我再去約他,跟他好好談談。”吳小清心中一陣無奈。

 “必要時可以想想別的辦法,如果光靠嘴皮子就能把人拉過來,這事就不需要你來做了,明白嗎?”顧清平語氣嚴厲道。

 “明白!”吳小清心中不服氣:鬥不過家裡的母老虎,拿我撒氣,你真夠個爺們!

 “好了,出去忙吧!”顧清平斜了她一眼,揮了揮手道。

 雖然挨了批,但是活兒該乾還得乾,吳小清出了主任辦公室,邊走邊琢磨:想別的辦法?難道除了談條件拉人,還有別的辦法?難不成姓顧的想讓老娘為律所捐軀……這個挨千刀的。

 第二戒毒所內,方軼見到了周德光的小舅子李松。

 坐在對面的李松瘦的皮包骨頭,臉色暗青,雙眼眼神有些渙散,目光呆滯,神情頹廢,整個人無精打采。

 方軼收起簽過字的委托手續和起訴狀後,看向李松:“麻煩您把當時的情況描述下,伱是在案發現場被抓的嗎?”

 “不是,我當時正在家裡跟幾個哥們聊天看盜版大片,突然接到分局的電話,傳喚我過去一趟。

 結果去了他們告訴我說有人舉報我前兩天在家吸D,讓我做尿檢。結果就把我扣下了。”李松有氣無力道,露出一副玩世不恭的表情。

 “尿檢的結果是什麽?”方軼停下手中的筆,問道。

 他聽人說過,吸D人的話不能全信,這幫人整天鬼話連篇,就為了騙倆錢去買DP。

 “他們說是陽性。”李松揉了揉鼻子道。

 “當時警察有沒有詢問你,你是怎麽回答的?”方軼問道。

 “問了,他們問我什麽時候吸的,我就順著他們說是前幾天。”李松一臉無所謂道。

 “在被傳喚之前,你到底吸沒吸?”方軼盯著對方的眼睛,問道。

 “他們說吸就吸嘍,省的受罪。”李松晃著身體道。

 “也就是說,你不是被警察抓的現行,對不對?”方軼問道。

 “對,這絕對沒錯。我吸的時候肯定不能讓他們看到。”李松打著哈氣,雙眼泛著淚花道。

 方軼看著他,真希望他打哈氣時閃了腰,或者下巴掉了。

 眼前的家夥令方軼心生反感,直覺告訴他眼前的李松絕對不是第一次吸D,也不是第一次被警方傳喚,但是已經接了案子不能半路撂挑子,答應人家的事要辦到底!

 “你之前被處理過嗎?”方軼問道。

 “你是指吸D被處理?”李松一怔,隨後道。

 “對。”方軼道。

 “沒有,鐵定沒有,我發誓。我這麽誠實的人怎麽能乾那事呢,這是第一次,要不是他們引誘我,我怎麽可能吸那玩意。

 方律師,你得想想辦法,把我從這裡弄出去啊!對了,你去找我姐夫周德光,他有的是錢,一定能把我撈出去。”李松指天發誓道,說到後面整個人都有點神經兮兮的。

 方軼見再也問不出什麽東西便安慰了他幾句離開了戒毒所。出了戒毒所後直奔區法院立案庭,立完案後,他打電話告訴了周德光。

 李家人都不頂事,沒辦法小舅子的事只能由周德光照看著。

 方軼站在路邊正想伸手打車去長途車站,就聽身後有人叫他,一回頭正看到王德友挎著公文包,笑眯眯的走了過來。

 “方律師,真巧,你也來立案!”王德友邊擦頭上的汗水,邊笑道。

 “一個小案子。你在新律所怎麽樣?”方軼問道。

 “挺好的,所裡讓我負責顧問單位的事,今天正好顧問單位有個勞動爭議的案子,我過來立案。”王德友露著大板牙,笑道。

 方軼看了看手機,已經十二點了:“沒吃中午飯呢吧,走,今天我請客,咱們邊吃邊聊。”

 在路旁的一家飯店內,方軼二人點了四個菜,要了一份酸辣湯。

 “王律師,看你的樣子,一定在所裡很吃得開。”方軼笑道。

 “還行吧,所裡接了一個大客戶,我一周有三天在客戶哪坐班,吃飯跟著客戶的員工走,能省不少錢。

 為民律師事務所是個小律所,人際關系簡單,大家的基本工資和提成都一樣,多勞多得。好在案子比縣裡的律所多,我能多賺點。”從王德友的表情上看,他還是挺滿意這份工作的。

 “你們主任挺厲害呀,從哪弄的那麽多案子?”方軼羨慕道。

 “我們主任原來是系統內的,後來出來做了律師,路子挺野的。不過也有走麥城的時候,律師費欠著收不上來。”王德友道。

 “哦?收不上律師費,你們沒去起訴?”方軼問道。

 “怎不想起訴啊,可是對方是國企,當初談合作時,對方把委托協議往桌子上一扔,愛簽不簽,不簽後面有的是律所。

 我們主任明知道協議裡好多地方約定不合理,有很多坑,可是人家一個標點符合都不讓你動,你能怎麽辦,不簽就沒有業務,簽了有可能被坑,最後我們主任還是選擇了簽字。

 案子打了二年多,最後人家私底下跟對方和解了,要不是對方在開庭時出具了和解協議,我們律師還不知道呢。

 我們主任找客戶追討律師費,結果人家說合同上沒約定自行和解需要支付律師費,沒轍,只能每年發一封律師函,可人家根本不當回事。你說窩囊不窩囊。”王德友道。

 “夠缺德的,可能對方一開始就想好了,千方百計的不準備付律師費。”方軼附和道。

 今天四章!八千多字!求月票、推薦票,收藏!新書需要大家支持!

 (本章完)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