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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一千一百一十四章 樹欲靜而風不止!
  第1056章 樹欲靜而風不止!

  “有這可能,咱們律所跟他年齡差不多的律師有不少,在業務創收上能跟他打平手的,甚至超過他的,也有幾位。但是從內心來講,我覺得他是最合適的人選。”萬可法思索了下,不緊不慢的說道。

  “為什麽?”杜三娘問道。

  “因為傳承!”萬可法說道。

  “傳承?”杜三娘有些不解。不就換個律所主任嗎?至於搞的這麽玄乎嗎,傳承都出來了。

  “對,就是傳承!你有空可以觀察下方軼的團隊,與其他團隊不太一樣。盛德律所在他的管理下,可能不會發展的很快,但一定會發展的很穩健,假以時日,底蘊會越來越深厚。”萬可法信心滿滿的說道。

  拿到判決書後,房新月及其父母特意跑來律所對方軼和隋夏表示感謝,還帶來了幾名一直關注此事的媒體記者。受萬可法的影響,方軼如今應對媒體記者已經遊刃有余。

  次日,房新月的案子被媒體記者報了出來,方軼和隋夏的名字及履歷也被擺了出來,還登出了一則專訪。

  這一日,隋夏快步走進了方軼的辦公室,如臨大敵一般。

  “怎麽啦?”方軼看到她的表情後,一怔。

  “檢察院抗訴了!一個小時後,房新月和她父母會過來,委托咱們辦二審。”隋夏說著,將一份打印出來的抗訴書遞給了他。

  就在剛才,隋夏收到一封房新月發來的郵件,裡面有一份檢察院抗訴書的掃描件。緊跟著房新月給隋夏打來了電話,告訴她檢察院提出了抗訴,她要委托方軼為她提供二審辯護。

  方軼接過抗訴書,看了一遍,檢察院抗訴的理由是:

  一、本案中,被害人鄧詩雲陳述及證人的證言證實被告人房新月有作案動機和作案時間。

  二、被害人鄧詩雲稱飲用房新月帶來的飲料後昏睡,對自己手腕被割以及女兒牛佳豔被殺等一概不知,與鑒定意見證實的從床單上鄧詩雲和牛佳豔的血跡中檢出地西泮及阿普唑侖成分相印證,足以認定房新月在其帶到現場的飲料中投放有鎮靜類藥物。

  三、被告人房新月供稱用手卡住牛佳豔的脖子,用刀在牛佳豔頸部連續捅刺兩下,與鑒定意見證實的牛佳豔系在被他人扼壓頸部致機械性窒息的狀態下又被刺傷頸部致椎動脈破裂大量失血,以及牛佳豔頸部創口皮瓣可由現場提取的臧刀兩次抽動形成等情況相印證。

  四、本案案發時現場只有房新月及鄧詩雲、牛佳豔三人,不存在他人作案的可能。

  綜上,應認定房新月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原審判決錯誤。

  “這不還是老一套嘛!沒問題,二審律所費按照一審律師費的一半收就行,你把委托手續準備下。”方軼一笑,伸手拿起了桌上的文件。

  “嗯,還有個事。”隋夏猶豫了下。

  “什麽事?”方軼一怔,抬頭看向她。

  “網上有傳言,說房新月的案子有問題,是您收了房家的錢,托了關系,為殺人犯脫罪。網上的輿論對您有些不利。”隋夏婉轉的說道,眼中露出擔心之色。

  方軼一笑:“你信嗎?”

  “我肯定不信,這幫人就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看您的無罪辯護成功了,眼氣!但是一幫不明事理的網民跟著瞎起哄,還有幾個所謂的法律人士煽風點火,搞的烏煙瘴氣的,對咱們確實不利……”隋夏氣憤道。

  “不用去管他們,謠言止於智者,是真是假二審判下來就知道了。”方軼信心十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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