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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本色》第一千零四十六章 拋物行騙案
最新網址: 方軼心中暗笑:這胖老頭到哪都不吃虧。

 “對了,馬義的團隊已經開始辦轉所手續。他的辦公室還是原來那間。下周就搬過來辦公了。

 還有,春節前,你跟我去見幾位老客戶和領導,以後慢慢的我就把資源都交給了你了,好好乾。”萬可法看向他,眼中滿是期盼。

 “咱們不是說好了年中再說嘛,我這還沒準備好呢……”方軼又想施展拖字訣,萬可法沒給他機會:“你可別這麽說,我當年當律所主任時也沒準備好,不是一樣幹了幾十年。”

 “行吧,這事往後放放再說,什麽時候去見客戶,您提前告訴我哈。”說完,方軼起身離開了辦公室。

 他如果再待下去,胖老頭肯定會囉裡囉嗦的說起來沒完,勸他及早接手律所。

 不一會兒,杜三娘走了進來,坐下後低聲問道:“怎麽樣?”

 “這家夥賊著呢,沒吐口,但是也沒反對。我先把資源對接給他再說,只要上了套,就由不得他了。”萬可法笑呵呵道。

 “這方軼也真是的,其他人都搶著當律所主任,他倒好,往後退。不行,你還得使點手段。”杜三娘說道。

 “嗯,咱們都歲數大了,力有不逮。只能靠他們了。”萬可法歎了口氣。

 ……

 “杜律師,還在忙?”周穎拿著茶杯,從飲水機處接水回來,見杜庸和程都坐在一起拿著案卷在低聲討論著什麽,便順口問了一句。

 “嗯,春節前最後一個開庭的案子。後天開庭。”杜庸伸了個懶腰說道。

 “什麽案子?”一旁正在吃蘋果的雲喬伸著脖子問了一句。

 “是個街頭‘拋物行騙’的案件。”杜庸回道。

 “街頭‘拋物行騙’案,啥意思?”雲喬愣了一下問道。

 一旁正在聊天的宇文東和曹永正也看了過來,職業病又犯了,聽到有新案子就想打聽下。

 “所謂的‘拋物行騙’,我打個比方你們就明白了,比如在大街上你正走著,前面的人突然掉下一疊錢,旁邊過來一人撿起就要與你平分,然後趁機騙取你的錢財,這就是典型的‘拋物詐騙’手法。

 時至今日仍有不少騙子采用‘舊瓶裝新酒’的方式,利用路人貪財的心理最後騙取錢財。反正不管騙子的方式怎麽變,如果不貪小便宜就吃不了大虧。”杜庸解釋道。

 “那這種犯罪,是不是都構成詐騙罪?”周穎問道,以前她聽說過杜庸說的這種騙術,但是一直不知道這就是‘拋物行騙’。

 “這可不一定。就比如說我們要開庭的這個案子吧,一共涉及四個罪名:搶劫、詐騙、盜竊、信用卡詐騙。

 因為這四個罪名在構成要件上存在部份交叉,而且我們辦的這個案子事實認定又比較複雜,致使本案從偵查到起訴出現多個罪名。

 最開始,公安機關以搶劫罪立案,而後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批準逮捕,最後檢察機關又改變了罪名,以盜竊罪提起公訴。”杜庸說道。

 “杜律師,方老大不在辦公室,出去了。咱們去辦公室,你給我們介紹下案情,講講唄。我們也學習下。”宇文東建議道。

 “就是,反正閑著也是閑著,權當解悶了。”雲喬也附和道。

 “你跟曹律師不是接了不少案子嗎?不用準備開庭?”杜庸看向雲喬。

 “不用,那些案子都是千篇一律,案情都差不多。春節前沒安排開庭,最早的開庭時間都在正月十六。所以不著急。”雲喬嘿嘿一笑。

 “那行,我就給大家介紹下,你們也給我提提建議。”杜庸看向程都:“小程,收拾下,去方老大辦公室。”

 十分鍾後,眾人“霸佔”了方軼的辦公室,各自找位置坐好。就像周五開例會案件研討似的,程都站在了白板前,手裡拿著筆準備就緒。

 “程都,你先給大家介紹下案情。”杜庸吩咐道。

 “好嘞。”程都走到茶幾前,拿起了案卷,開始介紹案情。宇文東接過了他遞過來的筆,接替了白板記錄工作。

 杜庸準備開庭的‘拋物行騙’案,被告人叫葛興根,在四年前曾因搶奪罪被處理過,案發前才被放出來一年多點。

 十月份的時候,葛興根夥同蘭山太、吳萬鍾(二人均在逃),在市裡火車站及百貨商場附近,以上下為一百元真鈔、內部為包扎成捆的冥幣為誘餌,采取“掉錢”、“撿錢”、“分錢”的手段設局,騙取錢財。

 案發時,三人在百貨商場附近的街道旁故技重施,發現身材苗條打扮入時的胡海丹上當後,吳萬鍾裝作路過,一把搶過錢,稱是同時發現的,讓胡海丹別報警,二人直接把錢分掉,一人一半。

 胡海丹見吳萬鍾手裡的錢有厚厚的一摞,便一時起了貪念,點頭同意。此後,吳萬鍾將胡海丹引到一旁的僻靜處,準備分錢。

 就在此時,葛興根和蘭山太裝作尋找丟失的錢,來到二人身旁詢問。結果當場發現了吳萬鍾手裡的錢,吳萬鍾膽怯,稱是胡海丹撿的,跟自己沒關系。胡海丹自覺理虧,張口結舌不知道該說什麽,隻得承認是自己在路邊撿的錢。

 葛興根翻看吳萬鍾遞過來的錢後,稱錢少了,並稱一起丟失的還有金銀首飾,便以懷疑被害人胡海丹撿到錢後私藏為由,要求胡海丹將黃金項鏈, www.uukanshu.net 鉑金戒指、玉手鐲、手機等財物、銀行卡及密碼交出“檢查”。

 胡海丹自持身正不怕影子斜,在葛興根和蘭山太二人的要求下拿出了財物。

 葛興根看過後,假裝將財物及兩張銀行卡(一張借記卡,一張信用卡)放回了胡海丹的包內,並趁胡海丹不注意,秘密竊走胡海丹包內的現金三百余元、華為榮耀手機一部,鉑金戒指一枚及銀行卡兩張。

 胡海丹離開後,葛興根持她的兩張銀行卡到附近的郵政銀行ATM機上共取走一萬三千元。

 胡海丹心驚肉跳的離開後,越想越不對勁兒,便打開包檢查隨身物品,發現手機、銀行卡和戒指丟失,立刻跑到附近派出所報案。

 警方根據胡海丹提供的線索,並去銀行調取了取款監控,很快鎖定了葛興根三人。葛興根被抓後,蘭山太和吳萬鍾連夜逃走。

 這就是案卷所載的全部案發經過。(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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