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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女友是大明星》第416章 演唱:《富士山下》!
明明是適合夜深人靜時獨自默默欣賞的歌曲,此刻卻被路揚拿在舞台上面演唱。

 大概是觀眾們第一次聽到的緣故,《水星記》給人帶來的震撼依舊。

 舞台下。

 梁宇今年二十有四,大學畢業後參加工作沒幾年,談不上家纏萬貫,身上的財富準確來說應該是少得可憐。

 作為這世道的年輕人,像他這般的人多得數不勝數,每個月領著三五千的工資,生存都是問題,更別談以後得娶妻生子買房買車。

 人們都說單身是過得最瀟灑的時期,可梁宇並沒有太大的感觸。

 他的工作地點在杭城,自己喜歡的人在魔都,雖然距離不遠,可任何一次見面都是筆巨大的開銷。

 更何況.

 他們還沒有在一起。

 “咫尺遠近卻無法靠近的那個人,

 也等著和你相遇,環遊的行星

 怎麽可以擁有你.”

 路揚在台上唱著《水星記》,梁宇低下頭去,看著自己的鞋頭與身邊人的鞋頭,並沒有太多的話想說,但感同身受。

 他和沈秀認識七八年,原來是高中同學,可高考後就因為學校的緣故,各自一方,兩人是玩得好的異性朋友,那聯系未曾斷過。

 其實梁宇也知道,他摸過自己的良心思考過那樣的問題,自己其實是喜歡沈秀的。

 這世界哪有那麽多的,異性間的純友誼?

 不過是一方的圖謀不軌罷了。

 可這樣的事兒真的能戳穿麽?

 梁宇不知道。

 他是特地從杭城跑來魔都的,目的是跟著沈秀一起觀看《歌手》的現場,他們平日裡的相處狀態約等於男女朋友,只是沒有邁出最後一步。

 一旦邁出,若是失敗。

 那連朋友都做不成了。

 真好的歌啊。

 梁宇眨了眨眼睛,不想讓別人看到自己眼眶中的淚花,他再次抬頭,看著台上的路揚,聽他唱著水星與太陽的故事,唱著暗戀,也唱著梁宇自己。

 他覺得自己就是水星,而沈秀就是太陽,他真的很想很想靠近,但一直沒有辦法,更是害怕那最後的窗戶紙被戳破後,爆炸了.

 一切歸為虛無。

 「所以.沈秀又是什麽想法?」

 梁宇心想著,他悄悄咪咪地側過頭去,發現那面容清秀的姑娘同樣紅了眼眶,她眼珠旁有豆大的淚水滑過,像是盛夏夜裡荷葉上的露珠往地上流淌。

 所以這應該也是唱到了她的心裡吧?所以她應該也有暗戀的人?所以這小妮子暗戀的人會不會是自己?

 梁宇搞不清楚,這種情況下的他患得患失。

 不是所有的事兒都需要刨根究底,他伸出了手,是想幫對方擦拭眼淚,可當他手剛剛觸碰到沈秀臉頰的時候,被沈秀伸出手抓住了。

 那姑娘抓住了他的手腕,往下一拽,小手往下蔓延,慢慢握住了梁宇的手掌,又在手心的地方畫了個愛心。

 所以.

 梁宇瞪大了眼睛,看向身邊臉蛋發紅的沈秀。

 哪怕再愚鈍的家夥都能明白這姑娘的意思,梁宇等這一天等了七年,七年後的今天,在背景音樂是《水星記》的現場裡,他側過頭,親了上去。

 《水星記》演唱完畢。

 路揚開始唱歌的時候,彈幕少了很多,並沒有之前的那種紛紛擾擾,但直播間裡的觀看人數從未減少。

 直播間的觀眾們只是若有所思,他們沒有在現場,而是一個人默默地聽著歌,這樣的場景,聽這樣的歌曲,再合適不過。

 「媽的,第一次聽歌聽哭。」

 「能不能不要唱這樣的歌了啊,鼠鼠已經很慘了,聽到這樣的歌,慘到有點說不出話來了。」

 「嗚嗚嗚嗚,鼠鼠什麽時候才能脫離單身?」

 「.」

 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悲傷。

 畫面裡,路揚衝著觀眾們點頭,然後默默地退下了場。

 舞台上的樂手還在忙碌,上一場的下台,下一場的上台,備戰席的地方,路揚和李振看著觀眾們的反應。

 “如果不是偏離主題的話。”李振突然說,“我還真沒有把握能打贏你。”

 “有些錯誤,就應該承受該付出的代價。”路揚不以為然,“輸就輸了,沒什麽好說的。”

 “雖然說輸了。”李振盯著路揚的眼睛,“但你有沒有發現一個事情?”

 “嗯?”

 “你的唱功進步了。”李振說得很認真,“這首《水星記》的唱法,很與眾不同,我剛才在台下試了一下,如果跟著唱,又或者翻唱的話,絕對唱不出你這樣的味道。”

 “那唱功進步”

 “就是進步,氣息和發聲這兩個方向進步得最明顯。”李振淡淡地說,“肉眼可見的進步,現在的你絕對算得上專業歌手。”

 “不。”大概是意識到了說話的不嚴謹,李振又補充道:“實力唱將,實力放在這些選手裡面,也是排在前列的。”

 路揚不留痕跡地掃了李振一眼,不知道是不是這家夥成為自己手下員工的緣故,這彩虹屁聽起來很不對勁。

 關於實力,路揚心中有一把秤。

 他的唱功在這些選手裡面最多能排到中等,前列有些吹捧的意思。

 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不過你唱功提升是提升了。”李振突然又說,“但距離我,還有一截路要走。”

 路揚:“.”

 所以這家夥在拿著老板開涮呢!

 他剛想反駁兩句,一回頭,李振不見了,那家夥跑上了舞台。

 “李振也唱路揚給的新歌吧?”

 “是,還是和《愛情轉移》同一個曲子的歌。”

 “我怎麽感覺不太行呢?”

 “.”

 觀眾議論紛紛。

 這世界,一曲兩用的歌不少,但非常明確的一點是——大多數後出的歌曲,都沒有原曲好。

 其中緣由太多——本就是炒熱度,聽眾先入為主,又或者沒能完全滿足聽眾期待感。

 所以後來的歌曲經常被打上差評。

 而現在,路揚給李振的新歌,同樣是一曲兩用,且《愛情轉移》珠玉在前,大家的期待感自然而然地不高。

 就在這時,李振開唱:

 “攔路雨偏似雪花,

 飲泣的你凍嗎,

 這風褸我給你磨到有襟花,

 連調了職也不怕,

 怎麽始終牽掛,

 苦心選中今天想車你回家.”

 並非所有人的母語都是粵語,但舞台的正上方,清清楚楚的滾動著《富士山下》的歌詞。

 聽不懂?

 沒關系。

 能看字幕吧?

 能聽得出歌曲裡的情感吧?

 很多歌曲,根本不需要你聽得清楚他唱的是什麽,哪怕是你從未接觸過的語言,可當那旋律和歌聲響起,你依舊能聽出歌裡的情感。

 觀眾們眼睛微微瞪大,之前那關於“這首歌到底行不行”的討論聲戛然而止。

 沒人再討論那樣愚蠢的問題,同樣的曲子,不同的歌詞,兩種不一樣的感情。

 且.

 都能唱進人們心裡。

 李振沒關注台下觀眾的反應,他曾是混跡港澳的歌手,粵語自然是母語,唱起粵語歌,不費吹灰之力。

 “原諒我不再送花,

 傷口應要結疤,

 花瓣鋪滿心裡墳場才害怕,

 如若你非我不嫁,

 彼此終必火化,

 一生一世等一天需要代價.”

 【淦!】

 【我現在嚴重懷疑,路揚那家夥是故意把主題寫成暗戀的!】

 【兄弟們,我現在懷疑路揚在實行大規模打擊!你們想想看,《水星記》是說暗戀的,現在的《富士山下》又唱的失戀,這家夥是想讓全部觀眾哭啊!】

 【你這是傻了吧?不知道這一期的主題就是失戀情歌?】

 【有一說一,我是廣粵人,這首歌真好聽啊。】

 【加一。】

 【.】

 彈幕議論紛紛。

 粵語在歌曲裡,似乎要比普通話更有優勢,且這首《富士山下》的詞很棒。

 國內的樂壇,是從港澳那邊開始發展的,大家最開始聽得歌曲裡,粵語歌佔據了那麽一部分。

 時至今日,依舊有不少的人能隨口哼出粵語歌的歌詞。

 他們有聽粵語歌的經歷,也有一部分基礎。

 自然能聽得到裡面的情歌。

 而這時,李振繼續唱:

 “誰都隻得那雙手,

 靠擁抱亦難任你擁有,

 要擁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

 曾沿著雪路浪遊,

 為何為好事淚流,

 誰能憑愛意要富士山私有.”

 這是高手啊。

 高手的演唱者,高手的創作人。

 大家原來聽過這曲子,仔細琢磨一番能發現路揚在編曲方面進行了小小的改動,光聽旋律的話,都能聽得出不一樣的感覺。

 況且,這詞很好。

 它不是那種悲得要命的失戀情歌,跟俗套扯不上任何的關系,只是那歌詞裡透露的淡淡疼痛,如呼吸般輕微,無時無刻地痛,痛到你難以忘卻。

 “何不把悲哀感覺,

 假設是來自你虛構,

 試管裡找不到它染汙眼眸,

 前塵硬化像石頭,

 隨緣地拋下便逃走,

 我絕不罕有,

 往街裡繞過一周,

 我便化烏有.”

 人們這時才感受到那失戀後的悲傷情歌,從生活點滴慢慢鋪墊到如今,像是海浪積攢能量,再用力地拍打在沙灘上。

 「周玉唱歌的時候我沒有哭,她唱得很好,但詞曲差了點意思,可李振唱歌的時候我服了,這家夥唱得是真好啊。」

 「詞曲的問題,路揚給的詞曲實在是太好了,很難想象他到底是在什麽樣的精神狀況下寫出的這首歌,我現在嚴重懷疑.他失戀過很多次!」

 「懂了,路揚,失戀教父!」

 「.」

 彈幕倒是說些樂子話來衝淡其他的氣氛了。

 人活十幾年,到結婚生子的階段,大多數人都有過失戀的經歷,這年頭跟初戀牽手到婚姻殿堂的事兒太少太少,分分合合再到他人,才是大多數人的歸途。

 他們終究是理性的,不想被一首歌左右自己的想法,可就算發著搞笑彈幕的時候,還是會莫名心酸。

 “情人節不要說穿,

 隻敢撫你發端,

 這種姿態可會令你更心酸,

 留在汽車裡取暖,

 應該怎麽規勸,

 怎麽可以將手腕忍痛劃損.”

 這兩句太過於戳心。

 幾乎是李振唱出來的瞬間,就有人忍不住了。

 世界上哪有那麽多的感同身受,可年輕時做過的混帳事兒都是近似的。

 或許將手腕劃傷的事太過於驚駭世俗,不會每個人都做,但類似的事兒,他們做過啊。

 如今想想之前的糗事,可能會害羞或會心一笑。

 但當時的感情是真的。

 有人拿出了手機,那微信界面上,是無數個感歎號,那是分手後的前任,他們已經斷了聯系,之後也沒有再聯系,聊天記錄裡只剩自己的歇斯底裡,和對方的完全不看。

 “這種傻逼的事兒,我居然做過。”那人自嘲地看著手機笑笑,“不過那時候.是真的喜歡啊。”

 “人活到幾歲算短,

 失戀只有更短,

 歸家需要幾裡路誰能預算,

 忘掉我跟你恩怨,

 櫻花開了幾轉,

 東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遙遠.”

 「點題了點題了。」

 「富士山下的歌名,點出來了!」

 「所以這失戀的故事,應該是過了很久,但故事裡的主人公還是沒有忘記,他應該是故地重遊,再想起故人。」

 「不一定是這意思吧,我怎麽感覺像是故人重逢,在他們曾經一起遊玩過的景點,只是物是人非,櫻花開了又謝謝了又開,他們也不在是同路人。」

 「樓上兩個說得都對。」

 「故事嘛,那不是任由人去想的,一首歌的故事,說不定只是虛構的,何必追究?」

 「能引起共鳴的就是好歌。」

 「.」

 李振在舞台上唱了又唱,舞台下已經有微小的哭泣聲,可這家夥居然很喜歡看到這樣的場景,他微微笑,頗為自豪,只是那歌裡的調調,還是那副失戀的哀傷。

 他唱著最後的段落:

 “往街裡繞過一周,

 我便化烏有,

 你還嫌不夠,

 我把這陳年風褸,

 送贈你解咒.”

 害,說到底還是舔狗的故事。

 失戀了還是想著對方。

 李振表演結束了,滿堂的沉默,他雖然進入了狀態,也唱出了情緒,但卻能夠很快地走出來。

 他站在中央,沉默是今晚的場館,他看著,眼神滿意,像是在欣賞著自己的作品。

 過了很久很久,真的是很久很久了。

 台下突然發出一聲巨響:

 轟——

 觀眾的震撼不住。

 “牛嗶!”

 “李振牛嗶!”

 “路揚這詞曲牛嗶!”

 他們大喊,只是嗓子有些沙啞,大多數人的面孔像是剛剛哭過一場。

 ——

 ——

 寫出來了。

 今天是有事的,拿著手機碼了三千。

 大家晚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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