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機智的律師生活》第58章 正式開庭(3)
  卓治清了清嗓子,說道:“老鐵們,我稍微說一下哈。被告那邊主張猛虎公司和陳辰是勞動關系,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否定掉案件裡面《主播獨家合作協議》的效力。

  如果你合同無效的話,李想律師他們這一方就不能拿合同來主張被告違約了。也會產生說,案件不歸我裁判所管,要去勞動仲裁委管的後果。

  但是,大家看李想律師的回復是很精準的。

  他主要抓住勞動關系認定裡面最核心的‘勞動隸屬關系’進行分析。

  這裡面和大家說一下,勞動關系和其他關系最主要的一個區別就是,你個人受到的管理是不是“勞動管理”,簡單來說,就是你是不是有考勤、要培訓、要開會、公司給你繳納醫社保和發工資等等特征。

  李想律師就是針對這些內容,特別指出,陳辰的直播時間是很自由的,不是上班必須幾點到幾點的那種打卡,猛虎公司也沒有其他的管理要求。

  而且,陳辰與宇天文化公司本身就是有經紀合約在身,你怎麽可能是來我猛虎公司平台打工呢?這明顯不符合常理嘛!”

  “怎麽樣,老鐵們,我說的還算清楚嘛!”卓治笑著道。

  “可以啊”

  “小桌子,說的不錯,賞你一個大內總管做做”

  “小桌子,朕上艦了”

  “小桌子,朕上艦了+1”

  “小桌子,朕上艦了+10086”

  哈哈哈,卓治看到這一波又來了幾十個艦長,非常滿足。

  裁判官:“好的,各方關於原、被告三方的法律關系及合同效力的問題,本庭已經知悉。

  請雙方繼續圍繞本案中二被告是否構成違約,以及原告要求二被告支付的違約金是否過高展開辯論。”

  和一般人認為的不一樣,其實在庭審過程中,李想的坐姿並不是正對著被告,而是向左微側。李想的目的就是能夠時刻注意到裁判官的動向和要求。

  因為,庭審上辯論的受眾只有裁判官,發表意見的對象和說服的對象啟示都是裁判官。

  當律師的人都清晰地明白,對手是永遠不可能被說服的(立場不同、利益不同、很難被說服),但是裁判官是可以被說服的。

  此時,聽完裁判官的最新要求。

  李想心下明白,在剛剛的第一輪辯論裡面,裁判官已經聽清楚了自己這一方的意見,基本上在裁判官內心裡面對於剛剛爭論已經有了初步的認定。所以,裁判官才會直接讓雙方換一個方面繼續辯論。

  從裁判官要求雙方發表意見的內容來看,裁判官對於被告是否構成違約也有了一定的思考,否則不會讓雙方就違約金是否過高發表意見。

  在庭審時,通過對裁判官發問的解讀,判斷庭審的方向和重點是每一位出庭律師的基本功,也是新手和菜鳥最容易出現誤判的地方。

  李想在本次庭審的前幾天,幾乎都將時間花費在了系統給出的模擬庭審訓練系統上面,現在他的庭審能力已經能夠穩定在系統給出的85分左右的水平。

  整理了一下思路,李想結合裁判官的要求繼續發表辯論意見。

  原告代理人(李想):“1、原告認為,從本案已經查明的事實可知,被告陳辰確實存在未經原告猛虎公司同意在原告之外的第三方平台進行直播的行為,且以在圍脖“官宣離開”等行為明確表示不再繼續履行《主播獨家合作協議》。被告宇天文化公司也於V信公眾號上發布被告陳辰在第三方平台直播間信息。

  因此,兩被告上述行為已違反《主播獨家合作協議》約定,且有悖於誠實信用原則,導致原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應認定為根本違約。

  2、原告主張的違約金額是符合直播行業客觀實際的情況,不屬於過高的違約金。

  本案中,必須考慮網絡直播行業的特點。網絡直播平台的運營主體是依賴於互聯網生存與發展的互聯網企業,而流量是互聯網企業估值的重要指標之一,網絡主播是決定網絡直播平台流量大小的核心資源,個別網絡主播甚至是網絡直播平台賴以生存的基礎。

  優質主播跳槽,將直接導致原平台觀眾隨主播轉換至新平台,勢必減少原平台的流量,並削弱原平台的競爭力。

  在原告已經對陳辰投入大量資源和成本的情況下,原告並未按照合同約定的5000萬元標準主張違約金,而是結合案件實際情況、被告陳辰和宇田文化公司實際收入等情況,僅主張500萬元的違約金,合情合理,不應當認定為過高。”

  實際上,李想的論述主要側重於第二點, 因為涉及“錢”的問題,一般都會是案件中雙方爭議的焦點。

  講白了,網絡直播行業本身就是一個高流量、高金額的行業,違約金的約定肯定要和行業情況相適應。同時,原告自己覺得5000萬過高,已經根據實際情況做了調整,這種時候,應該認定為是合理的違約金范疇。

  馮天自然也解讀到了裁判官的意思,庭審之上,“解讀局勢”和“見招拆招”一樣重要,他決定還是將違約責任繼續往原告那邊扯。

  被告代理人(馮天):“裁判官,我們認為本案中猛虎公司公司無故拖欠費用已構成違約,陳辰到其他平台進行直播的行為不構成違約,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被告宇天文化公司向猛虎公司發出過書面的主播催款單,告知其拖欠2個月的合作費用已嚴重違約,但猛虎公司仍拒不履行付款義務,後續,又封禁陳辰直播間,相關行為均表明猛虎公司無繼續履行合同的意願。

  所以,陳辰去其他平台直播的行為不屬於違約,猛虎公司無需支付違約金。

  同時,前述違約金與陳辰在新平台的收入水平並不匹配。陳辰在新平台進行直播,其現在的每月收入較低。李岑並未從“跳槽”行為中獲得較大利益,甚至在新平台的收入遠遠低於在猛虎公司直播時期的收入。”

  李想很認真的在聽著被告馮天律師的辯論意見,李想一邊聽,腦海中已經在記錄如何反駁和回復了。

  基本上,李想可以做到,對方說完,自己反駁的內容也已經準備好了。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