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暄過後,邊喝茶,李想邊聽張東在介紹他要谘詢的案件的情況。
這次好像又是直播平台的案件,但是和猛虎公司這種發生在兩個直播平台之間的糾紛不一樣。
這次是發生在“用戶”和“直播平台之間”。
張東把這其中的情況說的很詳細。
吳征明和張東兩個人是好朋友,吳征明先進入直播視頻平台這個行業。
後面在吳征明的帶動下,張東也開始慢慢涉足這個行業,目前張東名下目前經營有一家音符飛舞科技公司,公司運營著“樂橙視頻”網絡直播平台。
最近有個案件讓他們公司比較緊張,大概情況是這樣的:
周喜年本來是“樂橙視頻”的一個普通用戶,在注冊的2年多的時間裡面,不斷通過微信和銀行轉帳的方式進行充值(累計一千多次),充值金額在30萬元左右。
周喜年充值之後,把充值所得的鑽石都兌換成“樂橙視頻”各種禮物,總共打賞給了200多個多主播,把充值的30萬都花光了。
這個期間,周喜年也只是單純的打賞,也沒當成“榜一大哥”,所以和主播也沒有線下見面或者其他往來關系。
周喜年的老婆薑美惠知道之後,她不幹了。因為周喜年微信綁定的銀行卡正是薑美惠的工資卡,盡管銀行卡留的是周喜年的電話,但是薑美惠還經常要求周喜年要把銀行卡余額信息發給自己看。
周喜年怕自己充值和打賞的情況敗露,經常就會把收到的銀行余額通知短信修改後,然後才發薑美惠。
但是紙包不住火,在某次薑美惠查看周喜年手機的時候,發現自己的銀行卡余額和周喜年發給自己看的完全不一樣。
這下可點燃了火藥桶,後來周喜年不得不將自己充值打賞女主播的事情和盤托出。
薑美惠在谘詢律師之後,委托律師起訴了“樂橙視頻”背後的音符飛舞科技公司,起訴的請求是要求確認周喜年和音符飛舞科技公司之間的贈與行為無效。同時,要求音符飛舞科技公司返還30萬元打賞款項。
音符飛舞科技公司也很重視這個事情,因為這個案件裡面和一般我們聽說的未成年人拿了父母的手機打賞這種情況不一樣,是老婆起訴平台,要求平台公司還老公打賞的錢。
如果這個案件最終成立的話,那後續大家都可以找借口這樣操作,那對於整個平台來說,秩序可就全部亂套了。
所以,音符飛舞科技公司也委托了律師積極出庭應訴。
但是,一審判決出來之後,大家都傻眼了,情況對音符飛舞科技公司很不利。
一審裁判所認為:音符飛舞科技公司搭建和運營“樂橙視頻”這一網絡直播平台。在該直播平台上,主播提供表演,用戶可以觀看直播,並進行充值、打賞。所以,音符飛舞科技公司和周喜年之間存在網絡服務合同關系。
但是,雙方不僅限於網絡服務合同關系,亦包含贈與法律關系,其中的重點就在於認定了“贈與法律關系”的存在。
緊接著在認定這個贈與法律關系之後,又因為本身音符飛舞科技公司還存在提供網絡服務的功能,一審裁判所將周喜年打賞的30萬元按照三七開的方式,把其中的7成(21萬元)都認定為了是無償贈與。
又因為根據案件證據來說,薑美惠賺的工資嚴格來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而且,周喜年在兩年的時間內頻繁打賞,
打賞數額較大,顯然不屬於家庭生活經營需要,其通過編輯虛假的銀行短信的方式隱瞞其妻子,所以,屬於無權處分夫妻共同財產。 最終,一審裁判所認定周喜年打賞部分的7成(21萬元)中的一半(10.5萬元),屬於周喜年無權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的薑美惠那部分,該部分的處分行為無效,應予返還。
李想邊聽張東介紹,邊翻看張東加他微信之後發過來的裁判文書的照片。
“李律師,因為我這邊也在關注老吳他們猛虎公司的這個案件,最終一審的結果您確實打的很漂亮,不知道我公司這個案件,還有沒有希望?”張東很誠懇地對著李想說道。
“張總,從您收到裁判文書第二天開始算的話,您這個案件的裁判文書收到幾天了?”李想問道。
這個案件一審判決已經做出來了,但是判決書上落款的時候不一定是當事人收到裁判文書的時間。
而一審判決結果出來之後,從第二天開始算的話又只有15天的上訴期,如果上訴期沒過,那正常提起上訴就行;如果上訴期都已經過了,那等於說一審判決都已經生效了,這個時候想要推翻一審判決的話, 只能走再審的程序了。
所以,李想首先問的就是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就會直接導向完全不一樣的程序。
“我算一下,從第二天開始算,這個案件的判決我們已經收到13天了,因為我最近剛好出差,所以這個事情就耽擱了一下。”張東說道。
“今天是周天,那這個案件的上訴期就到下周二,如果您想上訴的話,時間要抓緊。”李想提醒道。
“另外,根據我的分析,這個案件最主要的核心打點就兩個:第一個,周喜年和我們音符飛舞公司之間是不是成立贈與合同關系,第二個,周喜年的老婆薑美惠有沒有權利要求音符飛舞公司返還周喜年充值打賞的款項。
我剛剛翻了一下您發給我的裁判文書,其實一審的律師這些點也都有說到,我個人覺得您完全可以請您原來一審的律師來做這個事情。”
李想繼續說道。
這個案件在他看來,一審當中律師該答辯的東西也都答辯到位了,有些案件本來就是存在爭議的,誰也不敢保證自己每個案件都贏。
所以,在李想看來,他決定以退為進,先控制一下當事人對這個案件結果的預期。
如果自己對待這個案件,再像其他案件一方,上來就是哢哢哢分析一通,分析完了也委托了,萬一案件二審的處理結果不理想,只會留下一個誇誇其談的印象,連帶著吳征明這個介紹人的臉上也掛不住。
畢竟,自己還想從吳征明那邊把他新公司的顧問接過來呢,這個時候還是謹慎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