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綴櫻桃的奶油蛋糕軟糯香甜,鑲有葡萄乾的餅乾脆可口,就像鮮花盛開般的松餅裡帶著一股濃濃的奶香……
雖然工業革命時期的甜品還沒有達到上一世的水準,但這些食物足以讓來到異世界還未吃過甜食的洛夏誇獎一聲美味的程度了。
就是……有些貴。
剛才他點咖啡時瞥了一眼侍者手上的菜單,無論是松餅還是蛋糕,亦或者做成曲奇般的餅乾,在價格上都比普通的食物要高上不少。
比如一份曲奇般的餅乾在菜單上的售價是6便士。
要知道,這在他居住的裡斯頓區,這可以購買到至少4磅,也就是超過2千克的黑麥麵包,這是能讓一個成年的碼頭工人吃上三天的食物。
至於櫻桃蛋糕和鮮花松餅分別是1銀德勒與8便士,加起來總共是2銀德勒4便士,如果再加上他點的這杯手磨咖啡,這一頓下午茶點,價格達到了驚人的2銀德勒7便士。
原主洛夏先前在達拉斯市借助市立大學學生找的給工廠檢修機器工作周薪也不過才15銀德勒,在達拉斯市已經不比那些牧場主雇傭的擠奶工人低多少了,但這在這咖啡館以日常水準消費一頓還是力有不逮。
不過據說在魯特王國首都赫爾蘭特,一名正式經過培訓的機器維修工周薪能達到兩金鎊,也就是四十枚銀德勒,足以過上還算體面的生活。
而原主最初的夢想也正是通過大學畢業考試後,借助導師的推薦信,前往赫爾蘭特的工廠中謀得一個不錯的職位,這樣就有足夠的資金去幫助他的“家人”。
想到這裡,洛夏不由的歎了口氣,抿了口還散著熱氣的咖啡,任由苦澀蔓延至整個口腔。
他想到了原主的家庭情況,雖然是個孤兒,但不算孤單,從小在濟貧院中長大,一直受到院長的幫助,包括前往市立大學紅薔薇也是在濟貧院院長莫斯太太的再三要求下,才敢於考試,本來他早該在兩年前進入達拉斯郊區的牧場,當一個普普通通的奶牛場工人。
也正是因為如此,原主才一直想在學有所成後回報那個位於下城區的紅愛心濟貧院,那裡承載了他的過去,原主每隔幾個星期都會過去一趟,帶上一些孩童喜歡的小零食,在那裡度過一個愉快的休息日。
對此,洛夏也不介意完成一下前身的執念,不過這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他必須賺到一筆足夠豐厚的資金,畢竟只有這樣他才有余力資助那些濟貧院中的孤兒,改善他們的生活水平。
他低頭看向了仍舊安靜躺在椅子上的泛黃牛皮紙袋,以及抬頭瞥了眼已經和女伴揮手告別,正朝著自己這個方向走來的金發年輕男子,收斂了心緒。
他知道,第一步開始了。
“洛夏,味道感覺怎麽樣?這家的口味我一直覺得不錯,餅乾形狀也很精致,就像一件藝術品。”
裡奇·霍伊斯的聲音在隔著兩張桌子就傳了過來,聲音有些沙啞,語氣裡帶著些許慵懶,活脫脫的一副富家公子作態。
“還不錯,就是分量有點少,對了,你剛才在裡面做什麽?”
洛夏低頭看了眼被清理的差不多的餐盤,又抬頭看了眼好友的調侃表情,很果斷的就岔開了這個話題。
“我在和一名優雅的女士聊天!她叫莉莉絲,莉莉絲·威爾,很美麗的名字,她告訴了我她家養了一只有著藍紅雙色瞳孔的純白母貓,並邀請我有時間去她家坐一坐,我還和她玩了下十二星牌,
最近我又加入了一個新的俱樂部,我學到了不少東西……嗯?你剛才沒看到嘛?” 顯然換個話題更讓這位富家公子來了興致,可話說到一半裡奇立刻就察覺到了不對,畢竟自己在裡面幹什麽,外面的人可謂是看的一清二楚,更別提一直坐在咖啡館外卡座上的洛夏·崔斯特。
在看到好友的眼角笑意,就知道自己的這個好友又捉弄了他一次。
他眉毛耷拉下來無奈道。
“這次我是認真的,洛夏。”
“可是上次,上上次你也是這麽說的。”
洛夏扶額無奈,看著自己的這個好朋友,花花公子的性格卻對每一個有過交際的女子十分上心,但等到新鮮感散去後又格外冷漠,也不知道這一位能在他的心中停留多久。
他默默的為那位女士默哀幾秒,但想到每一次分手,這位公子都會掏出一筆不菲的分手費,最少都是十鎊,一鎊都沒有的洛夏突然沉默,他決定為自己的貧窮默哀三秒。
“我們還是上去吧!烤烤火也行,外面又起風了。”
洛夏指了指不遠處的霍伊斯出版社,雖然現在不算很冷,但是煙囪上已經出現了嫋嫋煙氣,裡面的壁爐已然點起。
裡奇·霍伊斯攤了攤手,聳肩道。
“都可以,不過老頭還在參加歌爾伯爵舉辦的晚宴,今天應該是不會回出版社了,但你的事情我可以做主,福爾摩斯的故事現在在霍伊斯出版社內關注度可不低,他們都格外想知道作者是誰,我十分期待他們看到你時所露出的表情,他們竟然覺得是個五十歲的老頭寫的,哈哈哈!”
裡奇·霍伊斯一邊帶路,一邊回頭對著洛夏擠眉弄眼,早在洛夏的同意下,他將一部分的原稿給了出版社中的編輯查看,精彩的敘事以及故事很成功的抓住了這些文字工作者的內心。
對於今天文章作者的到來更是充滿期待,畢竟能夠塑造出福爾摩斯這類知識淵博的偵探,在見聞上定然遠遠甩開普通人一截,他們更傾向於作者是一名出色的老警察,或者是能接觸到警局案件的偵探。
對於有這個待遇,洛夏並不意外。
作為柯南·道爾的第一本超過十萬字的長篇小說,血字的研究,也是他的成名代表作。
案件內容環環相扣,結構精妙,布局謹慎,再加上不斷切換的敘事人物,期待感在一個又一個人物的講述中層層遞進,就算沒有經過市場的檢驗,但只要看了開頭,就不會覺得這是一本無趣且乏味的小說。
可作為文抄公的他自然是無法升起半點優越感,只能無奈地對著裡奇·霍伊斯道。
“你知道的,我也是從其他人那裡聽說的故事,真正的作者其實並不是我,只是我將他改的更曲折,更離奇罷了。”
如果洛夏能夠回到上一世,他並不介意將這裡抄襲獲得的所有收入全部返還。
卻不想裡奇·霍伊斯根本不聽洛夏的解釋,反而覺得是他怕麻煩,神色我懂地頗為諒解道。
“我明白,畢竟等到時候出名了那些記者估計得一天24小時蹲在你這位大作家的門口,想要探清一個才剛剛上大學的年輕人為什麽能寫出這麽老練小說的。”
“到那時,關於找你約稿,訪談的記者估計能從藍玫瑰街排到國王大道,早上還沒睡到八點估計就有人雇敲窗人拿著長竹竿敲你的窗戶了。”
裡奇·霍伊斯咧嘴一笑,似乎已經看見成堆的記者守候在洛夏的樓下。
在這個世界,鬧鍾還沒有普及前,叫醒清晨酣睡城市的不是別人,正是那些穿戴整齊,手拿竹竿、軟錘、搖鈴的敲窗人,他們會一大早挨家挨戶的向那些熟睡的工人致以每天那充滿希望的問候。
洛夏看著裡奇·霍伊斯的表情,知道他恐怕是在腦海中不可遏製的腦補出了一系列故事,畢竟原主在市立大學中本就是一個比較孤僻的性格,除了上課以外,基本上就見不到他的人影。
因為大多時候原主不是前往工廠區檢修機器就是前往孤兒院慰問那些孩子,和班級裡同學的交往並不多。
這也是為什麽洛夏穿越後,性格略微有所改變,卻沒人發覺奇怪的原因。
洛夏見沒法解釋清楚,但打消了裡奇·霍伊斯向眾人大勢宣揚介紹作者的念頭,便也就沒有再多說什麽。
一路又說了不少,直到兩人進入出版社的大門,順著螺旋狀,有著古典扶手的階梯上到二樓,來到了出版社的巨大辦公室中。
那裡一塊塊木板隔成了一個又一個小單間,空氣中充滿了印刷紙散發的書香味,辦公室裡的人實則並不多,就五個部門,除去單獨負責飛鴿報的報刊部外,出版社總共四個部門,分別是負責出版,校對的印質部、對外接洽業務、發行書籍的發行部,還有對書進行宣傳、推廣的公關部,以及專門負責簽書、出版,審核書籍的編輯部。
像洛夏的事情目前便全盤由編輯部負責。
裡奇·霍伊斯一上來,這位霍伊斯家族的少爺便受到了出版社內員工的廣泛關注,連帶著身旁的洛夏也受到了不少目光。
畢竟洛夏雖然沒有裡奇·霍伊斯那般精致奢華,帶著絲綢禮帽,手杖時刻不離手,宛如貴族公子般的穿搭,但無論是黑色長風衣襯托出修長的身形,還是少見的黑發褐瞳的外貌,眉眼微垂帶著的些許憂鬱氣質,讓出版社不少年輕的女性職工小聲討論起他的來歷。
但沒有一個人會把洛夏當成前不久在編輯部裡討論次數頻率飆升的神秘作者,畢竟他太年輕了,更多的員工還是把他當成裡奇·霍伊斯來參觀出版社的朋友,但隨著進入編輯部後,環顧一周沒有看見目標人物的裡奇·霍伊斯的一聲招呼,對著出版社一個實習助手吩咐後,真相隨之落幕。
“你,去把找愛德華過來,就說《血字的研究》作者來了。”
簡單的陳述了這句話後,裡奇沒有看嘴巴微張,顯然被這個消息震驚到的編輯部的實習助手,而是撥弄了一下掛在胸前的懷表,撥開表殼,看了眼時間,然後對身旁站著的洛夏道。
“走吧,我們去休息區等他。”
“好!”
跟在裡奇身後的洛夏抽空打量了一眼編輯部的環境,這裡比他想象的要大不少,剛才的實習助手已經朝著北面那片方塊格子間裡去了,想來裡奇說的愛德華便在那裡面,而他們現在去的是出版社東面,那裡角落裡專門擺放了幾張用來招待客人的小桌椅,坐在那裡還能透過窗戶看見街道上的景象。
不過,眼尖的洛夏還看見那北面格子間外的長凳上,還局促著坐著好幾個懷揣著牛皮紙袋的年輕人,他們衣服或鮮明或破舊,但不約而同的在臉上都呈現的是些許忐忑與緊張。
顯然,這個時間點的霍伊斯出版社,同樣有不少投稿的作者,他們放棄了等待時間頗長的郵箱投稿,選擇了親自上門來遞交寫好小說的開頭部分,這也是編輯部的日常工作之一。
“坐吧!愛華德是個幽默的編輯,到時候你們一定很聊得來。”
裡奇·霍伊斯領著洛夏來到了一處角落靠牆的桌椅,隨手將半高絲綢禮帽掛在衣架上,笑著說道。
“嗯”
洛夏和裡奇·霍伊斯並沒有在桌椅上等候太久,很快,一個身穿考究格子襯衫,略顯富態的圓臉帶著金邊眼鏡,頭髮肉眼可見的稀疏,這是一個有著典型地中海髮型的中年微胖男子,他從北面的格子間出來,然後對身邊實習助手吩咐了兩句,便快步朝著洛夏,裡奇坐的這個方向走來。
“晚上好,霍伊斯少爺。”
他一來自然朝著出版社的小東家打了一個招呼,面容帶笑,對於坐在另一張椅子上的洛夏,卻是安靜地等待裡奇·霍伊斯的介紹。
“嗯,晚上好,愛德華,這位是洛夏·崔斯特,《血字的研究》的作者,他這次來的目的是為了找我們出版,你來負責接待他。”
裡奇·霍伊斯並沒有過多寒暄,直截了當的介紹道,說完便對一旁的洛夏道。
“這位是愛德華·米爾斯,我們霍伊斯出版社的高級編輯,專門負責簽約書籍,你還有什麽方面的疑慮可以盡管去問他,接下來我就不參與了。”
作為霍伊斯家族的繼承人,裡奇在父輩的耳濡目染下,早就明白幫助必定不是無底線的,就算想要真心交好一個人,那也得有遠有近,張弛有度。
他可以給洛夏一個便捷的渠道,合適的議價機會,但絕對不會全盤替他掌控,處理。
“可以,我自己和米爾斯先生談就行。”
洛夏微笑點頭應是,覺得並無不可,裡奇幫他引薦,走到這一步已經讓他很滿意了,畢竟沒有裡奇·霍伊斯的幫助,他現在可能也會像那些攥著稿紙,滿懷忐忑與期待在長椅上等候的新人作者一樣,等待一個可能只有夢中存在的,那個花上一筆錢給他書出版的好心商人。
“那我先去辦公室等你的好消息了,就在出來左轉的第三個房間。”
裡奇·霍伊斯非常紳士從座位上起身,拿下了掛在衣架上的半高絲綢禮帽,戴上而又脫下,半摘彎腰,示意告辭。
洛夏和愛德華·米爾斯同樣還以禮節,目送著裡奇·霍伊斯的遠去,等到背影在轉角消失不見後,才互相對視了一眼。
“崔斯特先生,如果不是霍伊斯少爺親口告訴我,你是《血字的研究》的作者,就算打死我,我也不會相信您是撰稿人。”
愛德華·米爾斯用略微誇張的口吻稱讚道。
“我也一樣,米爾斯先生,如果不是裡奇的介紹,我甚至以為你會是紅薔薇大學的教授。”
洛夏還以相同程度的恭維。
語罷,兩人這才彼此都露出了這個社交場所必然具備的笑容,接著互相握手道。
“洛夏·崔斯特。”
“愛德華·米爾斯。”
兩人正式介紹後,率先開口的自然是愛德華,他作為被委任過來負責洛夏的編輯,自然有許多話要說。
而且無論是出版社方的需求,還是對出版合同上有什麽要求,這些都是需要花時間說明白的。
洛夏對於很多方面都無所謂,或者說該爭取的東西他看的很明白,其他也放棄的很果斷,這個世界對於新人作者而言,並不存在分成,只有那些暢銷的老牌作家才有資格這麽做,而他所能爭取的,便只有一筆足夠豐厚的買斷稿酬。
倒不是說分成不行,他固然可以找裡奇,讓他用關系幫自己簽訂分成合同,但同樣的,自己就會欠下一個不必要的人情,這對於洛夏而言,顯然是個糟糕的選擇。
“30金鎊,大多數出版社對於新人作者,一般隻願意開25鎊甚至更低。”
愛德華的嘴裡吐出了一個足以讓達拉斯市大多數工薪階層工人眼紅的一筆買斷稿酬,要知道在大多數周薪只有1金鎊的家庭中,30金鎊已經是一筆足夠大的數字,事實也的確如此,如果按照先前原主的周薪來看,這30金鎊需要他不吃不喝工作一年,甚至更久。
但事實上對於作者而言,這個價格也並不高,一本可以出版的書籍大多數是需要兩到三個月的創作周期,再加上投稿以及編輯審核,再修改,可能一本書從靈感萌發到發行上市,也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
而這半年裡,作者一直都需要和出版社進行溝通,甚至有些時候還需要將一些不如人意的章節重新修改,這又要花費不短的時間。
可以說,新人作者在某種程度上賺到的錢和工廠的熟練工人並沒有多少差距,唯一有所差別的,大抵可能是天花板和上限的不同,畢竟再熟練的工人也無法成為工廠主,而作者卻可以成為大文豪。
當然,以上這些也只是對於普通人的桎梏,對於腦袋裡裝滿“財富”穿越而來的洛夏,並沒有多高的難度,他只需要按部就班的每天輸出一定的文字,沒有卡文的焦慮,也沒有靈感的枯竭。
可以說其他作者可能需要數個月甚至半年來構思小說,而他只需要一個月,甚至更快一點。
畢竟上一世除了推理小說以外,其他同樣出彩的也有不少,爽文鼻祖的《基督山伯爵》,在這個世界想必也能引起不小的共鳴。
“的確是很豐厚的稿酬,對於一個新人而言。”
洛夏點了點頭,對於愛德華·米爾斯的言論不置可否,但對於價格,他還想嘗試一下,比如更快的積累名氣,在知道霍伊斯出版社除了出版以外,還有一個飛鴿報後,有一個想法便一直徘徊在洛夏的腦中,而如今見到霍伊斯出版社的編輯,他也可以詢問下可能性。
“可如果我並不是新人呢?”
“什麽!崔斯特先生,您還有其他的作品已經發行?請問,書名是什麽?”
愛德華·米爾斯有些吃驚的問道,他對洛夏的這番言語有些始料未及,差點都站了起來,看到他端正安坐的模樣才按捺住了起伏的心緒。
洛夏微微一笑,搖了搖頭,否定道。
“沒有,米爾斯先生,我並沒有發行其他書籍,不過我想做一個嘗試。”
“什麽嘗試?崔斯特先生,您盡管說,霍伊斯少爺讓我盡量滿足你的所有要求,在我的權限范圍中。”
洛夏的話讓愛德華·米爾斯更疑惑了,如果不是裡奇·霍伊斯帶來的,並且親口告訴他他是血字研究的作者,他甚至會感覺眼前這個年輕人是在故弄玄虛。
洛夏此時依舊沒有正面回答愛德華的問題,反而是拋出了一個問題。
“米爾斯先生,您有沒有聽說過報刊小說?”
“在報紙上刊登的小說,我當然知道!赫爾蘭特的新世紀報,還有達拉斯市的時報上就有一個專門用來刊登小說的版面,不過效果並不好,報紙版面所承載的文字數量有限,有些甚至都不能寫完一個故事的開頭。”
愛德華·米爾斯皺了皺眉,顯然作為一個編輯,他對報刊上的小說刊登並不感冒,在他看來,那些甚至不能稱為真正的小說。
洛夏點點頭,這些知識他也從原主的記憶中知道,可這並不能代表小說刊登在報紙上是毫無作用的,根據他所知,報紙上小說究其問題是版面太少,文字量有限,而這便需要用極為短的篇幅講一個有趣的故事,這對於大多數寫慣幾萬甚至十萬以上的長篇小說作者而言,無疑很是痛苦折磨的一件事。
但他並不一樣,他腦海中還有無數的推理短篇小說,可以放在報紙上刊登連載, 上一世柯南·道爾便也正是在斯特蘭德雜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說連載,使福爾摩斯的受歡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漲船高。
所以,洛夏很是直截了當的告訴了愛德華·米爾斯,自己的想法或者念頭。
“所以,米爾斯先生,我想先把福爾摩斯的故事刊登在報紙上,然後再將《血字的研究》進行出版,到時候市場的反應說不定會更好。”
“可是一個案子最起碼需要幾萬字的鋪墊和轉折,飛鴿報上沒有那麽多版面給你填充,他最多容納兩萬字,而且報刊投稿的價格會比同等字數出版的價格要低上許多。”
愛德華·米爾斯誤以為洛夏是想要讓《血字的研究》在報紙上打出名氣,然後再來議價,但沒想到洛夏這時卻是果斷的搖頭失笑道。
“米爾斯先生,我想你誤會了我的意思,我是打算將福爾摩斯的其他推理故事放到飛鴿報上刊登連載,而《血字的研究》不變,它現在就可以準備出版,只是我希望等到真正發行的那天前,有一個增添條款的機會。”
相對於用人情來強行分成,洛夏還是希望以自己的實力來拿到他所應該拿到的報酬,所以為了讓這件事情更順暢的推進,盡快打響福爾摩斯的名號,洛夏笑著對眼前的愛德華·米爾斯說道。
“這是我與貴社的第一次合作,我可以不要稿費,免費贈送貴社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說的刊登權。”
說著,洛夏從牛皮紙袋裡抽出了早已準備好的福爾摩斯短篇集裡他最喜歡的一個短篇小說。
——《藍寶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