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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諸天,金牌代練》第224章 離城
第224章 離城

 想去看看這座江湖?

 程境凌這個理由,半真半假。

 對於闖蕩江湖,他確實憧憬好奇。

 但他之所以一定要離開拒馬城,卻並不僅僅是想闖蕩江湖而已。更多的原因,還是想去仞山州百仞城,尋找他父母留下的藏寶圖。

 他想要看看,這個當初被他父親一直帶在身上,歷經萬難都沒有丟棄的藏寶圖中,埋藏著的,到底是什麽了不得的寶藏!

 直覺告訴他,裡面肯定有豐厚的收獲!

 李蘭香望向態度堅定執著的程境凌,對於他的借口並沒有懷疑,反而目光中還滿是感慨和理解。

 因為在六十多年前,她跟李鏡光還年少時,也是如此迫切的想要離開濟癲身邊,去江湖上闖一闖、看一看!

 那時候,她們才剛剛煉血境,修為實力還遠不如程境凌高呢!

 恍惚間,李蘭香在程境凌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影子。

 “好吧!徒兒如果你想看看這座江湖,那便出去走上一遭,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出乎程境凌意料的,李蘭香竟然沒有繼續再勸,而是口風迅速一轉,乾脆利落地答應了下來。

 在程境凌驚訝的目光中,李蘭香笑了笑繼續道:“徒兒你剛才說的對,為師也理解你的心情。你是個聰明孩子,知道什麽事可為,什麽事不可為,再加上實力不弱,又輕功高絕,遇事就算打不過也能跑,完全有行走江湖的能力。只要你記住一點,千萬別去天京城,為師便沒什麽可擔憂的了。”

 “是,師父,徒兒記住了!”程境凌抱拳拱手,喜形於色地答應道。

 “呵呵,只是徒兒要做好準備,這江湖,恐怕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麽美好啊。”李蘭香最後又若有深意地補了一句道。

 ……

 押送馬文義父子去天京城的人選,變成了王蛇。這是王蛇磨了他哥王龍好幾天,才讓王龍松口,勉強同意的。

 之前王蛇找上過程境凌,希望他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到了北鬥城後,讓暗子劫走馬連喜。

 現在押送之人換成了他自己,一切便簡單了不少,也不用求人幫忙了。

 程境凌頭天晚上請王蛇去喚春苑,暢飲爽玩了一番,算是踐行酒,第二天一早又送王蛇出城。

 王蛇手下帶著聶事遠和三名新補上的鐵衣緝差,趕著兩輛車,一輛囚車、一輛馬車。馬車是王家的,由聶事遠駕駛著,供幾人路上休息用。囚車上則是關押著衣衫襤褸神情萎靡的馬文義父子二人。

 馬文義和馬連喜的手腳皆是戴著鐐銬,肩上還夾著枷項,負擔不小。

 馬文義倚靠在角落處閉目養神,面無表情,看起來狀態還強點。

 馬連喜則是一臉的絕望,身體因為不舒服而扭動著,又經常牽動身上的傷勢,發出痛苦的呻吟聲。

 其實,看在馬文義曾經是一州節度使的面子,再加上有王蛇的暗中照顧,馬連喜經受的刑罰已經很少很輕了。

 但即便如此,馬連喜都差點沒挺過去,覺得生不如死了。

 自從那次在喚春苑見過面後,程境凌曾暗中打聽過有關馬連喜的事,聽聞他為人十分變態,酷愛折磨人,死殘在他手下的人不計其數。也不知道他在受刑的時候,有沒有跟他曾經折磨過的人共情,心中會不會有那麽一絲悔意。

 由南城門出去,

順著官道一直往前走,足足送出了二十裡地,程境凌才與王蛇告辭。 看著王蛇一行人走遠後,程境凌轉身回城,也開始準備自己離開的事宜了。

 首先,自然是與李鏡光、古今來、白芊芊等親近之人告辭;其次去了一趟緝武衛,辦理請假停職;最後還上闕和酒樓看了看,跟羅興義知會了一聲,讓他遇到麻煩就去找古今來幫忙。

 在王蛇走的第二天,將一切事情都辦理妥當了的程境凌,便也在李蘭香等人的送別下,離開了拒馬城。

 程境凌穿著一身墨色勁裝,腰間別著亭山刀,後背斜負著一杆長槍,身下騎著夜煞。

 夜煞的左右兩邊掛著一張大弓和一筒箭矢,後面還有一個包袱,包袱裡面東西不多,隻裝了兩身換洗的衣服和一些乾糧。

 程境凌帶著的槍和弓,分別是李蘭香和李鏡光贈送給他的臨別禮物。

 槍名驕龍,乃是一杆龍頭大槍,重一百八十八斤,下品百煉級別,可謂是槍中珍品了。即便以李蘭香如今一州節度使的地位,也費了不少的力氣,才尋到這麽一杆寶槍。

 俗話說,月棍年刀一輩子槍。

 因為槍法比較難學,且槍法武技也大多都在軍中,多是戰場廝殺之法,還需要配合戰馬使用,所以江湖上用槍的武者很少,就連會槍法的都不多。

 能用槍者,不是軍方的人,便是高門大戶出來的,有名師、有資源、有時間,才能把槍法練好。

 如果說槍是上等兵器,在江湖上少見,那弓就是極為稀有了。

 天元帝國兵甲皆不禁,唯一禁的,就是弓弩。

 尋常江湖人即便出身再高貴闊綽,都絕不敢在明面上使用弓弩。

 能用弓弩者,只有軍方。

 而且,在軍中也不是隨便什麽人都有資格用弓弩的。普通士卒只有在戰鬥或訓練時,才能持弓。想要將弓弩帶在身上,至少也要是個偏將。

 所以,李鏡光贈弓給程境凌的同時,還給了他一張北戎軍遊騎將軍的腰牌,方便他在外面行走。

 弓名驚仙,弓弦由三根蚩蒙獸的大筋鞣製而成,乃百石巨弓,威力驚人!即便以程境凌此時的修為,運轉獸神變,再催動金剛不壞之身,也不能將此弓拉滿!

 此弓乃是李鏡光的珍藏,據他介紹,若將驚仙弓拉成滿月,射出特製的箭矢,威力甚至不下於攻城弩,而且速度還要比攻城弩快許多!即便是武仙法相被射中,都必然破碎無疑!

 可惜的是,即便以李鏡光的修為和巨力,也只能將驚仙弓拉開八成左右。若是勉強拉滿,弓身便會不穩,大失準頭。

 百石巨弓,完全拉開需要一萬兩千斤的力量!而想要不失準頭,如常使用, 則至少需要兩萬斤的力量!兩萬斤臂力,程境凌估計自己五階都達不到,只能等六階以後,再修煉些增長氣力的武學,才能試試了!

 驚仙弓的價值,還遠在驕龍槍之上,甚至超過一些上品百鍛兵器,幾近於名器了!

 這是李鏡光知道程境凌修行速度快,才特意贈送他的,足夠他用好久了。

 騎著夜煞慢悠悠地在官道上走,程境凌取下驚仙弓試著挽了一下,用盡全身力氣,卻隻勉強拉開了四成。

 來來回回反覆地拉著,就當是練臂力了!

 愛不釋手地撫摸著堅韌的弓弦,程境凌莫名想到了自己前世,小時候身體長得快,老媽給他買衣服鞋時,總是會特意買大一碼,以防穿上幾個月就小了短了。

 這不是跟師伯送自己驚仙弓一樣?只是有點太超前了,就像剛上小學,就把以後結婚用的西服都做好了一樣…

 程境凌走出二十來裡地,來到了一座鎮子上。

 大雁鎮,拒馬城周邊的小鎮,因為距離拒馬城只剩二十裡地了,所以來往行商在鎮上歇腳的很少。

 此時天色甚至還不過晌午,程境凌卻在鎮上找了家客棧住下了。

 將夜煞牽到後院交給小二看護照顧,程境凌吃了口飯,又去街上隨便找了家成衣鋪,買了件衣服換上後,便離開了大雁鎮。

 去哪?

 只見程境凌開始往回走,於下午時,竟然又悄悄回到了拒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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