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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澤拉斯生存紀實》一今天不宜出行
  清晨的暮色森林,一夜的大雨終於停了下來。

  夜色鎮的空氣中,彌漫著泥土的味道和奇怪的腐爛氣息。

  瑞恩舉起擦得鋥亮的雙手劍,從脖頸上方緩緩插入後背的腰帶裡。

  “瑞恩,盡量中午抵達月溪鎮。”

  治安官站在夜色鎮大廳門口囑咐著,目光中隱藏著不安。

  “聽著瑞恩,一旦遇到危險,逃跑是你唯一正確的選擇。雖然調查案子很緊迫,但命更重要。”

  瑞恩微然點頭,“您也要記得我們的約定。”

  作為一個穿越者,瑞恩隻想踏實地活下去。

  但,狼人、毒蜘蛛、骸骨魔,以及荊棘谷經由暮色森林去詛咒之地的部落,哪個都能要了自己的命……這座夜色鎮,時刻被死亡籠罩著。

  瑞恩受夠了,就在上個禮拜天,他向鎮長遞交了辭職書。

  鎮長得意地、麻利地拿出那份該死的契約,擺在桌子上,微笑著看向瑞恩,仿佛這一時刻他已經等了很久。

  直到此時瑞恩才明白,自己的實際身份堪比黑奴。

  但就在昨天,情況有了轉機!

  一位老公爵在暴風城檔案館,翻閱到了暮色森林的一樁滅門慘案。而當事人弗林特雷伯爵正是他的老朋友,悲憤之下,老家夥責令夜色鎮治安官重新審理此案。

  然後,焦頭爛額的治安官把他那絕望的目光投向了瑞恩……

  承諾只要瑞恩能辦成這個案子,就可以立即卷鋪蓋回暴風城,一輩子不用回到夜色鎮,而且可以得到一份皇家圖書館的美差!

  達成協議的瞬間,瑞恩和治安官都激動了,差點就擁吻在一起。

  但當瑞恩拿到案子的卷宗時,才意識到,事情根本沒有想象的那樣輕松。

  卷宗上寫的辦案過程,有理有據清楚明白,跟瑞恩熟知的“斯塔文的傳說”一模一樣,可以說已然辦成了鐵案。

  但顯然老公爵並不認可,按他的話說,這裡漏洞百出,“你們這是在幫著謀殺犯掩蓋罪責!而且掩蓋得非常白癡!”

  瑞恩經過半個漫長雨夜的思考,感覺老公爵說的不無道理。

  比如遊戲中每當得到線索時,都會出現一隻女幽靈,沙啞地說句“不要多管閑事!”

  可幽靈的實力卻相當弱。如果真想阻止調查,完全可以殺人滅口。

  當然憑空跳出個女妖,這事瑞恩是不相信的,但卷宗上就是這麽寫著。

  而且一系列線索都老老實實擺在各處,像是特意安排好的,只要肯跑腿,案件的真相簡直水到渠成。

  瑞恩想到這裡,不禁嘶地一聲跳下床,都沒心思瞧一眼映在窗子上的詭異投影。

  他從抽屜裡取出一張發黃的羊皮紙地圖,在昏暗的油燈下,一直研究到了天亮。

  “我會派人去軍情七處找我的老朋友,求他借調個幫手,你們在月溪鎮會合!”

  走出很遠,背後突然傳來治安官的喊聲。

  瑞恩揚起手臂揮了揮,頭也沒回。

  剛走出鎮子不遠,地面鋪的石頭越來越少,最後乾脆只剩下土路。

  躲無可躲的泥濘!

  開始瑞恩還忽左忽右尋找著乾燥些的路面,後來就順其自然了,隨便踏在哪裡,深淺不一的水坑或是被雨水淋變形的馬糞上。

  這個世界,肮髒、泥濘、腐臭……這是個真實的世界。

  剛穿越而來的兩年裡,他的眼前是光明的,認為憑自己的遊戲天份絕對能夠出人頭地,

從事個諸如大法師什麽的光輝職業。  但很遺憾,直到現在,他也沒見有魔法這種東西存在著。

  這倒讓瑞恩心裡踏實不少,於是花重金買了把鋒利的雙手劍。

  一有空閑就跑到軍情七處的木靶那裡,練習揮砍。

  沉重的巨劍,現在他已經能輕松駕馭。他可以一劍將粗樹樁劈成兩截,可以輕易地將一閃而過的蝴蝶斬落,力量和精準已然讓瑞恩頗為滿意。

  瑞恩之所以敢接這個案子,因為他堅信,這世界只有詭異的生物,卻沒有致命的魔鬼。有自己的雙手巨劍在,沒有擺不平的事。

  正胡思亂想,瑞恩向前方看了一眼,迅速閃向路邊,躲到大樹後。

  一個部落小分隊騎著科多獸和狼匆匆跑了過去。

  這麽多的部落當然是擺不平的。

  瑞恩確信部落遠去了,從樹後走出來,繼續趕路。

  其實部落早看到自己了,只不過這個世界裡,並不像遊戲那樣,你死我活地見了面就拚殺一番。

  他曾跑到北郡修道院,遊戲裡的新手村,在那裡可以學各種職業技能。

  但很遺憾,那裡除了幾個老邁的修道士,別的一無所有。

  他去過法師塔,但他們顯然是在搞學問,也沒有什麽炫酷的傳送門。

  瑞恩分析過,得出的結論是,即使真有魔法這種東西,也像佔星術、催眠術之類的勾當,火球術?變羊?醒醒吧。

  至於窗子上詭異的影子, 他理解為那是高大的恐狼以及某些被可怕瘟疫折磨的遊蕩病人,總之,人死不可能再活過來。

  夜色鎮為了逼迫暴風城給守夜人按時撥發工資,編出了許多拙劣的怪物事跡,或許過於荒誕,平時鎮子裡的人都絕口不提。

  瑞恩感覺牛皮縫製的鞋子裡,已經灌滿了泥漿。

  “野蠻、落後、肮髒!”

  他在路邊找了塊石頭坐上去,脫下鞋子倒掉,並用力甩了甩。

  當瑞恩的視線掠過路面時,他發現有幾個巨大的腳印。

  是什麽人有這麽大的腳?

  他把自己的腳伸過去比劃了一下,足足長出三倍。

  他蹲下來仔細觀察,這些腳印很凌亂,粗大的腳趾深深嵌入泥濘中,看不出往哪個方向。

  從形狀看,就是人類的腳,並不是狼人。

  聯想到剛才看到的一隊部落,行色匆匆,難道曾被這大腳追殺?

  瑞恩系好鞋帶,扶正了背上的巨劍,“小命要緊!”

  他決定先返回夜色鎮,今日不宜出行。

  剛走幾步,眼前仿佛出現了書記官那得意的笑容。

  自己的到來,對他的位子構成了威脅,處處算計,就等著看自己笑話。

  鎮長、治安官、書記官,雖然他們對自己的態度截然不同,可一旦回去,他們會立即組成統一戰線,那以後的日子更不好混了。

  或許腳印是書記官搞的惡作劇?

  雖然這世界很落後,但也要相信科學!

  瑞恩輕哼了一聲,“我的劍不是好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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