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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霍格沃茨的狼王》第三章 拯救哈利・波特的聖光
  1991年8月17日,晴天。

  泰晤士河北岸,切爾西-肯辛頓區,德魯斯莊園。

  金碧輝煌的大廳內,奢華壁爐燃起綠色火焰,一個小女巫突然從綠色火焰裡走了出來。

  她穿著內襯衫,搭配過膝的格紋百褶裙和編織襪,腳上是英倫風圓頭軟底小皮鞋。

  146cm的身高,看上去嬌小可愛。

  一頭棕色微卷長發,非常濃密蓬亂,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膚色白皙,五官精致。

  這個小女巫,就是赫敏·簡·格蘭傑。

  今年12歲。

  “格蘭傑小姐。”金碧輝煌的大廳裡,幾個麻瓜女仆看見赫敏,立即恭敬行禮。

  “你們好。”赫敏禮貌點頭,說著一口標準的河口英語,顯示出她中產家庭的階級身份。

  不一會,她熟練的走上4樓,敲響格蘭·德魯斯房間的大門。

  “格蘭,你在裡面嗎?”

  哢嚓~

  大門被人拉開,露出格蘭·德魯斯的身影。

  “赫敏。”

  格蘭·德魯斯微笑。

  沒曾想,小女巫突然撲入他懷裡,高興的摟住了他的脖頸,大聲尖叫道:“格蘭,你沒事真的太好了,你不知道,我從《預言家日報》看到了你被抓走的消息,我嚇壞了,我以為你會被判刑,關入阿茲卡班……”

  小女巫的身上,有一種獨特的洗發水香味。

  格蘭·德魯斯楞了一下,旋即拍了拍她後背,溫聲說,“放心吧,我沒事,這不是平安回來了嗎?”

  “你怎麽會去翻倒巷?還發生了那麽恐怖的事?”赫敏目光擔憂的望著格蘭,緊緊抓著他的手。

  “誰知道呢,從爐門走出去,就到達了翻倒巷,可能是我咒語念錯了吧。”格蘭·德魯斯搖搖頭,不想再提這件事。

  赫敏很聰明,看出格蘭·德魯斯不想提這件傷心事,於是不再詢問了。鎮定下來後,赫敏突然意識到什麽,忙不迭松開格蘭·德魯斯的手,白皙的小臉蛋上騰起一抹紅暈,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撲閃撲閃,流露出幾分羞澀,顯得格外不安。

  1988年的某一天,赫敏·格蘭傑正在花園裡喂食一隻流浪貓,突然有一個英俊的棕發小男孩,從昂貴的勞斯萊斯轎車上走下來,安靜的望著她、打量她,詢問她叫什麽名字。

  “赫敏·格蘭傑!”

  她稚嫩的大聲回答,童真的眼睛,好奇的盯著這個小男孩,似乎只在電視機裡看過這樣的貴族富家公子。

  穿著打扮,像個英倫小紳士,一口標準的女王式英倫腔,充滿上流社會的貴族腔調。

  這樣的富家小少爺,與倫敦郊區的環境,顯得格格不入。

  可令赫敏沒想到是,她居然和這個小少爺成為了朋友,並且在他的幫助下,父母的牙醫診所,接到了許多德魯斯公司員工的訂單,家庭收入翻了好幾倍,從普通中產家庭,一下子變成富裕家庭。

  赫敏很小,但很聰明,家庭收入的變化,父母臉上的笑容,讓她明白這一切都是因為格蘭·德魯斯。

  她很珍惜這個朋友,甚至愛上了他。

  她甚至私底下偷偷練習英文發音,決定努力學習,考上劍橋大學或牛津大學,試圖跨越階級身份,能夠配得上他。

  直到她無意中控制著一只花瓶懸浮在半空中。

  然後,她知道了格蘭·德魯斯的真實身份,一個小男巫!

  那是她最高興的一天。

  她是獨一無二的。

  她是與眾不同的。

  雖然在麻瓜社會,她和格蘭·德魯斯階級身份相差甚遠,但在巫師世界,她和格蘭的身份是一樣的。

  於是,赫敏非常珍惜這個身份,買了許多魔法書籍,試圖成為一名優秀合格的女巫,跟格蘭·德魯斯在一起。

  “進來吧,哈利待會兒也該到了。”

  格蘭·德魯斯看著小女巫臉上的羞澀笑容,隻感覺很可愛,他的心理年紀要比赫敏大多了,自然不會有什麽奇怪的想法,當初認識赫敏,只是因為她是格蘭·德魯斯記憶裡少數熟悉的人之一。

  上輩子,格蘭·德魯斯看過《哈利波特》的電影,大概知道部分劇情。

  不過,他更喜歡《神奇動物在哪裡》,看過不止一遍,就因為紐特·斯卡曼德和他的神奇魔法動物。

  所以,格蘭·德魯斯也有一隻精致皮箱。

  裡面施展了無痕伸展咒。

  被分為數個區域,有‘德魯斯的魔法草藥溫室’、‘德魯斯的魔法森林’、‘德魯斯的煉金工坊’、‘德魯斯的魔法書屋’、‘德魯斯的移動軍火庫’。

  格蘭·德魯斯的房間很大,位於巴洛克建築的4層,裝飾奢華大氣、充滿貴族氣息,地上鋪著昂貴的波斯地毯,有獨立衛生間和浴室,在客廳裡立著鳥站架和貓頭鷹籠子,有十余隻貓頭鷹,正安靜地看著兩個小巫師。

  灰林梟、鳴角梟、倉梟、褐梟、雪梟,房間裡的貓頭鷹種類很多,因為格蘭·德魯斯很有錢,足以滿足他的收集癖。

  當然,最令赫敏喜歡的地方,其實是距離窗台很近的立式書櫃,一層層的格子架上,擺滿了書籍。

  有魔法書籍,也有麻瓜書籍。

  格蘭·德魯斯很喜歡看書,從小受到的精英教育,讓他更為自律,知道書籍是他智慧的源泉。

  “我不在的這三天,功課做的怎麽樣?”

  正所謂,人之患在於好為人師。

  格蘭·德魯斯心理年紀比赫敏和哈利大那麽多,自然不會和兩個小巫師玩什麽幼稚的遊戲。

  他喜歡看書,赫敏喜歡看書,哈利·波特必須喜歡看書。

  這是一種環境內卷。

  所以,由格蘭·德魯斯發起的‘魔法三人興趣學習小組’,組成了以格蘭·德魯斯為核心講師的學習氛圍。

  看完書,格蘭·德魯斯理解一遍、講述一遍、討論一遍,魔法三人小組學習成績大大提高。

  不客氣的說,此時的魔法三人小組,比巫師界的純血小巫師,還要更厲害、更出色。

  “我已經全部看完了。”

  聽到格蘭·德魯斯的詢問,赫敏立即從口袋裡掏出一部厚厚的魔法書籍,驕傲自豪的大聲說,“這部《怪男巫的瘋狂魔法》,一共提及了24種魔咒、67種神奇魔法植物、84種神奇魔法動物,我全都列舉出來了,並且已經嘗試施法成功3種魔咒……”

  很快,格蘭·德魯斯和赫敏·格蘭傑,進入濃鬱的學習氛圍,圍著一部《怪男巫的瘋狂魔法》,瘋狂汲取知識。

  “梆梆梆。”

  十幾分鍾後,門外傳來敲門聲。

  “格蘭,赫敏!”

  一聲興奮稚嫩的倫敦東區土腔,從門板後傳來,赫敏跑過去開門,門外站著一個戴眼鏡的小男孩。

  他穿著格子毛衣,卡其褲,真皮鞋,打著領帶,像個小紳士。

  戴著圓框眼鏡,棕黑而亂蓬蓬的頭髮,額頭上有一道細長的閃電形傷疤,形狀為阿瓦達索命的施咒手勢。

  一雙明亮的藍綠色眼睛,看上去深邃神秘又充滿興奮高興。

  “嘿,赫敏!”

  站在門外的戴眼鏡男孩,正是哈利·波特,巫師界大名鼎鼎的救世主,被稱為‘大難不死的男孩’。

  一口喉音很重的倫敦東區土腔,聽上去粗俗無比,顯示著他工人階級的身份。

  “嘿,哈利!”

  看見哈利·波特,赫敏也非常高興,因為這是赫敏除去格蘭之外,認識的第二個小巫師。

  並且,還是巫師界大名鼎鼎的救世主。

  這讓赫敏一度懷疑,自己拿到了童話小說裡的女主模板,會在神秘莫測的巫師界做出一番驚天動地的大事業。

  “嘿,格蘭,見到你真高興,這幾天你不在,我都擔心死了。”

  哈利·波特跑過來,主動抱住格蘭·德魯斯,稚嫩的小臉上,充滿激動高興,一口喉音很重的倫敦土腔,讓格蘭·德魯斯的耳朵飽受摧殘,盡管認識了四年,仍然有些不習慣。

  “謝謝關懷。”

  格蘭·德魯斯笑了笑,讓哈利·波特坐下。

  1988年,格蘭·德魯斯乘坐勞斯萊斯轎車,專門去了一趟薩裡郡(倫敦西南)小惠金區女貞路4號公寓。

  在那裡,他遇見了哈利·波特。

  一個被幾個壯實小男孩圍著欺負的瘦弱小男孩。

  格蘭·德魯斯有點懷疑,再這麽欺負下去,大名鼎鼎的救世主哈利·波特會不會情緒黑化,變成默默然報復社會。

  如果真是那樣,鄧布利多的罪過就大了。

  還不如讓他離開血親,接受自己的保護,讓他有一個充實快樂的童年。

  鄧布利多沒做到的事情,格蘭·德魯斯給了他。

  格蘭·德魯斯派保鏢驅散了幾個壯實小男孩,拯救了被欺辱霸凌的哈利·波特,並主動伸手,握住了他冰涼的手掌,拍了拍他身上的泥土,然後親切的微笑說,“你好,我叫格蘭·德魯斯,你叫什麽?”

  “哈利·波特……”瘦弱小男孩低頭嚅囁說,似乎不敢去看格蘭·德魯斯的藍色眼睛,發自心底的自卑。

  可是,格蘭·德魯斯就像一束聖光,驅散了哈利·波特生活裡的全部黑暗,他牽著哈利·波特的手,走入德思禮家,毫不客氣的坐在沙發上,以貴族少爺的優雅腔調,盛氣凌人的介紹說。

  “你好,尊敬的德思禮先生,我叫格蘭·德魯斯,從今天起,他……哈利·波特,就是我的朋友!如果你不想失去格朗寧公司主管的身份,請你以後善待我的朋友,如果你做到了,你將獲得德魯斯家族的友誼,幫助你在格朗寧公司走得更高更遠,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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