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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個魔王可太難了》第一百六十七章 野蠻人阿瑪格(上)
卡雅躲在損壞半塌的帳篷下面,屏息凝神聽著腳步聲漸漸遠去,這種情況下,甚至覺得心臟的鼓動都有些吵。

 “它們走了嗎?”

 “噓,大小姐別出聲。”

 當然,她不是只有自己。

 一切發生的時候,她正和伊芙與西斯迪亞主仆三人一起挑衣服,混亂像瘟疫一樣快速蔓延,到處都是亂糟糟的驚恐人群,也根本沒人組織疏散。

 幾人同樣不知所措,基本也只能跟著別人亂跑,沒有走散已經是謝天謝地了。

 直到寇拉找到她們,領著眾人躲起來卡雅才有時間思考該怎麽辦。

 惡魔出現在凡人世界,確實是大事,不過卡雅不在乎背後的原因什麽的,她要考慮怎麽活著出去。

 園遊會佔地面積很大,用了原本是城市的整個遺跡,加上人多,用憑空出現的城市形容一點都不誇張。

 這麽大的面積,惡魔不可能有足夠的數量全部封鎖,所以只要想辦法離開園遊會的會場,就有逃出去的希望。

 問題是,她們所處的位置基本在會場中心,想要走到邊緣就必須躲開遊蕩的惡魔。為此她們不得不走走停停,有時候為了避開惡魔不得不在原地兜圈子。

 蹲在門邊,西斯迪亞的保鏢之一,身材嬌小的塔娜慢慢掀開帆布,快速掃了一眼外面:

 “它們走了。”

 隨即眾人紛紛從躲藏處出來,這種走著走著就必須躲起來的情況已經重複過很多次了。

 幾人重新上路,不久前還充斥著快樂的會場現在滿是火焰與死亡的味道,屍體之多需要留神別踩到的程度。

 這種場面連卡雅都感覺喉嚨有些不舒服,沒想到西斯迪亞居然一點都沒有害怕。不管是惡魔還是屍體,在她看來似乎都無所謂,也不知道是不是天生的傻大膽。

 幾人順著勉強還能看出原本模樣的街道,轉過個彎,一條歪曲的巨大裂縫出現在面前。

 按照寇拉的說法,惡魔出現的時候,原本跟她在一起的裴仁禮從這兒掉下去了。

 “我很擔心裴仁禮,咱們要不要去附近的地下入口看看?”

 “為什麽你隻關心裴仁禮?”

 “當然是因為我和他很熟。”

 寇拉原本是想看卡雅驚慌失措的解釋,沒想到她毫不猶豫的給出了理由。

 卡雅的朋友很少,反過來說她除了朋友之外,也不太在乎其他人。

 意識到腦回路不一樣的寇拉聳聳肩:

 “放心吧,以裴仁禮的性格,他很可能正在地下開開心心的閑逛,試著翻翻能不能找到以前冒險者沒有搜刮乾淨的寶藏什麽的。”

 “確實很像他乾出來的事……”

 畢竟大家都知道,裴仁禮很缺錢。

 正說著,此時余光中有一道亮光一閃而過,似乎是在遠處使用魔法留下的魔法靈光,隱隱約約好像聽到了爆炸聲,這至少證明還有人仍在戰鬥。

 其實在路上她們也看見過不同方向傳來的動靜,只是為了保險起見沒有湊過去,當務之急還是得先想辦法離開這裡。

 “走吧,我們離開這裡。”

 “等等,伊芙在哪?”

 兩句話的功夫,眾人發現原本跟在後面的伊芙不見了,好在她並沒有走遠,卡雅在附近的一頂帳篷前找到了她。

 伊芙很少會開口跟別人交談,而且經常一言不發的就走,

居然沒有走散也算是個奇跡了。 聽到背後傳來的腳步聲,伊芙依舊面無表情的轉身,指著帳篷說:

 “你們看這裡。”

 “那是……什麽?一個圖案?”

 帳篷的一側被人用筆留下了個十分怪異的花紋,看起來像是一團連貫的線條所組成的圓形。

 “這是裴仁禮留下的暗語,看墨水的乾燥程度,應該是最近才留下的。”

 “你怎麽知道?”

 “因為這種暗語,是我和他一起研究出來的。”

 理由其實很簡單。

 很多法師都會用密碼文編寫法術書,確保自己擁有的魔法知識不會外流,就像是給文字加密了。

 但法術書畢竟是記錄了一個法師所會的全部法術,這對其他法師來說非常重要。

 裴仁禮想測試一下自己那能看懂任何文字的能力可不可以用來破解密碼文,於是找了個理由和伊芙一起編撰了一種暗語,用來實驗一下。

 結果,自然是不能。

 “我們設計的這種暗語很簡單,只是用符文替換了通用語的字母,並且將符文連接起來寫成圓形,只要從最內圈的符文往外閱讀就行了。”

 “上面寫了什麽?”

 “地下通道安全,有幸存者。”

 寇拉此時插嘴道:

 “這麽說裴仁禮又上來了?”

 “大概是來找其他幸存者的吧。”

 卡雅反應很快,想了想說道:

 “可能地下通道那邊有人組織防守。”

 “那我們要去地下嗎?”

 西斯迪亞聽到了關鍵詞,擠過來興奮道。

 卡雅伊芙和寇拉三人對視一眼,點點頭:

 “好吧,我們去地下,和其他人在一起應該更安全一些。”

 其實卡雅更想在附近晃一晃,沒準能碰上出來找人的裴仁禮,不過人多就是非常顯眼的目標,相比之下會隱形的裴仁禮自己走反而更合適。

 她們所在的位置剛好就是裴仁禮掉下去的那條裂縫附近,繼續走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進入地下的入口。

 只是當她們正要離開的時候,順著裂縫的走向,能看到在另一邊的空地上有幾個影子。

 眾人立刻躲在倒塌的帳篷後面張望,確認是幾隻惡魔,以及有一個被惡魔包圍的人。

 –‐‐——–‐‐——

 阿瑪格很煩悶,倒不是因為惡魔的出現。

 在他看來,惡魔殺人就跟野獸狩獵差不多,屬於生存下去的必要手段,換一個角度說,凡人的文明擴張,也消滅了很多原本世代生活在那兒的生物。既然是殺與被殺的關系,扯什麽正義理想多少有點多余。

 他煩悶的原因是,惡魔這玩意兒好像聽不懂人話。

 “打擾一下,我想請問你們有沒有看見一隻弗洛魔,在我看來弗洛魔長得都差不多,所以我無法詳細形容一下它的外貌特征,不過它的肚子上被開了個口子,我之前看見它飛到這邊來了,你們有見過嗎?”

 盡管很有禮貌,但包圍了阿瑪格的幾隻惡魔對視一樣,紛紛覺得這人怕不是個傻子……

 也對,畢竟野蠻人的智商不怎麽高。

 斜背一柄雙手大劍,光著膀子穿皮甲,甭管三伏天還是三九天,永遠都是這幅打扮的家夥,只有野蠻人了。

 “殺了他!”

 惡魔懶得回答,反正已經將阿瑪格徹底包圍了,直接拿起武器攻了過去。

 而阿瑪格看起來身高八尺全身都是腱子肉,卻異常的靈活,他甚至都沒怎麽動地方,就輕而易舉的用最小的動作避開惡魔手裡的三叉戟等武器。

 “你們這樣我很難辦,能不能先告訴我弗洛魔去了哪?我不太喜歡讓獵物逃走。”

 “閉嘴!凡人!”

 此時一直巴布魔的身影快速變淡消失,幾乎是在同時,失去蹤跡的巴布魔出現在他身後,長矛已經瞄準了阿瑪格的腦袋。

 然後他們就看到,阿瑪格以比起剛剛閃避時還要快上好幾倍的速度扭腰轉身,像大理石切割出來的肌肉如彈簧般蓄力,反手就是一拳。

 字面意義上沙煲大的拳頭撞上了巴布魔的槍尖,讓它像糖化道具一樣破碎。去勢不減的拳頭緊接著砸中巴布魔握著長槍的雙手,骨頭折斷的聲音如同炒豆子連成一片,最後拳頭命中了巴布魔的胸膛。

 “不好,用力太大了。”

 嗵的一聲,肉眼可見的衝擊波從巴布魔的背後擴散開,蠻力的震蕩讓巴布魔血肉橫飛,仿佛構成它的血肉在那個瞬間潰散,留下一副殘破的骨架掉在地上。

 其他惡魔差點把眼睛瞪出來,由於是一起發動的攻擊,此時想收回武器顯然是來不及的,只能一發狠再加把力氣刺過去。

 結果,兩隻希爾魔的三叉戟戳在阿瑪格身上的時候,更像是雞蛋碰了石頭當場折斷,而阿瑪格裸露在外的皮膚,甚至都沒有留下任何一道劃痕。

 “你真的是人嗎?!”

 阿瑪格還在懊悔自己用力過猛,聞言不滿道:

 “你說什麽傻話,鋼鐵打造的武器怎麽可能比得上千錘百煉的肉體?”

 他說這話的口氣沒有絲毫嘲諷的意思,而是他真的這麽認為,如同在重複任何人都知道的常識。

 這個家夥,很異常。

 惡魔立刻意識到碰上了硬茬子,以它們的節操來說,跑路當然沒有心理負擔。

 兩隻希爾魔一左一右,立刻頭也不回的轉身就跑,阿瑪格一看:

 “等等,你們還沒告訴我弗洛魔在哪!”

 他的雙腿微微下蹲,隨即驟然發力,在原地留下兩個半寸深的淺坑,整個人快的仿佛被拉成了一條線。

 在逃走的希爾魔眼中,阿瑪格幾乎就是瞬移出現在它的背後,抬腿就是一腳。

 希爾魔和羊很接近的腿部齊刷刷的斷開,明明是被踢了一腳卻比刀切的還要整齊。

 “有一個應該足夠了吧?”

 然後阿瑪格又看向另一個逃走的希爾魔。

 後者亡魂大冒,立馬蛇皮走位,試圖混淆阿瑪格的判斷,但這毫無作用。

 當沉重的拳風響起,希爾魔甚至都來不及回頭看一眼,山羊般的頭顱立刻和打氣過多的氣球一樣炸開。

 惡魔的血液糊了阿瑪格一身,他舔了一下嘴角的血跡,皺著眉頭:

 “你真難吃,一點都不像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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