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
夜深人靜的街道上,馬維不敢置信的看著面前幾名警察:“怎麽死的?”
“不知道。”
“什麽時候死的?”
“不知道。”
“....你們知道什麽?”
“我們知道你是嫌疑人之一。”
為首的警官亮出腰間的左輪手槍,這玩意兒可比燧發手槍先進多了,屬於新時代產物,旋轉彈倉足能填充五發子彈,構造簡單,根本不怕啞彈。
“走還是不走?”他問道。
“走。”
馬維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聞言,警官露出了笑容,放下撩起的衣服,讓手下把馬車喚過來。
這種招數簡直屢試不爽,每每碰上案件,只要他亮出左輪手槍,犯罪嫌疑人要麽乖乖配合要麽扭頭就跑。
對於扭頭就跑的犯罪嫌疑人,他會毫不猶豫的拔出槍,一槍把對方撂倒,然後....
就可以宣布結案了。
乾脆利落,下班還能去酒館美美的喝上一杯。
可惜....
今天似乎不能如願了。
乘坐搖搖晃晃的四輪馬車,馬維和尤妮亞在對面兩名警察嚴格的注視下,朝著南街155號駛去。
兩側的屋脊上,無數道嬌小的身影緊緊追隨,靈活越過房屋之間的空隙,一隻又一隻,悄無聲息,連綿不絕。
“大哥喵,主人被警察抓走了,咱們要不要動手?”
一邊注視下方的馬車,小黑一邊詢問胖橘的意見:“區區四名警察,只要咱們一擁而上,肯定能瞬間結束戰鬥的!”
“動手?你想把下面的警察全殺光?”
“就算不殺光也不能看著主人被他們抓走啊...主人是無辜的喵!”
“既然他是無辜的,為何還要動手搶人?”
“萬一那些警察汙蔑主人怎麽辦....我看他們腦袋都不太聰明的樣子!”
“你在案件出結果之前搶人,固然可以救下他,但同時也會讓他背上殺人的罪名。”胖橘沉聲說道:“人類社會有他們自己的規則,咱們不能輕舉妄動,如果這些警察敢汙蔑他,把莫須有的罪名安在他的身上,那才是咱們應該動手的理由,明白嗎?”
“喵....知道了大哥。”
晚上8點,對貓貓談話毫不知情的馬維再次來到了南街,155號房屋的門口站滿了人,都穿著清一水的青色燕尾服,兩側虛掩的門窗中,偶能看到吃瓜群眾好奇的目光。
“麥克米倫警督。”
負責羈押馬維的警官來到一位面色發黃,頭戴翻簷圓帽的瘦高中年男子面前,抬手敬禮:“我把嫌疑人馬維·恩德斯帶過來了。”
“嗯。”
麥克米倫警督看向馬維,一隻手揣在灰毛呢外套中,例行詢問道:“你是馬維·恩德斯,真理教會的神父?”
“沒錯。”
“今天下午2點,你來到瑪姬夫人家中做什麽?”
面對這種正常的隨和審訊,馬維原本懸著心稍定,剛才那位警官一問三不知的模樣給他心靈造成了極大衝擊,雖然他知道這個時代的警方系統就是如此操蛋,可當麻煩降臨到自己頭上,還是希望能見到正常人。
很明顯,面前的麥克米倫警督,就是一個正常人。
“我受信徒雅各布·瓦倫丁之托,來此解決他和瑪姬夫人的矛盾。”
“什麽矛盾?”
“關於寵物的歸屬問題。
” “嗯,跟雅各布·瓦倫丁說的一樣。”
微微點頭,麥克米倫警督扭頭看向身邊的警官:“私家偵探狄洛克·福爾摩斯怎麽還沒來?他昨天就到新羅斯城了!”
“應該就快到了吧...”警官撓撓頭:“咱們一個小時前就派人去找他了。”
噠...噠...噠...
手杖敲打石磚的聲音從遠處傳來,有節奏的旋律每一下都仿佛樂章中跳躍的音符,一聽就知道,主人的心情一定不錯。
包括馬維在內的眾人回頭望去,只見石磚人行道的盡頭,紅色的光芒一明一滅,越來越近,很快,陰影中就走出了一個握著手杖,嘴裡叼著石楠根煙鬥,頭戴黑色高筒氈帽的高個男人。
“我嗅到了案件的氣息。”他說:“麥克米倫,這裡發生什麽事了?”
“福爾摩斯....”
麥克米倫警督按住額頭,有些頭疼道:“我就不該派人去找伱,因為你自己就會循著案件味道跑過來的....你沒見到我那些手下嗎?”
“沒有,我在街上散步,不知怎麽的就來到這裡了。”狄洛克·福爾摩斯聳聳肩:“你的臉色看上去就像醃漬秋刀魚一樣....誰死了?”
“住在這裡的瑪姬·克麗絲,她是一名家庭裁縫,丈夫去年因病去世,膝下有一個女兒....”
沒有過多寒暄,麥克米倫警督顯然了解福爾摩斯的脾氣,直接開始介紹死者的身份背景。
聽完之後....
狄洛克·福爾摩斯連現場都沒看,直接豎起三根手指:“我要見雅各布·瓦倫丁、吉爾伯特·威爾金以及藥劑師朱塞佩·迪亞斯。”
“他們都已經來了,就在屋裡。”
麥克米倫警督安排好了一切,剛要往屋裡走,忽然想起一件事,頓住腳步,看向一旁的馬維:“福爾摩斯,還有一個嫌疑人,馬維·恩德斯,真理教會的神父,你不想見他嗎?”
“他又不是犯人,我為什麽要見他?”
“他今天下午也來過死者家中,肯定有嫌疑啊!”
“麥克米倫,你看看他穿的鞋子和指甲,乾淨整潔,一點泥汙都沒有,穿著也很講究,這種人通常有很嚴重的潔癖,而我在散步的時候,發現南街這裡到處都是濕泥,走幾步鞋子就髒了,晚上又看不清,不小心就會沾到衣服上。”
“那他就不能在作案之後清理痕跡嗎?”
“死者屍體被發現是因為狗叫,也就是在傍晚6點左右死亡的,這裡距離真理教會即便乘坐馬車也要30分鍾路程,一來一回,他根本來不及清理痕跡,再者....”
狄洛克·福爾摩斯轉過身,灰色的眼睛上下打量著馬維,最終停在了他身邊的尤妮亞身上:“他還帶著一個小女孩,衣服鞋子同樣乾淨,可嘴角殘留著一些奶油,這說明她前不久才吃了點心,能加奶油的點心可不便宜, 而且據我所知,新羅斯城沒有任何一家點心鋪有售賣奶油糕點,所以她吃的奶油點心,一定是來自某位富人之家,由專業糕點師製作的。”
在周圍人呆滯的目光中,福爾摩斯嘴角揚起一抹詭異的笑容:“麥克米倫,說到這兒,你難道還不明白嗎?”
“他不能把女兒放在家中,自己出來作案嗎?”
“你還是不懂....”
搖搖頭,福爾摩斯歎了口氣,幽幽的說:“衣著得體有潔癖,證明馬維·恩德斯非常注重自己的外表,這種人通常對自己的身份有深刻的認知,俗稱偶像包袱,一般不會親自作案,何況他腳上沒有汙泥,徒步來到南街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只要詢問城中車夫就知道他有沒有在晚上來過南街了,其次....”
“他既然能讓自己的女兒吃到奶油點心,說明他不缺錢或者認識某位富人,並且與對方關系不錯,親近到可以帶女兒去對方家大吃特吃。”
“試問,一個擁有偶像包袱,非常注重言行舉止,又與富人有所接觸,看起來就不缺錢的神父,有什麽理由去謀殺一位居住在貧窮南街的家庭裁縫呢?他有足夠的資源和人脈讓對方生不如死,根本沒必要殺人!”
在眾人恍然大悟的讚歎聲中,馬維的眼睛逐漸亮了起來。
他追尋真理,也知道真理有三種。
心靈真理、幾何真理以及....邏輯真理!
面前這位名叫狄洛克·福爾摩斯的私家偵探,他邏輯清晰,思維敏捷,不正是邏輯真理的契合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