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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第二百三十五章 強x案開庭結束!
  第235章 強x案開庭結束!
  “我方當事人在庭審現場翻供是有理由和證據的,他在偵查階段單獨問話的過程當中,曾經有辦案人員對他說,讓他趕緊認罪了事兒!

  我很能理解辦案人員想要快速結案的心情,但是這與理不合,與法不合,違背了法律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在審判院宣判之前,任何人不得被宣判有罪,辦案人員在偵查階段,應當對於犯罪嫌疑人以無罪的身份看待!就連稱呼都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

  “辦案人員應該嚴謹,因為他們手中的輕飄飄的,一張紙上可是決定著一個普通人是生或者死,以及接下來的人生的發展,輕飄飄的紙上可是承載著一個人的前途!未來!性命!幸福!”

  “我方當事人,是否對原告方女方發生了那啥關系,目前是存疑的狀態!
  發生了那啥關系的這個行為是否是犯罪行為,這又是下一個層次要討論的問題,目前也是存疑的!”

  羅凱聲音不緩,不急的,在法庭之上回蕩著!

  但是平靜的語言裡面卻帶著令人心靜的力量!
  這是翻供嗎?這是想把辦案的人員都直接拉進來!
  羅凱辯論到了現在!

  對方拿出來的證據都已經被鎖掉了!都已經被否認掉了!

  那麽就處於一種空白的狀態!
  男方有沒有實施犯罪行為?
  男女雙方有沒有發生那啥?
  沒有證據。

  雙方各執一詞。

  存疑!

  存疑時有利於被告人!
  至於有人可能會問,這樣有什麽用呢?
  羅凱這是在給自己套上兩個厚厚的甲。

  給自己以及被告男方豎起兩道用來防禦的牆。

  這個案子如果有二審的話,那麽會用得著。

  是的!

  羅凱才在打一審的案子,就已經想著在二審的時候給對手挖坑了。

  就是這麽強悍。

  這兩道牆,無論是一審二審,如果說原告女方想要在法庭之上進行辯論的話,無論如何都繞不過!
  分別是什麽呢:

  第1道牆有沒有發生那啥關系?!存疑!
  女方想要突破的話,就得拿出新的證據來!

  至於第2道牆,那就是男方的這種行為是否算是犯罪行為,易或者隻算是正常的雙方你情我願的生活行為?存疑!
  這兩道牆。

  也是兩個坑。

  羅凱提前挖好。

  反正羅凱做事兒就是這樣,無論如何都會下意識的留一手或者留幾手。

  為自己的對手設幾個坑之類的,這已經形成了下意識的操作了……

  咳咳咳!
  羅凱在剛才的辯論當中甚至還提了一句,雙方可能只是在婚房裡面什麽事都沒做呢。

  羅凱話音剛落。

  原告席上坐著的原告律師則是抓住了這個點,當庭質問:“被告辯護律師羅律師,請問你是什麽話都還沒有說,就能夠盡職的否定掉這一份調查人員辦案人員製作出來的口供呢?
  你是如何把這一份證據給否認掉,把雙方發生關系的調查結果直接還原為混沌,誰也說不清的狀態呢?”

  女律師的總結相當的到位。

  這也是在場所有訴訟人的心聲。

  法庭現場!

  所有人都看著羅凱!

  在這最後的廝殺當中,羅律師會如何辯論呢?

  羅凱輕輕的搖了搖頭:“原告律師伱說的好,你問的好,接下來我就從辦案程序上,以及實質內容的違規等幾個方面來陳述這一份口供是一份瑕疵證據,不能使用,是沒有任何作用的,從而達到我方翻供的目的!”

  判一個人有罪,對於認定犯罪過程如下:
  是否存在行為?是!——>該行為是否合法?不合法——>可定性為犯罪行為,有沒有主客觀違法阻卻事由?沒有!——>才可認定為犯罪行為!才可判刑!

  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而在第1步是否存在行為,都已經打問號?

  後面的順序鏈直接被割斷!
  羅凱說到這裡,特意看了一眼坐在原告席上的女律師。

  似乎是在向這個對手表示謝意:
  謝謝你啊,在法庭之上給我羅某人送來了這麽好的助攻(總結)!
  你真是個好人!

  你人……還怪好的勒。

  雖然眼神不能夠發語音,但是表達的意思就是這樣子。

  羅凱並不在意對手逐漸心態爆炸,快崩了的控制不住面部的表情。

  羅凱看著巨大幕布上投影的,這一份證據是辦人員在偵查階段收集的被告人口供,上面被標記出了好幾段的話。

  羅凱開口進行一一的訴說:“首先從程序上來說,該份證據的取得存在著瑕疵之處,瑕疵的地方在哪裡?首先我們來看署名格式這一點,一般辦案特別是刑事案子的時候,都是需要兩個正式的辦案人員簽名按手印的!注意是兩個共同見證,共同辦案。

  但是在這一份被告人供述中,似乎只有一個辦案人員簽了自己的名字,手印的話倒是挺多的,所以這是格式上的瑕疵,嚴格一點就憑這一點就能夠讓這一份證據處於不合法的狀態!”

  羅凱話音剛落,所有人都看向了這一份證據的最下角。

  好家夥,確實是有兩個簽名,一個簽名是被告男方的,另外一個簽名則是辦案人員!
  手印的話確實有很多。

  書.記.員快速的拖動著鼠標,讓羅凱剛才提到的內容展現在所有人的面前。

  原告律師臉色微微一黑!
  坐在原告席上的檢方派出來進行啟動訴訟的工作人員也臉色一黑。

  這份證據。

  在格式上確實存在著瑕疵之處。

  但是在後期可以利用其他證據進行補充補強。

  所以在檢查證據的時候也就過了……

  羅凱僅僅只是隨口一指,就已經讓證據處於可用可不用的狀態之中!
  法官手上拿著一支筆,快速的記錄著一些特殊的點。

  羅凱聲音繼續響徹整個審判的法庭:“此份證據格式上存在著錯誤之一,存在著瑕疵,這是其一!

  其二,在偵查階段,據我的當事人聲稱,辦案人員在詢問時候並沒有完整的告訴被告人,他在這個過程當中的訴訟權利,以及認罪之後的法律後果,並沒有完整的履行告知義務,我覺得僅僅只是說一句早認罪早判刑早出去,這樣的法律後果存在不妥。

  其三:我方當事人也就是被告,在偵查階段曾經提及到了雙方發生事情的各種細節,比如說站著,比如說女方有下樓取外賣,但是在這一份供述當中並不存在著。

  按照法律規定,對於當事人補充的一些有利於破案的細節,應當補充在供述的原件之上,但是在這一份被告人的供述上並沒有看到。”

  羅凱以上3點有一些在證明方面有些模糊的地方,也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地方。

  但是接下來要說的一個點則是有實質證據並且能夠證明的:

  “其四,內容上存在著嚴重的錯誤,根據我方當事人所說,他在被審訊的時候,辦案人員曾經說過一句帶著威脅的話語:被告人,你想想你的父母吧,趕緊認罪,都已經60多歲的人,一輩子掙了那麽多的錢,不就是為了讓兒孫安全幸福嗎?
  在此處說完這些話之後, 甚至想要促成原被告雙方在私底下的和解,違背了刑事法律的訴訟,雙方不能夠私自和解的原則!並且在和解的過程當中有說過幾句話帶著威脅的性質!

  根據非法證據排除規則,采用b力或者嚴重損害本人以及近親屬合法權益進行威脅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難以忍受的痛苦,而違背意願做出來的供述,應該作出排除決定!

  我方將當庭舉證,舉證證據為辦案人員在調解過程當中,錄製雙方調解過程當中的視頻,由檢方進行提交!現在可以當庭進行觀看……”

  羅凱說完之後。

  書.記.員電腦裡面調出了雙方開庭之前的調解!

  這場調解甚至流傳在網上……

  咳咳咳!
  辦案人員之後就算是發現了,工作當中存在瑕疵,想要撤回也來不及了。

  所以!
  羅凱才能夠快速的要求固定住這一份證據,並且到不久之後的審判過程當中拿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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