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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律師直播普法,你當段子手?》第68章 自家後院鑽水井取水判非法采礦罪?
  【法外狂徒張三普法直播間】

  網友們稍微愣了一下之後沸騰了。

  臥槽!

  在自家後院打個井,取一點井水就犯罪?

  而且犯的還是非法采礦罪。

  什麽時候水也變成礦物了?

  啊這!

  就挺反常識的。

  在網友聽起來就覺得很離譜。

  臥槽!

  不由自主的生出這事情還能夠這樣的疑問!

  羅凱則是好奇觸犯這個罪責的過程:

  “能仔細說一下你的事情嗎?因為只是從隻言片語的話,我很難判斷出你話裡麵包含著的法律信息!”

  求助者是一名臉色有些黝黑的男子。

  看得出來平時經常在陽光下勞作。

  似乎是一個挺樸實的人。

  身後是一個農家小院。

  似乎開了一家農家樂的樣子。

  “是這樣的,羅律師,前段時間,有人說我家這周圍的水質特別好!

  有礦泉水公司想要在我家周圍這三個的裡面建一所取水廠!”

  “我當時就想,既然自家地底下有著那麽多的水源!

  何不打一個井,就近取用方便還省事兒!順便節省一下自來水的費用呢!”

  “然後我就花了一點錢,找了之前用土方法開井的人,果然找到了地下水的水脈並且成功的找到了井水!”

  “我呢是一個開農家樂的,就把這些井水免費用來招待客人,十裡八鄉的村民免費也從我這裡提幾桶回家去!”

  求助者說到這裡,抹了抹臉上的汗珠。

  中午的大太陽還是挺曬的。

  只見他繼續說:“但是之後就來了執法人員,說我在家打井用水!

  涉嫌非法采礦罪,念在我是初犯,並且沒有商用!

  對我只是以罰款的方式處罰!”

  “我當時聽到整個人都懵了,怎麽在自家後院開采個井水,還涉及犯罪了?

  還是非法采礦罪,水是礦嗎?

  羅律師,我想找你問問的就是這個事兒!”

  求助者說完之後就眼巴巴的看著。

  雖然是視頻通話。

  但是羅凱依然能夠感受到對方的不解。

  水什麽時候算是礦了?

  這樣的疑問!

  網友們也同樣如此。

  滿屏幕的都是問號!

  小朋友,你是不是有很多問號?

  羅凱輕輕的咳嗽一聲:“地下水確實算是礦的一種,這是法律有規定的!”

  “幸虧你只是自家和周圍鄰居免費使用,沒有把井水銷售出去商用!

  不然的話,你可能會面臨三年以上的縫紉機時間!

  執法人員執法相當的溫和,提前告訴伱,並且只是對你罰款,在我看來是很有溫度的!”

  羅凱這話說出來之後。

  求助者臉上的不解之色更濃。

  網友更是如此。

  羅凱一點一點的解釋:

  “這位求助者,看來你還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你所取用的是地下水,如果不科學的啟用,可能會導致地面塌陷!

  破壞儲水結構!

  不說你家,就算是周圍幾家鄰居,很有可能都會塌陷下去。

  除去這種聽起來很嚴重的可能!

  我再舉個簡單的假設,你要是往水井裡面扔幾顆鏽電池什麽的!

  那麽汙染的水源,可是方圓幾公裡啊!

  而且這還是最輕的情況,

要是不懷好意的人,稍微倒一瓶農藥裡面……  以後周圍鄰居喝了這不健康的水,要是來堵門挖祖墳報復,你說該怎麽辦?”

  羅凱把危害後果說明白之後。

  求助者恍然大悟。

  臉上更慌了。

  似乎也理解了。

  特別是一想到有人在自家水井裡面投了一瓶農藥。

  到時候十裡八鄉的人……

  嘶!

  這不得脊梁骨都被戳破?

  “怪不得農村有一句古話叫做斷水源者斷子絕孫呢!”

  “謝謝羅律師,我知道這嚴重後果了,謝謝你的普法!

  我先去交罰款了,現在心裡面總算是有了個解釋!”

  這個求助者慌慌忙忙的掛掉了視頻電話。

  去交罰款了。

  直播間的網友們也表示學到了:

  “他娘的,老子家裡有礦[妙啊]!

  這下可以逢人就說家裡有礦了[豹富]!”

  “我超,礦泉水裡真有礦!那老婆餅裡……[脫單doge]”

  “大家都是有礦的人啊[吃瓜]。”

  “那我渴了偷水喝豈不是在偷礦[思考]盜竊還是盜礦呢[臉紅]。”

  總是有網友思路相當的清奇:

  “我上次去爬山,到了山頂口渴了,我就喝了山上的泉水,請問我該去自首嗎[doge]?”

  “不用,因為你喝的是別人的尿水!”

  “所以說礦泉水公司還真的是大自然的搬運工?而且還是有專業執照的那種?滑稽臉jpg。”

  “人不喝水會死的,所以緊急避險可以!”

  “我不信,你再快渴死一次我看看[脫單doge]!”

  “我學地質的,真知道這個罪[doge]書裡礦產資源分類細目裡有詳細的介紹礦產資源分類!”

  “在羅律師的直播間總會莫名的增長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識點!狗頭保命。”

  有網友玩梗,當然也有網友認真的討論:

  “將水解釋為礦,有類推解釋之嫌。

  私認為,水應該理解為一種“資源”,是一種由大家所有的自然資源,而非是真正意義上的“礦”。

  私挖水井取水的做法破壞了這種所有關系,因此就這種行為來說,應該理解為盜竊資源的行為。

  由於技術等原因,沒有其他更好的法條適用,因而不得不將此認定為“偷礦”的行為。

  實屬無奈之舉,羅律師我說的對嗎?”

  羅凱看到了這個專業的詢問。

  直接把評論置頂然後當場回答:“這位同學你問的好,你大概也是法學生吧,而且還是正在備考的那種!”

  “這裡並沒有涉及類推解釋之類的喲,而是明明確確的規定,地下水被歸類為礦!”

  羅凱甚至一邊回答,一邊在旁邊的電腦快速的查詢。

  還真的查到了明確的規定。

  確實如他所說。

  “在法律上禁止類推解釋喲!”

  羅凱還趁機給周圍法學生科普了一些小小的知識點。

  這個哥們兒也快速的回復:“謝謝羅律師,學到了哈哈哈哈,感謝感謝!”

  有些網友對於法律的專有名詞表示我不懂,但是我大受震撼。

  羅凱不想把自己的直播間弄得太過於學術。

  於是拿起平板添加下一個求助者的聯系方式。

  羅凱還沒有撥打電話過去。

  對方就已經打視頻電話來!

  求助者所處的位置應該是一輛車裡。

  但是這個求助者似乎用手機的後攝像頭拍攝。

  車窗外。

  有一個面目猙獰,眼睛鼓得老大憤怒的男的在狠狠地拍打車窗玻璃。

  甚至用腳狠狠的踹求助者所在的反光鏡。

  嘴裡面還咆哮著:“我新買的車啊,我特麼剛提的新車啊!”

  羅凱:???

  網友:(⊙o⊙)哇

  這是發生了什麽事?

  什麽路怒症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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