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某處逼仄的酒館內,按照往日裡,在下午五點的時候,這家酒館已經開始陸陸續續進人了,裡面的空位最多只剩下三分之一,但現在,裡面只有稀稀拉拉的幾個醉漢。
酒館老板約翰在吧台內擦著杯子,不停地歎氣,聽得坐在吧台前的威廉姆斯直撓頭。
“唉~”
又是一聲歎氣,威廉姆斯一拍吧台櫃,他酒杯中酒液頓生波瀾:
“你還讓不讓我喝酒了!”
“不讓!”
約翰也硬氣得很,把擦杯布往吧台上一扔,指了指那幾個已經醉死過去的酒客,又順著酒館內指了一圈:
“你看看,今天除了那幾個蠢貨以外,誰還敢進酒館喝酒。我就不信,那些家夥都知道的事情,你不知道?”
“不就是茲曼格黨昨天晚上出事了嗎?怕什麽,上面要發作指不定什麽時候呢?”威廉姆斯瘦長的馬臉上酒暈漸生,又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再說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接了個任務,每天下午五點都要在這兒守著。”
“我看,他未必會來,黑骷髏黨都被茲曼格黨趕到橋區邊緣了,雖然茲曼格黨現在是出事了,可羅塞爾大帝還說過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呢!”
“嘿嘿,你要當著他面說,我就每三天,不,每天結酒錢。”威廉姆斯說話時嘴裡全是酒氣,但眼神很清明。
“威廉姆斯,我昨天不是把傑弗裡的10鎊酬勞給你了嗎?”
老板約翰還沒有說話,一道充滿威嚴的女聲傳來,約翰和威廉姆斯都沒有順著聲音看過去,他們都聽出來是東區的“仲裁人”休·迪爾查。
威廉姆斯剛低下頭裝醉,就聽見約翰驚訝的聲音。
“你怎麽這麽高了?”
威廉姆斯沒有忍住好奇心,想轉頭看一看,可還沒轉過去,一個巴掌就打在了他後腦上。
“約翰,他又欠你酒錢了”
老板約翰看著面前的休,嗯,除了身高,沒什麽變化,拿起擦杯布繼續擦杯子:
“他現在是一周一結。”
威廉姆斯這才看清楚休,她帶著一頂獵鹿帽,將頭髮全部遮住,穿著一身獵裝,外面又不倫不類的穿了件米黃色風衣。
低下頭看去,那明顯加厚六七厘米的皮靴,威廉姆斯點點頭,這才對嘛!
“啪”,又是一記打在了威廉姆斯的頭上,“看什麽看!”。
威廉姆斯搖了搖頭,看向坐在旁邊的休問道:
“你來得有點晚,現在已經過五點了,那個傑弗裡要是來了,看見你不在,肯定要拿我出氣。上次你沒來,他差點勒斷我的脖子。”
休皺了皺眉毛,這雙鞋勉強給她增高了七八厘米的樣子,但是同樣也很沉。但她坐上這個高腳凳,還是碰不到地面,用皮靴踢了踢吧台櫃,發出沉悶的響聲。
她身子未轉,手指向酒館外面:
“他今天應該不會來了,要下雨了。”
“或許吧,他那樣的人做出什麽事情都不奇怪。”杯中的酒已經喝完了,威廉姆斯拍著吧台櫃,“約翰,再來一杯。”
約翰沒好氣地瞪了威廉姆斯一眼,還是給他倒了一杯。
“他在你眼裡是什麽樣的?”
休有些好奇,按理來說她和威廉姆斯跟“傑弗裡”相處的時間差不多,可明顯從威廉姆斯的話中,“傑弗裡”表現和她印象裡的不一樣。
威廉姆斯拿起酒杯,輕呡一口道:
“冷漠,可怕,性格多變,是那種上一秒和你微笑說話,下一秒就能扭斷你脖子的那種。”
前兩個形容詞和休想得差不多,但後一句是什麽意思。
似乎是看出了休的不解,威廉姆斯繼續說道:
“他是偽裝過的,現在的性格未必是他真實的性格,但能表現出這樣的,我毫不懷疑他有這樣的性格存在。”
“你什麽時候成為心理學家了?”
休是貴族出身,自然是上過有關心理、哲學類的課程的,但威廉姆斯只是一個沉迷在酒精和美色上的家夥而已!
“我也想知道。”
一道男人的聲音從門口傳來,吧台三人組全部看向門口。
酒館的門被推開了,一個身材高大,臉上皮膚黝黑粗糙,蓄著絡腮胡的男人走了進來,他拄著一隻手杖,一隻杖首金銀兩色分明,杖尾有一圈金環的手杖。
威廉姆斯有些畏懼的站了起來,他剛剛的話被這個家夥聽到了,他的聲音有些顫抖:
“裡斯特先生,您來了,我已經整理好了這幾天的情報,茲曼格黨快完了,他們闖進了北區……”
他的話突然停止了,他看見“傑弗裡·裡斯特”的有些陰沉的臉色,腿一軟靠在了身後的高腳凳上。
“我知道發生了什麽,我現在想知道茲曼格黨的總部在哪裡,特別是那個‘處刑人’默爾索,我找他有事情。”
“呃,我…我不知道。”威廉姆斯的聲音更加顫抖。
休跳下高腳凳,靴子和地面發出沉悶的聲音:
“我知道,今天早上,所有在北區的茲曼格黨人全部收縮到了東區紅磚巷,東區的也過去了。具體的位置就不知道了,但默爾索應該在那裡。”
羅爾斯頓了頓手杖,道:
“很好,我會給你加錢的。”
“等等,我這裡還有你要的東西。”
休從風衣口袋裡拿出一個巴掌大錫盒,將它打開,裡面是兩支淡綠色的藥劑和一支紅色的藥劑:
“綠色的可以加快恢復, 紅色的是狂暴的藥劑。”
說完將錫盒重新合上,遞給羅爾斯。
羅爾斯接過錫盒,點了點頭,轉身離去
看著“傑弗裡”離開的背影, 休瞪大了眼睛,他該不會真的去紅磚巷了吧?
“看樣子他和茲曼格黨的仇恨很深啊,連等都不等了。”
看到那個家夥離開,威廉姆斯也緩了過來,將大半杯朗齊酒一飲而盡,然後嗆出去大半。
休沒好氣地瞪了威廉姆斯一眼,快步走到酒館外,街上已經幾乎沒有人了,零星幾個路人也是步子邁得飛快。
生活在東區的人對茲曼格黨的事情很清楚,知道他們在北區惹了麻煩,所以都早早回家,生怕成為其中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