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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日志》第七十七章 燒毀的車輛
  新建村,是龍江路周邊分布的十幾個村子之一。

  人口不多,整個村子加起來也就兩千多人。

  因為距離市區較近,新建村的村民大多種植經濟作物,比如草莓采摘等。

  也有不少人開了農家樂,做農村主題旅遊的生意。

  十一月份剛剛入冬,采摘的時節已經過去,農家樂的生意也不是特別好。

  很多村裡的農民都會出去打零工。

  但是年齡大的村民,體力不行,又沒有什麽技術。

  所以,入冬的時候,就開始三三兩兩的坐在村子裡聊天。

  今天的陽光正好,王成順照例坐在家門口的石墩子上曬太陽。

  “我上午看見了,車頭好像撞了什麽東西,往西邊開去了。”

  面對交警的詢問,老王頭知無不言,描述的繪聲繪色。

  “大概幾點鍾?”

  “也就兩個小時前吧,我剛從家裡出來,正好看到。”

  王成順指了指旁邊一同曬太陽的鄰居:“他們也都看見了,老張,是不是那個白車?”

  “嗯嗯,越野車,肯定是撞了東西,往西邊村頭開去了。”

  有關肇事車輛的追蹤,很快就有了眉目。

  跟著這一路交警的刑警,正是高新區刑警大隊中隊長,也就是宋坤的徒弟李凱。

  “走,追!”

  只要有了對方的蹤跡,追上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

  事實也正如李凱所想,他們離開新建村不到半個小時,就發現了肇事車輛。

  確切的說,是車輛殘骸。

  離開看著山溝裡已經燃燒的只剩下鐵架子的越野車,李凱臉色鐵青。

  中午一點二十分。

  陸川等人趕到現場。

  “這就是那輛車?”

  劉國棟先一步到達,打開現勘箱,準備工作:“車子燒了,車牌也沒有,但是發動機車架號還能辨認出來,交警那邊已經查到了車輛的主人。”

  陸川帶上手套,做好現勘準備工作:“確定肇事司機身份了?”

  劉國棟搖搖頭:“沒有,車子昨天夜裡被偷,車主是今天早上報的案,友好路派出所接案,已經證實了。”

  秦勇也趕到了現場,正在和任強、袁紹康他們商量下一步的辦案方向。

  陸川和劉國棟的任務很重,需要對燃燒的車輛進行勘察。

  老白和楊森已經在來的路上。

  “有很重的汽油味,對方是早有預謀。”

  陸川抽了抽鼻子,就能聞到汽油揮發的氣味。

  凶手很狡猾,他根本就沒想隱藏肇事車輛。

  在距離新建村大概十五公裡的一處山溝裡,把車子澆上汽油,徹底燒毀了。

  “車輛燒毀嚴重,提取凶手指紋、腳印和其他證物的難度很大。”

  劉國棟經歷過類似的現場勘察。

  燒毀的現場,一般來說都是非常難以處理的。

  凶手的目的就是通過大火,讓自己的痕跡消失。

  “這地方如此偏僻,對方把車燒了之後,是怎麽離開的?”

  陸川帶上了三層手套,開始調試相機,準備拍照:“步行還是坐車?”

  劉國棟搖搖頭:“現在還不知道,我們先勘察現場。”

  “不管對方是步行,還是坐車離開,應該都有痕跡留下。”

  這就是為什麽現勘要先進場的原因。

  凶手雖然燒毀了車輛,將自己在車裡的痕跡毀滅了。

  但是這附近人跡罕至,

對方一定會留下其他線索。  就看陸川他們能不能發現了。

  第一步,現勘照相。

  這是常規流程,燃燒的車輛還冒著熱氣,橡膠燒糊的味道非常難聞。

  陸川開始對所有的散落物品進行標記。

  掉落的車門,燒化的汽油桶,半融化的車燈。

  同時,油箱爆炸後,衝擊而出的車輛碎片。

  這是為什麽李凱他們能發現被燒車輛的原因。

  他們是被爆炸聲和濃煙吸引過來的。

  “師父,車輛剛剛燃燒落架,要等溫度降下來,再做勘察。”

  “我去外圍看看,看看能不能有發現。”

  劉國棟點點頭:“你先去吧,老白他們也到了,我們先對周邊的碎片進行收集。”

  和電影裡演的,警察偵辦案件不同。

  現實裡,任何細節都要顧及到,就比如車輛周圍的碎片。

  劉國棟他們要一片片的全部找到,編號拍照,每一個都要認真檢查仔細分析。

  興許就能采集到一兩枚指紋。

  繁瑣枯燥,一下午能完成都是快的了。

  山溝裡,陸川順著越野車駛入的痕跡,一寸一寸的摸排。

  從鄉道柏油路拐進山溝,就只有一輛車的輪胎痕跡。

  所以,凶手在點完火後,一定是步行離開山溝的。

  陸川希望能夠發現一些鞋印,這有助於圈定凶手的體征信息。

  最先發現燒毀車輛的刑警是高新區刑警大隊的李凱,也就是宋坤的徒弟。

  雖然對於自己師父的死,李凱的情緒非常激動,但是到了辦案的時候,李凱展現出了一名資深刑警該有的專業素質。

  他們到現場的時候,車輛已經燃燒的差不多了,基本只剩骨架,內飾全都燒沒了,雖然還能救火,但是李凱放棄了。

  救火,就一定要用滅火器。

  警車上配備的滅火器都是乾粉滅火器,這玩意如果噴灑到車上,那就相當於給車輛做了一次徹底的清洗。

  現勘能在過火的車輛上發現有用信息,但是在被滅火器噴過的車上,基本上就真的什麽都發現不了了。

  李凱本身雖然是中隊長,但是並沒有什麽權利,相當於一個帶隊小組長,手下有一個行動小組。

  李凱本身也要乾活,甚至要比別人乾的還要多。

  並且這種職務,和警銜不掛鉤。

  宋坤其實就是李凱中隊的刑警,警銜就比李凱高。

  常年在一線破案的李凱,有時候不得不充當現勘甚至是法醫的角色。

  總之,在刑警大隊,人人都是牲口,拉上來就用,哪管你什麽警種。

  除此之外,現場的其他痕跡也保存的較好。

  李凱等人發現車輛後,交警冒著高溫,核對了車架號,其他的就都沒有動過了。

  山溝裡的土地,松軟有彈性,留下的腳印還算清晰。

  陸川沒有費多大功夫,就采集到了十幾組腳印。

  當然,這些腳印有不少是辦案刑警留下的,後期處理的時候要排除掉。

  陸川拿著紫外線探照燈,一路從山溝裡爬上來。

  到了下山溝的路邊,陸川看的更仔細。

  也有了一些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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