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元歷1897年9月,蘇倫半島,洛桑小鎮。
這個小鎮屬於洛桑男爵所有,小鎮人口有3000人,男爵的常備兵就有150人,小鎮位於森林與海洋的邊緣。
小鎮上鐵匠,旅店,雜貨鋪等店鋪一應俱全,有一種麻雀雖小五髒俱全的意味。
小鎮上的馬雷旅店也具有酒館的功能,夜晚忙碌的人們總會來著喝幾杯。
不時也有冒險者來到這裡,訴說著自己的故事。
“沃倫!快過來收拾。”旅店的老板馬雷招呼著自己的夥計。
沃倫是一個年紀有18的年輕人,身材很是瘦弱,白種人面貌,長相普通,留著紅褐色的頭髮。
“是,老板。”沃倫有些木訥,不是很聰明,因為是孤兒的關系,性格甚至有點軟弱,鎮上的同齡人經常會欺負他。
忙活了一天后的沃倫,回到了自己的房間。
這個房間以前是旅店的雜物間,現在也沒變,只是多了一個人。
“我以後就這樣嗎?”沃倫苦惱。
自從跟著馬雷大叔的一個親戚弗蘭·丹尼爾斯進城後,沃倫就見識到了外面的廣袤世界。
可令他鬱悶的是自己是一個孤兒,無依無靠,這種世界很大,卻與你無關的感受更是讓他鑽心的痛。
躺在自己小木床上,沃倫想著這些,卻更加的難過。
“我有父母就好了。”沃倫不止一次這麽想,可惜現實是不會讓人稱心如意。
“我要不要當冒險者?”
“可工作怎麽辦?”沃倫很珍惜這份工作,這是他賴以謀生的希望,雖然工資不高,但吃喝還是有的。
“也許我該放棄?”沃倫自嘲。
沃倫翻開自己的積蓄,二十枚銀幣。
沃倫是外來人,七八歲的沃倫流浪到了這裡,然後被馬雷夫婦收養,這對夫婦很是好心,沃倫也一直感激,可對於自己的未來,沃倫卻更是糾結。
在這種想法中,沃倫昏昏沉沉睡去。
第二天,沃倫又開始了工作。
旅館夥計的活兒很辛苦,什麽雜活都要乾。
四名冒險者坐在旅店一處角落。
“隊長,這次我們的人手緊缺啊!”坐在一個木桌前的冒險者卡爾詢問。
“是啊,隊長,四個人也太少了。”隊伍裡的另一名冒險者維克說著。
“嗯,確實,但現在也不好招人,難道還要跑回城裡去?”隊長海威爾說道。
隊伍裡的最後一個人多倫卻開口:“隊長,那個小子怎麽樣?”
海威爾三十歲,濃密的胡須和深邃的眼神表明了他的經驗豐富,成為冒險者已經有10年,聽到多倫的話語不禁皺眉,看向正好工作的沃倫。
“太瘦弱了吧!”
多倫滿不在乎說著:“怕什麽,隊長。”
隊長海威爾聽出了弦外之音,知道多倫的意思。
他們這次的任務是抓捕一隻銀狐,這可是一種稀有的魔獸,珍貴之處在於這種魔獸很受低階法師的喜愛,是一種不錯的魔寵的,因為這種魔獸的天賦對法師精神力方面的恢復效果不錯。
這個任務的難點在於誘餌,委托人是一個法師學徒,提供了銀狐的地點和抓捕需要的誘餌。
而這個誘餌是要人帶在身上,銀狐雖然體型嬌小,但可是魔獸,也有法術,雖然威力不強,攜帶誘餌的人必然是危險的。
任務的報酬是十枚金幣,這還是其次,
最主要是可以搭上法師學徒的路子,那就不是簡單的金錢能衡量,這次任務還是海威爾佔了先機才搶到。 不等隊長發話,多倫自顧自就走了過去,海威爾終究是沒有出聲,他也不年輕,明白輕重,隊友很明顯都不想當那個誘餌。
“罷了,多時候多照顧一下。”海威爾心想。這次任務實在是重要,選一個沒什麽根底的青年也好。
多倫面貌英俊,嘴村寬厚,鷹鉤鼻,給人的感覺很是親切,穿著一身打扮乾淨利落的皮甲製服。
多倫走過去,對著沃倫一頓忽悠,而那些話語像箭一樣插在了沃倫的心裡。
臨走還不忘說一句“我們可能明天就出發,你最好給我們一個答覆。”多倫這句化被動為主動,給沃倫自己一種機會難得的意思。
實際上,他們根本不可能明天出發。
多倫走後,沃倫神情恍惚,難道自己的機會來了?故事中,不就是這樣,平凡的青年偶然得到機會,然後成為偉大的冒險者。
晚上,沃倫答應了多倫,在和隊長海威爾交流後,沃倫加入了這個冒險者的小隊,雖然還沒有冒險者的證明,但不妨礙沃倫內心的激動。
“馬雷夫人,我有件事想和你說。”沃倫鼓起勇氣向一位年紀不過四十,頭髮卻有點發白的婦人說著。
“可愛的小沃倫,有什麽事嗎?”
聽著馬雷夫人溫和的話語,沃倫說出了緣由。
馬雷夫人放下手中的事情,看向沃倫:“你確定嗎?去野外可不是開玩笑的,有多危險你知道嗎?”
沃倫回答:“嗯,我知道。”
馬雷夫人看著眼前的年輕人,她心裡明白,眼前的青年有自己的想法。
“是跟誰出去呢?”
“是那個海威爾隊長,他經常來這裡喝酒,信譽也有。”冒險者的證明由冒險者公會頒發,會記錄每一個冒險者的信用和等級。
海爾爾本身是一名4級戰士,十年的冒險者經歷,信譽方面都不錯,沒有出過問題。
“好吧,沃倫你自己要照顧一下自己。”最終馬雷夫人同意,沃倫心中松了一口氣,但也有些恍然,自己是不是應該再考慮?
未來的忐忑,自己的選擇,也許是每個年輕人的難題。
…………
“這可真是驚喜!”羅夏看著眼前的物品,準確的說是一個種子。
距離羅夏建立森林部落有一個星期,今天入睡的羅夏再一次來到那片空間之中。
“果然我建立一個新的部落,可以達成成就。”這點,也是羅夏為什麽產生奪取地精部落的重要原因,他可沒忘記自己的金手指是成就這一方面。
充分利用金手指是羅夏能否攀登巔峰的關鍵,對於這點羅夏是清楚的。
有外掛可以開為什麽不用呢?現實可不是遊戲,走的越順越好,羅夏可不是什麽腦殘挫折論的受害者。
黑暗的空間中,出現了一個石像,與以往相比,不知道是不是羅夏的錯覺,好像石像的面容越發清晰。
羅夏迫不及待看向下面的文字:
羅夏【默默無名】
聖元歷1890——???
出生地:費索大陸-人類王國紅土荒原
技能:人類語言學
天賦:無
成就:慷慨、勤學、領主
職業:1級德魯伊
羅夏看向【首領】這個成就。
【領主】:成為領地面積不小於100平方公裡,人口3000人以上的領主。(獲得獎勵)
隨後羅夏面前出現了三個選線。
命運點:可以使用後,可達成相對應點數的命運傾斜。
物品槲寄生:種植後,可以對特定職業者產生增益。
天賦雷獸血脈:可覺醒血脈,掌握雷電之力。
羅夏看著這次的選擇,頭疼不已。
“我都想要啊。”羅夏心裡暗想。
可惜羅夏只能選一個。
命運點自不用多說,這種涉及命運的力量再怎麽推崇也不為過。
天賦雷獸血脈,看介紹就知道是讓羅夏擁有雷獸血脈,可以掌握雷電。
羅夏對雷電的威力可是極為清楚,上一輩子人類就是處於電氣文明,而在各個神話裡。跟雷電沾邊的哪個不是大佬。
可這一切都無法阻止羅夏選第二個物品,槲寄生。
槲寄生是地星時英國那邊德魯伊教的聖物, 具有特殊的地位,再看介紹,對特定職業者產生增益,這不是在暗示德魯伊?
血脈和命運點和這個,明顯羅夏應該選這個。
職業者的道路前景光明,擁有這個想必羅夏的職業者道路會更通暢。
不說其他,成為五級德魯伊,羅夏就能夠掌握三級德魯伊法術。
火焰,雷電這些元素的法術都能夠學到。
現在的局勢安穩,短期內是不會有什麽問題,森林只有他們這麽一個部落,糧食方面羅夏每天都會帶隊狩獵,加上以前地精部落的存儲,大體上不會有什麽問題。
確定選擇後,白光一閃,羅夏發現已經是清晨。
而羅夏手中放著槲寄生的種子。
“槲寄生,槲寄生,顧名思義,就是寄生在其他植物上的植物,可以從寄主植物上吸取水分和無機物,進行光合作用製造養分。”
羅夏不知道前世的槲寄生種子是什麽樣,但看著手裡這顆微微泛著金色的種子,羅夏知道肯定不凡。
“要種在樹上嗎?”羅夏想到這裡,連忙從自己部落的住所出去。
森林部落的河谷種植被茂盛,高大的樹木也不少見。
在河谷深處,羅夏看到了一顆高大的橡樹。
金色的槲寄生種子一接觸橡樹竟然直接融進了橡樹的樹乾。
“這?”
羅夏有些傻眼,但想到金手指,果然都不是簡單的東西。
羅夏知道這東西應該不是短期內可以結果的,估計要等一陣子才能看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