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才剛過一會,她又發過來一條信息,
“我姨也得了肺癌,急需用錢啊。”
“稍等一下哈,等下回你”,喜之這時確實有點事情。
“你怎不回我信息呢,喜哥哥?”
喜之正在甲方辦公室開著會,雖然手機調了靜音模式,但還是時不時看了下她發過來的信息。
“我花唄都已經逾期了,先借我幾千吧,喜哥?”
喜之很無奈,然後在筆記本上寫了寫,以表示在認真聽取會議精神,做筆記,但是心思已經完全不在工作上了。
吃晚飯時,喜之壓根兒沒有心情,刨了兩口,急急忙忙放下碗筷,找了處相對安靜的破地方,趁著天黑,摸出手機,猶如星星之火,點亮了那個安靜的夜晚,在破碎的屏幕上,用手指翻著她發過來的一條又一條未讀信息,心裡五味雜陳:“她莫不是進入傳銷了吧,怎麽一味兒的借錢呢…”
看著如此多的信息,他並沒有信息立刻回復她,而是直接撥了過去,然而對面傳來的是,
“喂,那位?”,她居然這樣回答!難道是把自己電話刪除了嗎?
喜之沒有多想,冷靜片刻,說到:“我是王喜之。”
“哦,啥子事?”,她如是回答。
她的回答徑直令喜之非常懵逼,喜之接著說:“沒事,就是打過電話過來問候下你。”
“哦。”
喜之簡單借題問候了幾句,就立馬掛斷,心裡更是篤定她已經進入了傳銷組織,於是心煩意亂地報了警,不管是不是戀人關系。
police的回答是要24小時後失蹤才能立案調查親屬,並將電話轉到了她老家的派出所,喜之非常心急,心急如焚,他其實並不愛她,恐怕連喜歡都談不上,這應該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原因,可能更多的是對生命的敬重吧。
經過層層抽絲剝繭,police調查後的結果是當地並沒有什麽那種組織,也沒有人舉報失蹤人口之類,原來只是喜之一廂情願的惡作劇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