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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臨時特工生涯》第三章 乾淨利落
  莊青賢用手指有節奏的敲擊著桌面,看著手中檔案的同時,時不時瞄一眼坐在對面的醉漢。

  “藤原日守……你姓藤原啊,沒記錯的話,這應該是一個在曾經的日本很有權勢的大姓氏。你有這樣的出身,居然還會做當街便溺這樣的不雅事,多少有些辱沒先人了吧。”

  醉漢咧嘴輕蔑一笑,用有些口音的通用語回答:

  “姓藤原的人千千萬,比我更加辱沒姓氏的人大有人在。再說了,我那時喝多了酒,我們故鄉有句老話說得好——酒啊!酒喝多了尿就特別的多~”

  莊青賢用鼻子輕哼了一聲,對方這種回答可以說是和他這種地痞般吊兒郎當的氣質十分搭調。

  但他可不是叫對方來為了某處發黃的牆體問責的。

  “你昨天和金再泯一個牢房關著對吧?”

  “誰?金啥?”

  “穿紅夾克的那個家夥。”

  醉漢恍然大悟撓著臉連連點頭。

  “對,我記得他是穿了個紅夾克!原來他是個棒子啊!”

  莊青賢對於對方充滿歧視的措辭並沒有表達不滿,曾經的那個世界都崩塌了,誰還糾結什麽歧視不歧視啊。

  如果自己的那點歷史知識沒記錯的話,日本人和韓國人一直互相看不對眼。

  “關於‘紅夾克’,你還有什麽記憶或者印象。”

  “記憶?沒有記憶啊,我都不認識他,要不是你們一大早吵來吵去,我都以為他早就被你們放走了,誰能想到這家夥還有越獄的本事!”

  莊青賢眼睛微眯。

  “聽你的意思,好像很佩服越獄這種行為啊。”

  “那是!我要不是睡著了,說不定會求他帶我一起跑,你們這的地板又硬又涼,睡的我……”

  醉漢說到這裡猛地意識到了自己說錯了話,連忙無賴地咧嘴一笑又道:

  “領導,我、我開個玩笑,我就是隨地大小便而已,最多關我幾個小時,犯不上陪人越獄~”

  “你還有些自知之明,對於‘紅夾克’,你有什麽想說的嗎?任何印象,他說過的話、做過的事,長相、體態什麽都可以說。”

  “嘶……”

  姓藤原的醉漢皺著眉毛閉起了眼,低頭陷入苦思,片刻之後,他才默默抬頭:

  “話好像是沒說過,而且我喝多了酒,進來之後沒多久就睡著了,再一睜眼都天亮了,印象實在是沒有多少……不過!”

  “不過什麽?”

  只見藤原把手放在了油膩且髒兮兮的臉上,一路向下,最後在嘴唇上方和下巴上來回搓揉。

  “我記得他留了胡子,上下都有,然後這裡——”

  說著,藤原又將手摸向一側臉頰,繼而又快速摸向另一邊:

  “不對,可能是這一邊!反正不管哪邊吧,肯定是有一顆痣。”

  痣!

  這自己倒是印象不深了。莊青賢之前是有正面見過紅夾克的面貌的,胡子有印象,只是痣當時沒太留意。

  胡子確實是有沒錯,但是臉上有痣卻是記不太清楚了。

  “別的還有印象嗎?”

  “頭髮挺長,但沒有我這種藝術家氣質~而且——”

  說著,醉漢藤原還甩了甩自己亂蓬蓬的頭髮,顯得很是自豪。

  “而且這家夥肯定很娘,棒子的男人都很娘,挺大個老爺們,還扎了個辮子,頭繩好像還是紅色的……對,是紅色的,跟他的外套一個顏色!大男人扎紅頭繩,

惡心!”  雖然和自己的印象沒有太大出入,不過信息少得聊勝於無。

  但莊副警司還是認真的在自己的平板上記了下來。

  “還有嗎?”

  “沒了,我喝得實在太多了,就這些還是絞盡腦汁想起來的。”

  “他越獄的過程你一點都沒看見。”

  “完全沒有,我睡死的時候,就是在我身邊打雷都聽不見。”

  抬腕看了眼手表,莊青賢也覺得沒什麽必要和此人再打聽下去了,還是把時間留給自己思考或者挖掘更多的線索上為好。

  叫來下屬將醉漢帶走並釋放,莊青賢一圈一圈的房間裡踱著步子。

  謀殺案目前已經徹底進入了死胡同。

  被害人的身份他早就摸清楚了。

  是個在市面上兜售各類物品的不法商販。

  不過被關了幾次後據說不再做老本行了,如今不知道是托了什麽關系,掛名在了某補習學校裡。

  據署裡的老警察說,這家夥最近經常倒賣些非法印刷裝訂的習題冊子。

  不過這種東西算不上犯法,因此也沒人管他。

  是個不入流的家夥,至今還住在五番樓這樣的貧民窟裡。

  但他的死卻是極不平常。

  在五番樓這片地界,搶劫、打架、械鬥傷人的事情屢見不鮮,死個把人其實並不罕見。

  這類殺人案其實相對來說極為容易偵破,因為五番樓內的家夥,通常並不習慣做一些專業殺手才會做出來的事情,往往會在現場留下許多罪證。

  然而這一次卻不一樣!

  案發現場沒有監控,巷子兩邊是施工早已停滯的危樓,不管是影像還是目擊者,都沒有。

  若不是巡警恰好路過,根本發現不了這具屍體。

  現場也沒有留下任何可以方便溯源的凶器。

  確實有打鬥痕跡,但不多!

  說明殺人者動作乾淨利落,與混跡於五番樓裡的那些流氓地痞,完全不在一個水平線上。

  致命傷在咽喉,整個喉骨被擊碎了,卡住了氣管,導致窒息。

  這種外傷一般還會給被害人留有十五分鍾左右的搶救時間,不會當場死亡。

  但襲擊喉骨的這一下力道驚人,敲碎骨頭的同時,還將附近的血管劃破。

  被血液再這麽一嗆,半分鍾沒到,這家夥就當場死亡了。

  具體有沒有半分鍾那麽快或者那麽久,莊青賢就不清楚了。

  但就兩名發現屍體的巡警所說,從他們看到人臥在地上掙扎,再到他們跑過去發現人已經斷氣,最多不過三十秒。

  關於有沒有目擊到凶手,兩名巡警給出的都是負面答覆。

  當時隻瞧見了被害人倒在地上,卻沒發現有其他人在附近。

  從殺人手法來看,凶手絕非等閑之輩。

  下手快準狠,幾乎沒給對方留任何反應的時間,是個格鬥擊技的高手。

  在查驗了致命傷之後,莊青賢老早就得出了這個結論。

  但時候他再一次仔細觀察案發現場,卻給自己的結論又來了個“超級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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