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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在洪荒當烘爐》26章 過路費
  “沒想到這些妖族挺聰明的,還懂得細水長流的道理。”

  “畢竟商人求財,只要有賺頭,他們就不會舍近求遠繞路走。

  這樣一來妖怪有肉吃,商人有錢賺,修仙門派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達成了平衡。”

  莊旭前世雖然在遊戲中四處遊歷,但也是和玩家們一起高來高去,一旦遇上妖獸哪還管什麽三七二十一,肯定是直接動手開乾,畢竟都是白花花的經驗值。

  不然就他前世那可憐的根骨和悟性,關靠自己修煉,就算壽盡老死,還在金丹期打轉。

  就算打不過妖獸,也能拉來一票弟兄復仇,還不行就在論壇發帖求助,玩家們要是知道有BOSS在野外逞凶,保準一個個嗷嗷叫的坐傳送陣殺過來。

  只要敢亮血條,神都殺給你看!

  要知道被玩家前赴後繼堆死的化神期就不下數百,真惹毛了玩家,就算一時打不過,也會被騷擾的欲仙欲死。

  你總有門人、弟子和朋友,走在路上被暗殺,飛在空中被甩幾百個禁空術,吃飯睡覺都不得安生。

  而且只要認真玩,玩家不到幾年就能升到金丹期,只是越到後面升級越困難。

  洪荒中又沒有怪物刷新一說,剛胡亂殺人的都會被官府通緝,然後成為名門正派弟子光鮮履歷上微不足道的戰績。

  除非天生根骨和悟性奇高,能拜入大門派中成為內門弟子,進入洞天福地修行,裡面靈氣充裕,不出幾十年便能突破化神期。

  只要能渡過天劫,便能成為真仙,逍遙萬年。

  但天劫難渡,不僅要身體完好無損,還有法力、元神、心魔三關,更有蘊含天地之威的九重雷劫,失敗則魂飛魄散消失在天地之間。

  就算是玩家,一旦渡劫失敗,復活後也會被天道規則侵蝕,需要花上十來年養好傷再重新修煉到巔峰,才能繼續嘗試。

  正因為如此,前世億萬玩家,只有五人是真正渡過雷劫成就真仙。

  其他玩家都是走的歪門邪道,要麽轉修鬼仙,躲在地界不敢冒頭,要麽加入天庭,以香火封神。

  到了洞虛仙君的修為,便能以大法力從洪荒中隔離出一處空間,打造福地,只要躲入其中,除非高出你一個大境界,不然都找不到蹤跡。

  雖說修仙乃逆天而行,要勇猛精進,但一昧硬剛很容易又變成過剛易折了。

  所以還是得學會急流勇退,現在可不是遊戲裡了,有無數次重來的的機會。

  莊旭又打了一碗濃湯帶回了帳篷,把嵐從福地裡叫了出來。

  “莊旭,你在吃什麽?”

  嵐剛一飛出來,就圍著他轉了一圈,嗓音軟軟的說道。

  莊旭嘴角上挑道:“蛇湯,這可是我白天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殺掉的。”

  “嵐不喜歡吃肉!”嵐不以為意道,眼神卻一直向碗那邊瞟。

  “好喝嗎?”看著莊旭喝了一口,神情滿是回味,她又忍不住的問道。

  “還行。”

  “你要不要試試?”

  莊旭也不逗她了,從觀雲戒取出一個特製的小碗,倒好滿滿一碗,擺在桌上。

  嵐睜著大眼睛看著他,點了點頭,飛到桌上低頭喝了起來。

  “真香啊!”

  ......

  第二天。

  天剛蒙蒙亮,商隊便啟程出發。

  在布拖村買了些路上的補給和兩頭羊後,便朝著金陽城趕去,畢竟昨天耽擱了不少時間,

今天如果天黑前趕不到下個落腳點,又要露宿野外了。  很快商隊來到金陽山腳下。

  只見這山高四百來丈,峰插碧空,顯得十分險峻。

  山谷前擺著張方桌,後邊坐著個精壯男子,它身後插著一根竹竿,上面旗幟上歪歪斜斜的寫著“收費”兩個字。

  那男子看見有人,站起身來,搖著手中的鈴鐺唱起來:“大王叫我來巡山,我把山間轉一轉。”

  莊旭仔細打量他,這男子身高兩米,臉上長滿黑毛,身上裝著件明顯小了幾號的大紅色衣服,看起來有些滑稽。

  “用四階的妖帥當巡山小妖,這金獅王倒是威風。”

  王管事吩咐商隊夥計抱著十壇酒,又趕著一群羊出來後,便抱拳對著它說:

  “利爪大帥,我們是建昌府的商幫,路過貴地,這些都是都是孝敬給金獅大王的過路費。”

  說完,幾個夥計畏畏縮縮的抱著酒壇上前,又把羊趕進山谷。

  利爪看見酒壇,裂開大嘴,露出尖利的牙齒笑道:

  “好說,好說,酒都給我放桌上,羊我叫妖來趕上山。”

  它又對著身後喊了一聲:“小的們,都上來拿東西了。”

  頃刻間,兩邊山林間竄出十來頭二階狼妖,各個身長一丈開外,它們呈半圓圍著羊群,隻留下個通往山上的口子。

  羊群受驚,撒開腿就朝上山方向的包圍缺口跑去。

  又有四名長著狼頭的三階妖將,從旁邊草叢走出,抱著酒壇就往山上走去。

  利爪留下了兩壇酒,隨後他抱起一壇酒,對商隊眾人開口道。

  “你們可以走了。”

  “多謝大帥。”王管事又行了個禮。

  然後招呼商隊夥計們繼續趕路,商隊眾人等山谷中的狼妖都上山後,趕著牛車從山谷中慌忙離去。

  利爪等他們走遠,一手掀開酒壇蓋子,正準備暢飲一番。

  一隻巨型烏鴉從天而降,落在山谷前,化為一名嬌俏玲瓏的女子,對它呵斥道:

  “好你個利爪,大王叫你巡山,你偷偷躲在這喝酒。”

  利爪聞言,也不做聲,繼續舉著酒壇,喝了一大口,打了個酒隔。

  “人族奸詐,我這不是怕酒裡有毒,先幫大王試試。”

  “那你倒是有心,這麽說我錯怪你了?”那女子也拿起一壇酒喝了起來。

  “那是自然,黑鴉,你怎麽有空過來了?”利爪擦了擦嘴。

  “聽說麻姑山九命妖王那邊不見了一個狗妖,硬說是我們家大王偷吃的。

  大王怕他帶妖過來鬧事,就叫我四處巡查。”

  黑鴉喝完酒,丟下酒壇。

  “誰叫他喜歡吃狗肉,嚇得我這屬狼的都不敢在他面前瞎晃悠。”

  利爪翻了個白眼,又接著說道。

  “天天巡山,嘴裡都淡出個鳥來了,你說哪有作為妖怪卻不吃人的,真想下山抓個細皮嫩肉的小孩來,換換胃口。”

  “然後就被天庭通緝, 各大門派圍攻我們金陽山?

  再說人有什麽好吃的,瘦不拉幾的,又沒幾兩肉。

  還不如等會吃烤全羊,撒點孜然,那味道......絕!”

  黑鴉露出回味無窮的表情,舔了舔嘴唇。

  “但是人族乃天生道體,吃了對修行大有好處,我們要是能一天吃上十個,這麽多年來都夠修成法相,成為妖王了。”

  利爪嫌棄的看了她一眼。

  黑鴉不緊不慢地給他科普道:“要不我們妖族為什麽要化形成人身呢。

  不過人族是女媧娘娘用洪荒百族精血,按照盤古大神真身創造而來,並非真正的天生道體。”

  “這日子沒法過了,要我說大王就該帶咱們去北俱蘆洲投奔他表哥雪獅大王,我大表哥銅皮就是在那邊跟著九靈元聖老祖。”

  “如今他也是一方妖王,稱號九頭狼王,統領上千妖將,多威風。

  聽他說北俱蘆洲都是直接圈養一國人族,餓了就直接抓幾個來生吃,吃膩了還能去野外打幾個散養的人族,磨磨牙。”

  利爪露出一副向往的神色。

  “要不你去跟大王說?”

  “我還想多活幾百年。”

  “我先走了,你也注意點,別真被人當成狗宰了。”

  她化作原型,展翅高飛。

  利爪沒有理會她,從桌下掏出一個鑼,扯著嗓子又唱了起來。

  “大王叫我來巡山,我把山間轉一轉。

  敲起我的鑼,打起我的鼓,生活要有節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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