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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臣重生後隻想搞事業》第一百八十二章:沒見過你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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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常年,最多的一次征兵只有不到五百人。
 現在日子好了,且朝廷也沒有強製征調壯丁,絕大多數的老百姓不會讓家裡的青壯年去當兵。
 隨著天下私塾的普及,這幾年才稍稍緩和了一些。
 一些個青年知曉天下安定的重要性,也知道如今當兵是一件光榮的事情,如此才有青年開始走入軍營。
 袁松沒有考入太學,不過憑借他現在的能力,讀書識字一點問題都沒有。
 原本是想著去學一門手藝,可袁松隻想去應招入軍營。
 和父母說了此事,遭到了他們的強烈反對,袁松仍舊偷偷的去報名了。
 若是報名之後體能過關,而沒有去軍營,那性質可就不一樣了。
 因此,知道事情已成定局,袁父這幾日很少和兒子爭執此事了,反倒是袁母還在不停的念叨著,希望兒子能夠打消主意。
 反正兒子沒有考上太學,也沒有進入官場的機會了,就算是反悔後影響到子孫三代,卻波及不到大兒子一家,萬一小兒子死在戰場上,連生孩子的機會都沒有。
 奈何任憑她如何的哭訴反對,兒子愣是不肯妥協。
 與此同時,同村的另外一家大小夥子也被在爹娘混合雙打,大概是指望著把兒子打傷了就不用去當兵了吧。
 可惜那小子體能很不錯,走位靈活,爹娘手裡的棍棒愣是沒挨到幾下,反而把他的老子娘給累的氣喘籲籲,憤憤不平。
 此時的縣城裡,一個官府授權的鐵匠鋪正在打造銅牌,銅牌是發放給應召入伍的人家的,上邊寫著四個字:光榮人家。
 當地鎮撫所為了征調一事也忙的不可開交。
 從五月低開始,天下各州府縣鎮開始了體測。
 長安這邊也沒閑著,桑九幾乎每天是來的最早走的最晚的那個。
 “你年齡不夠,明年再來吧。”
 一錦衣衛看到前來報名的孩子,把他的戶籍簿還了回去。
 “怎麽不夠,就差兩個月,這次征調不是到七月底嗎?我契約中旬就能滿十八歲了。”青年急了,“通融通融吧。”
 “這是朝廷的規定,

必須要滿十八歲,別說是少兩個月,就是少一天都不行。而且軍營就在那裡,跑不掉,明年再來也是可以的。”以前還真沒遇到這樣的事兒,每年都恨不得湊不夠人數,今年實際上也不夠,征調入伍的還沒有退役的老兵數量多,但凡是可以他肯定做主收下了,可惜他沒這個能力。
 “那我七月中旬再來可以嗎?”青年長得特別精神,瞧著就有活力。
 “報名期限只有兩個月,到六月底結束,你今年注定是趕不上的。不過你可以回去好好地鍛煉身體,咱們大秦的將士必須要身強體健,如此才能保家衛國,體能不過關也是不要的。”
 青年知道自己沒戲,特別的失落。
 可這是朝廷的規定,誰也不能違反。
 只是……
 “有什麽難處嗎?”旁邊的一個紅衣錦衣衛笑眯眯的問道。
 “頭兒。”坐著填寫報名表的男子起身打了聲招呼。
 青年讓開位置,低頭沉默。
 “有困難就說,若連我們都沒辦法幫你,這世上也無人能真正的幫助你了。”
 青年張張嘴,有些難以啟齒。
 不過身邊的人也沒有催促,拉著他走到旁邊坐著,對方端著茶碗慢悠悠的喝茶,茶碗裡還放著兩顆紅到發紫的棗子。
 許久之後,青年被對方那種輕松的態度刺激到了。
 “我爹走了,繼母說家裡不能留我。”
 秦淮勾唇低笑,“她說不能留你,你就乖乖的走了?你現在還未成年,她既然嫁給了你爹,對你就有撫養義務,她已經犯了遺棄罪,你爹娘領婚書了嗎?”
 青年沉思良久,有些不太確定的搖搖頭,“我不知道,應該是領了吧?”
 “那我陪你走一遭。”秦淮擱下茶碗,抓起一把紅棗站起身,給了青年兩顆,“帶路。”
 “哦!”青年連拒絕的時間都沒有,跟著前邊的秦淮追了上去,“大人,我真的不能參軍嗎?”
 “明年,不是告訴過你,你的年齡不夠嗎?”秦淮瞥了這小子一眼,“還從沒見過上趕著去當兵的,你是第一個。”
 青年暗中歎口氣,他就是覺得家裡沒了他的容身之處,還不如去邊關呢。
 帶著秦淮在胡同裡左右拐了兩次,兩人停在一戶人家家裡。
 長安城的宅子多數都比較新,不過建的早的也有四五年了,眼前的這套宅子還能聞到木香。
 推開門,兩人走進去,剛走到天井中間,一個梳著發髻的女子走出來。
 女子相貌普通,身材有些胖,看面相就是個嚴肅的。
 她第一眼看的是青年,也就是她的繼子,當場翻了個白眼,把青年給嚇了哆嗦了兩下。
 隨後瞥見旁邊身穿紅色錦衣衛服的秦淮,臉色有一瞬間的茫然和疑惑,很快就掛上了笑容。
 “哎呀,原來是大人,狗子你也真是的,大人來了也不知道說聲,還不快去給大人倒茶?”
 青年,也就是狗子把人請進門,忙活著去給秦淮倒水。
 秦淮看著女子,道:“是你讓他去報名參軍的?”
 “是啊。”女子滿臉堆笑,“朝廷不是要征壯丁嘛,我男人不在了,小兒子只有十三歲。再說了,朝廷讓咱們過上好日子,去打仗保家衛國也是應該的。”
 秦淮笑道:“覺悟倒是挺高,可你難道不知道,他還未滿十八歲,是不能參軍的嗎?”
 女子愣住,下一刻一拍大腿,“嘿,大人呐,我就是個普通的婦人,哪裡懂得這個,那得多大年紀?”
 “十八歲。”秦淮道。
 婦人之前眼底的那抹懊惱壓了下去,重新堆了笑,“那不礙事,再等一年嘛。”
 “根據大秦律法,子女未滿十八歲是未成年,對於未成年,父母是有撫養義務的,不養就是犯罪,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女子面皮抖了抖,懷疑兒子把自己給告了。
 她忍著憤恨和驚懼,露出一抹扭曲的笑容,“大人您這是何意,我可沒把狗子給趕走。”
 “你們夫妻的婚書呢?”秦淮問道。
 女子不解,“大人,要婚事做什麽?”
 “沒有婚書?”秦淮反問。
 女子下一瞬趕忙點頭,“有,有的。”
 說罷,一路小跑的返回房中取婚書,回來後看到繼子站在屋內,暗中盯了他兩眼,恭敬的把婚書遞給秦淮。
 秦淮看著婚事,挑了挑眉,“就這個?”
 女子點頭,“大人,這就是我們成婚時的婚書。”
 “這的確是婚書。”秦淮將這份婚事放到桌上,“卻不是朝廷發放的婚書,你這份婚書只有民間效力,卻無法被朝廷認可。之前每年朝廷都會對此進行宣傳,必須要夫妻二人手持戶籍簿去官府辦理朝廷任何的婚書,上邊有頒發地的官印。”
 女子搖頭,“大人,當時我們都成婚兩年了,而且我們的婚姻是雙方父母以及親朋好友都知道的。”
 “我說過了,大秦有大秦的法度,你用的是前朝的風俗,在大秦沒有任何作用,若是覺得前朝值得留戀,何須做我大秦人,不如隨著前朝一起消失。”
 秦淮招呼那狗子,道:“你,還有你們母子,隨我去鎮撫司走一遭。”
 青年倒是不在意,畢竟他沒有做錯任何事,反倒是女子被嚇得臉色煞白。
 她全身發抖的看著眼前的秦淮,在長安城生活了幾年,他知道尋常的錦衣衛是青色的,而紅色衣裳的則是錦衣衛的頭領,就代表著他是大官。
 此時若跟著對方去了錦衣衛,說不定她就沒命出來了。
 想到這裡,她雙膝發軟,普通一聲跪在地上。
 “大人,我……我……”
 “你的丈夫臨死時可留下遺囑?”秦淮起身,挺拔的身材在加上這身紅色的錦衣衛服,極具壓迫感。
 女子冷汗順著鬢角滑落,抖若篩糠的點頭,“留,留了。”
 “怎麽說的?”秦淮問道。
 女子顫抖著雙唇,萬分艱難的道:“讓,讓民婦善待兩個孩子。”
 秦淮點頭,可見死者還是不錯的,“你是怎麽做的?”
 “我,我……”女子被嚇哭了,卻不敢發出聲音。
 秦淮看向青年,道:“你的繼母和父親的婚事不被朝廷認可,她除了自己的嫁妝,府內的一切都屬於你,但是你父親與她卻有一個孩子,而孩子是無辜的,所以財產須得均分。同時你對她是沒有贍養義務的,然而你未成年,所以你的監護權可以暫時轉移到裡正所轄的政務處,你不需要給政務處任何錢財,這是裡正等人必須要做的。”
 見青年似乎呆住了,秦淮道:“你的意見呢?”
 “大人,我沒意見。”
 “很好!”秦淮點頭,視線落到女子身上,“你是否存了想私吞家財的心思?此時要看他,若是他要告你,你須得面臨數年的監禁。”
 女子不想坐牢,她忙不迭的看向“繼子”,淚流滿面道:“狗子,是我被豬油蒙了心,我不該做的那麽絕,我一定改,可是你弟弟年紀還小,他不能沒有親娘在身邊,念在這麽些年我待你……”
 女子似乎說不出來了,事實上這麽多年,她對“繼子”並不好。
 只要丈夫不在身邊,她總是暗中變著法的磋磨對方。
 “狗子,求你原諒我這一回吧。”
 青年見不得她跪在地上祈求自己,畢竟這麽多年,自己在後娘的手裡遭了不少罪。
 她面對自己時,總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就算是在父親面前,也沒少給他上眼藥。
 曾經父親沒有訓斥他,他還以為父親已經不喜歡自己了。
 可父親在臨終前,卻讓繼母善待自己。
 看在父親的份上,他也做不出讓繼母坐牢的事情。
 “大人,我不告她了,我已經沒了爹娘,不能讓弟弟也孤苦伶仃的。”
 秦淮不參與別人的想法,既然對方不告,他自然也不勉強。
 好在“遺棄罪”和“侵吞財產罪”尚未發生。
 “帶上府內的帳目隨我去鎮撫司做財產分配,公證後你們就可以分家了,須得將府內的財物全部計算在內,若是你暗中昧下,可是犯罪的。”
 女子哪敢,秦淮只是站在她面前,她就已經嚇的肝膽俱顫了。
 收拾了家裡的東西,跟著秦淮去往鎮撫司。
 她兒子在私塾讀書,而且還是未成年,可以不用去。
 來到南城鎮撫司,入內就看到井然有序的辦公環境。
 有人看到秦淮,笑著上前打招呼,“秦副統領怎麽來了。”
 秦淮指了指身後的兩人,“遺產分配的。”
 他沒打算在這邊久留,“你們這邊處理一下吧。”
 “行!”對方爽快的點頭,“前兩天也處理了兩起遺產分配的案子,其中一個居然沒有婚書,朝廷都喲呵多少年了,還是覺得前朝的規矩好,鬧得哭天喊地的。”
 秦淮看了眼腦袋都要埋進懷裡的女子,道:“這家也是。”
 “呵。”對方無奈搖頭,“朝廷那麽好看的婚書都不要,九個銅錢也不貴,在長安廠翻翻犄角旮旯都不止這點錢。”
 秦淮低笑,可不是嘛。
 “我先走了,那邊還在體測呢,你這邊處理好了,別時候鬧出糾紛。”
 “行,您就放心吧,我們這也是熟能生巧。”對方送走秦淮,領著兩人進了一個房間。
 詳細詢問了一些事情,錦衣衛做好了備案。
 能在長安城買地皮蓋房子的,都是小有資產的人。
 這戶人家自然也不差,林林總總的資產加起來近五千兩。
 “你可能不清楚,這筆銀錢是屬於你兒子的。”對方和女子解釋道。
 女子點頭,她清楚啊,這有什麽不清楚的。
 錦衣衛見狀,笑著搖搖頭,“你還是不清楚,就是字面意思,這筆財產是屬於你兒子的。”
 女子剛開始有點懵,在對方淡定的視線中,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都給我兒子?”:
 “對!”錦衣衛點點頭,“這些錢是他的父親留給兒子的,你作為母親,沒有權利處置這筆財產。”
 女子不管是從清理還是義理上都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
 她五官都皺在一起了,“大人,我可是孩子的生母,為什麽不行?”
 “大秦律法就是如此規定的,除非這筆銀子是用在孩子身上,若是你私下處理這筆銀子,是違法行為,比如你可以用這筆錢給兒子支付束脩,用在衣食住行上,但是你卻不能肆意的將這筆銀子揮霍。如果你想動這筆銀子,必須要等到你兒子年滿十八歲,並且在他同意的前提下。”
 女人傻眼了,她就沒聽過這樣破壞人家母子情分的狗屁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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