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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臣重生後隻想搞事業》第四十章:韓鏡差點瘋了
  搬來小桌,取了紙筆,秦鹿想著自己可以寫一本。

  她看過的小說太多了,各種類型的都有,動筆並不難。

  至於筆名,就叫“鏡中人”。

  書肆裡賣的話本都是以“男主”的視覺,秦鹿寫的則是以女主視覺。

  這其中當然不能涉及到官場,不然讓書生拐走某某官員的女兒,萬一被人對號入座呢?

  所以,女主的身份只能是富家女。

  若不是情況不允許,她甚是想讓女主出身王府或者是侯府的。

  就怕書肆不敢收。

  簡單沉思片刻,在紙上寫下三個字《相思淚》。

  秦鹿這邊文思泉湧,漂亮的簪花小楷躍然紙上。

  寫了半頁紙後,她看著紙上的字,突然低笑出聲。

  這年頭可沒有標點符號,她前邊寫的都標注了標點。

  撤掉這張紙,重新鋪開,這次她用“/”來做斷句。

  窗外江水悠悠,偶爾能聽到過往的商船傳來絲竹之聲,女子婉轉的吟唱隨著江風飄來,好似一場美夢,令人心生向往。

  住在這裡,不用擔心有人會泅水而來。

  畢竟房子的地基比較高,從水面到窗戶大約有兩米高,而水中借不到力,自然無法攀爬。

  至於商船,還真沒人如此下作。

  燭火通明,未免成為近視眼,秦鹿點了兩根蠟燭,這個空間裡分外明亮。

  娟秀的毛筆字勻速落於紙面,有斷句的出現,閱讀起來簡單明了。

  這邊正寫著,隱約聽到一點模糊的聲響。

  細聽之下,耳畔似乎有人在喊救命。

  下床走到窗邊,撐著窗框向外看去,外邊黑乎乎的一片,只能看到夜色下泛著點點破碎光點的江面。

  “……”伸長手臂,舉著燈籠低頭搜尋,突兀的看到一個黑色的影子,在外邊不斷沉浮。

  將燈燭放下,單手在窗框上微微借力,纖細的身影猶如一道鬼魅,瞬間翻出去。

  雙腳落在江面上,彎腰一把抓住那個人,腳尖輕點,借著水面的張力,下一刻已然出現在室內。

  燭光湊近,秦鹿看清了落水之人的樣貌。

  因全身浸泡在江中的時間有些長,露在外邊的手已經泡的浮腫發白,而那張臉更是慘白的好似一隻鬼。

  她不由得感慨,這才多久,自己就救了兩個人了。

  前邊的寧鳳章是被繼母派殺手暗殺,這個人呢?

  看他身上的衣服,料子絕非普通人可以用的綢緞,還是淺紫色,此人的身份恐怕比寧鳳章都高。

  “古代的貴人這麽危險的嗎?”秦鹿單手拎著這個男人,扔到了兒子屋裡的軟塌上。

  這張塌就在韓鏡書房內,之前寧鳳章在這裡睡了近十日。

  半蹲下身,食指和中指按在男子的手腕內側。

  稍後她“嘖”了一聲,滿臉不耐煩。

  此人中了毒,而且還是慢性毒,短時間內要不了命,卻能讓他身體逐漸虛弱,影響男性功能,如若不拔除的話,恐活不過五年。

  “晦氣!”表情特別嫌棄,卻仍舊去廚房燒水了。

  她不是個好人,至少在來到大盛朝前,絕不會發善心去攙扶路邊的老人,更不會給路邊的乞丐打賞。

  有人找她不痛快,她當場就會把仇報了,絕不會留到十年以後。

  來到這裡,救下寧鳳章那孩子,還是因為對方管家說給錢。

  這個人嘛,就在自家窗外飄著,如若不救下來,

明兒早上打開窗戶,指不定入目的就是一具浮屍。  關鍵,在這裡救了他,不會被訛,說不定還有好處拿。

  燒了一大鍋熱水,和涼水進行勾兌。

  回房將那個小夥子拎起來帶到廚房,三兩下把人扒光扔進浴桶裡。

  當然,這是兒子的浴桶,秦鹿是單獨一個的。

  這小夥子身上沒有傷口,倒是腦袋上破了個小口子,大概是被打暈後扔到江裡的。

  索性傷口並不大,哪怕是泡在水裡,也沒有讓傷口加重。

  讓他泡了一會兒,抬手按在肩膀處,察覺到身體已經回溫,隨後用床單包裹住,再次拎到房間。

  現在時間太晚,縣裡的藥鋪早已經關門,配藥的話得等到明日。

  韓鏡從外面進來,一眼看到躺在書房軟塌上的人。

  “……”上前查看幾眼,小娃兒的臉瞬間黑了。

  “娘!”他氣呼呼的衝到母親房中,“怎麽又撿人回來了?還有,他身上的衣服是你給脫掉的吧?娘,您可是女子,怎麽可以做這種事呢?凡事等我回來好不好?”

  想到母親對男子做的事,他感覺自己要瘋掉了。

  她到底還要不要名聲了?

  秦鹿指了指床邊的位置,瞧著小豆丁黑著臉上前坐下。

  “在江裡撈上來的,不救下來,明兒早上開窗,就能看到一具浮屍,多驚悚。”

  韓鏡心裡火氣呲呲的往上冒,隻恨不得過去把那個昏迷的家夥重新仍回江中。

  只有那家夥死了,母親的名聲才能保住。

  “兒子,在想什麽呢?別打歪主意。”

  這小子,眼神都變了,好似一隻狼崽子,看來自己的舉動真的把兒子惹毛了。

  韓鏡收起陰暗的心思,看著桌上的紙。

  “娘在做什麽?”

  “寫話本。”秦鹿把寫好的幾頁紙遞給兒子。

  韓鏡從不看話本,這是女人私下裡看的,他對此刻沒有半分興趣。

  不過既然是母親寫的,倒是可以看看,說不得還能了解母親的奇怪想法。

  書名叫《相思淚》。

  不對,他忽略了一個問題。

  “娘會寫字?”這不對啊。

  秦鹿知道自己會暴露,那又如何,難道因為怕暴露,就不寫字不看書了?

  “這有什麽奇怪的,我就不能會寫字?”她的字好看是好看,但是卻沒有書法大師口中所說的“勢”。

  只有皮相,而無風骨。

  韓鏡保持沉默。

  她的一手簪花小楷寫的極為漂亮,非一朝一夕可以寫得出來的。

  不過,母親沒有問他,他自然也不會對母親的事情追根究底。

  他相信,母親對他是沒有惡意的。

  能日日為兒子做湯羹,甚至還和兒子“撒嬌拌嘴”的母親,能壞到哪裡去呢?

  “娘準備送到書肆?”華陽縣識字的沒多少,而且話本多是閨中女子私下裡看的,在本縣很難賣得動。

  “過些日子,趙珙過來,我讓他帶走,陳家有書肆可以代賣。”

  她寫的話本,可不是給那些書生看的,看過可能會把她給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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