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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出遊狼》第13章――傻子
  “呀!什麽鬼!”

  拉穆跳起來跑開,掏出了刀對著砧板,氈布落到地上。

  屠塔退了一步,疑惑地問:

  “怎麽?”

  “有東西。”他剛等屠塔答覆,竟沒覺察到氈布上傳來的力道,被嚇得不輕。

  砧板下面的黑暗裡,氈布正被一點點往裡拖。

  牛角刀,刀身長八寸,寬一寸,開刃不多,但刃口磨得鋒利,銀白錚亮,平時用來做餐刀,上面還沾著肉絲。

  一路上拉穆都握著刀柄沒拔出來,被屠塔嚇到時沒能拔出來,現在利刃出鞘,他心裡莫明的舒坦與安穩。

  他從屠塔手裡接過燈,持刀躬身前探,左腿屈膝立定,右腿蹬地緊繃,緊盯著砧板下的黑暗,眼神犀利,躍躍欲刺。

  這是草原男兒都會的姿勢,多由父親教授,而他們的父輩則是從戰場上習得,拉穆的父親沒上過戰場,他小時候偶然看到乞顏良教乞顏延時學的,自己偷偷練習過好多次,現在有模有樣。

  “把刀收起來,傷到人怎麽辦?”屠塔見他突然凶狠地像個小豹子,出聲提醒。

  “人?”他瞟了屠塔一眼,刀往後收了收,燈往前湊。

  砧板下面不大的空間裡,一雙髒手正把氈布往身上捂,他蜷膝抱著直打哆嗦,身上破破爛爛,沒一件正經的衣裳。從那些破洞裡,能看見貼胸膛上明顯的肋骨還有青紫的瘀斑,頭髮長而凌亂。

  拉穆拿燈照他,也不躲閃,臉上髒得看不出膚色,一雙眼睛卻澄澈如水,安靜地盯著腳下,氈布外面,腳趾在那裡不安分地動著。

  “你怎麽在這?”拉穆看清了他的臉。

  “你認識?”屠塔好奇。

  “也不算認識,這個傻子不知道從哪來的,不會說話,衣不遮體,整天東遊西蕩,擾得人沒心思做事,我們好不容易給逮住,硬套上了一身不要的舊衣裳。

  他在我們那邊待了大約有一年時間,時不時有人把吃剩的東西給他,後來不知道誰說他是王朝的種,孩子們便經常拿東西砸他,被砸得一身傷也不還手,好久沒看到,還以為是被野獸給吃了。”

  “這孩子還沒成年呢。”屠塔看了他一眼說。

  “這你能知道?”你又知道了,他挑眉。

  “看骨相,也就十四十五的樣子,正是男孩長身體的時候,這麽瘦,以後怕不是找不著姑娘。”

  在屠塔眼中,這孩子太過於乾淨,象征生機的靈光在身體表面若有若無,輕薄得近乎透明,頭頂也是一團朦朧,沒有凝聚成象征壽命的火焰。

  這樣的人也能活著?他難得地疑惑。

  “你說什麽呢,這個傻子能活著都算不錯,你還說姑娘!”下意識往傻子腿間一瞥,那裡的衣物剛好有一個大破洞,他眼角抽了抽。

  “這裡可不見瘦!”

  拉穆想到什麽,從懷裡拿出一塊牛肉干,撕了一半遞給傻子。

  那傻子也不知道接,直到肉湊到嘴邊,他才知道是吃的,整個塞到嘴裡。

  “估計是碰上大雪天,想找個地方躲躲,誤打誤撞跑到了你這兒。”

  傻子臉上本就沒什麽肉,牛肉又乾又柴,得費力嚼,貼在臉頰上的肌肉繃得緊緊的,分外明顯。

  拉穆自己也把另一半塞嘴裡,他之前沒因為沒水,怕吃了口乾,就一直餓著,現在才敢吃。

  “有水嗎?光這麽吃太幹了,咽不下去。”他明知故問。

  “你先等著,我去屋裡取點熱奶茶。

”屠塔轉身拿著燈出去。  氈帳裡再次陷入黑暗,只有二人費力嚼肉干的聲音,拉穆也覺得有點冷,便往傻子身上靠,反正傻子也不能說什麽。

  “能給我蓋點不?”他試著扯了扯氈布,沒扯動,傻子捂得死死的。

  “小氣,這還是我帶來的東西,你要不是個傻子,我早揍你了!”他故作凶狠,嘴裡邊嚼著東西,還能說話。

  “啊啊啊啊啊!”甚至還能叫出來。

  拉穆面前的黑暗中,一對綠色的光點憑空顯現,它們飄起來又落下去,最後停在半空,對著二人,時不時閃爍一下,透露著詭魅,又讓人不寒而栗。

  那是放鐵籠的位置。

  狼醒了!

  在草原古老的傳說中,造物的神明剪下頭髮撒在人間,斷發變成草種長出了草原;

  見草原太過單調,神明便用耳垢創造了鼠兔;

  但鼠兔的繁殖太快,很快便將草啃食大半,神明於是用指甲創造了捕食鼠兔的狐狸;

  狐狸貪得無厭,鼠兔幾乎要被捕食殆盡,為了補救,神明撕下一塊皮膚創造羊去踩平狐狸的窩;

  可羊的存在造成了同鼠兔一樣的問題,神明便派遣鷹來捕食羊;

  泛濫的鷹遮擋了天空,得不到陽光的草原漸漸枯萎,神明用牙齒創造了鷹抓不走的犛牛;

  為防止犛牛過多,神明最後派遣狼去捕食犛牛,草原的一切得到平衡。

  滿意的神明從神界探出半身想將鷹和狼帶回神界,結果鷹啄下了神的眼睛,狼咬斷了神的手指,它們落在草原,前者變成祭司,後者變成牧民,他們便是最初的草原人。

  暴怒的神明,對草原人下達了世世代代獵鷹屠狼的天命。

  狼是終結之靈。

  千百年來,人一直和這種敢於噬神的生靈一起生活在這片草原上。

  從讓自己免於狼口,到保護牲畜不被獵殺,即使是現在憑借刀與火讓狼不敢覬覦,人們一直都知道,自己並沒有成為草原的主人。

  在那火光照不到的黑暗裡,狼仍是草原的王。

  人們崇拜它,牧民會將狼的圖騰雕刻在畜圈的柵欄上,據說既可以防止牲畜逃逸,又能避免野狼侵襲。大人們則會給孩子佩戴上狼掌骨, 以保佑他們健康成長。

  在察拉宋薩滿騎著巨狼四處奔走於草原後,這種崇拜到達頂峰。

  狼的形象在各種製品上出現,小到杯盞、大到桌案、輕到酒囊,貴至金玉,更別說術狼王印即是一顆猙獰的狼首。

  草原人因此對狼一直是畏、恨、敬交織。

  畏它強大的力量。

  恨它凶殘的本性。

  敬它不屈的魂靈。

  拉穆抱住傻子,像是抱住一堆篝火。

  他又被嚇到,嚼到一半的肉從嘴裡掉出來,死死閉著眼不敢睜開。

  狼是夜的寵兒,是死亡的使徒。

  它雖被關在籠子裡,但在黑暗中被這樣一雙幽綠的眼睛盯視,那股根植在草原人血脈裡對狼的畏懼依舊瞬間被激發。

  敢於在草原的冰天雪地,獨自一人遠行,拉穆絕不怯弱,但在這狼面前,卻一直表現出畏懼於退縮,他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是因為那可笑的負罪感。

  耳旁傻子嚼肉干的聲音分外明顯,那肉干沒什麽水分,韌性十足,要用力嚼散才得咽下,聽著像是在啃皮革,讓人牙酸。

  他不知道怕!他還能吃!

  黑暗中,原本蜷著的傻子抬起了頭,死死盯著那兩個琥珀般的光點。

  同樣遍體鱗傷,同樣蜷成一團,一人一狼,兩個靈魂在同一片黑暗中對視許久。

  那傻子把自己嘴裡好不容易嚼得松散的肉撕下來一半,扔到狼那裡。

  狼嗅了嗅,張口吃了,傻子便不再看它,繼續用力地嚼著。

  這一切,拉穆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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