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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美色》第2節 吃飽了不餓
蕭布衣排山倒海,勢不可擋的解決掉對手後,莫風這才帶著十來人氣喘籲籲的趕到,見到蕭布衣的威風八面,畫地為牢的樣子,唾了口濃痰,罵了一句,“你小子是人嗎?”  兵分兩路也是策略之一,蕭布衣帶十人衝下來,並非全部人馬,只是驕敵之心,不然人數佔了上風,提早引起突厥兵的警覺,拚死一戰,倒不見得是好事。

  蕭布衣可能不是人,他在眾人的眼中是個神。可是女人明顯是個女人中的女人。

  女人身穿粗布羅裙,卻掩不住她的肩如刀削,腰若娟束。

  明眸雖然帶有一絲慌亂,但是如水般深邃。修長的脖頸秀美滑白,她愁苦的時候,春山般的眉黛一蹙,仿若西子捧心,驚惶的神色又像是受驚的玉兔,惶惶惹人憐愛。

  蕭布衣說出這是自己的女人的時候,二十個手下已經潮水般的散開。

  少當家說的不容置疑,也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他們現在需要做的就是去找屬於自己的戰利品,誰讓人家是少當家呢。

  “這匹馬不錯,這是我的。”

  “我要這匹,你看看,肚大腰圓,和胖槐一樣,騎在它身上,肯定很爽。”莫風嘿嘿的笑,不懷好意。

  胖槐還在下山的路上,一溜小跑下來邀功,沒有聽到莫風說的話,不然多半會折返到山腰,拿著投石機砸死莫風。

  眾人雖然是馬賊,可是山寨馬匹並不算多。因為需要馬匹拉動投石機,山上的胖槐三個,還有兩三個人合乘一匹馬過來,這下驀然多了十幾匹,多是心中振奮。

  蕭布衣望著手下的興奮,搖搖頭,打了了呼哨,驚惶的馬匹聽到蕭布衣的哨聲,竟然都是向這邊聚集了過來。

  莫風眨眨眼,忍不住的走了過來,“少當家,怎麽你的口哨就這麽靈,一招呼馬就過來,你能不能把這招教給我?”

  “用心去召喚,用心的去吹口哨。”蕭布衣一本正經,“當你呼喚這些馬匹的時候,你就像招呼自己朋友,戀人,或者親人一樣,它們自然會接近你。”

  莫風眨眨小眼睛,有些為難的問,“少當家,有沒有簡單一些的辦法?”

  “當然有。”

  “是什麽?”莫風精神一振。

  “吃飽了不餓。”

  “這個方法果然簡單明了,一學就會。”莫風笑了起來,“少當家真的英明神武,聰明絕頂,在下自愧不如。”

  眾人都是笑,蕭布衣又是呼嘯了兩聲,不但是馬,就算是胖槐都從山腰奔了下來,不由分說的搶了一匹馬,肚大腰圓,看到眾人都是望著他在笑,自鳴得意,“怎麽樣,我有眼光吧?”

  眾人又是大笑,胖槐一頭霧水,不明所以。蕭布衣卻已經翻身上馬,讓眾人處理善後工作。莫風負責收拾屍體,拖到的一處山谷丟下去,胖槐和兩個手下負責帶著投石機,眾人有條不紊的運作。

  其實他們並非生性凶殘,像今日這樣出手不留情面也是並不多見。

  以前通常在遇到客商的時候,都是胖槐投石示威,兩路包抄堵截,蕭布衣做事並不趕盡殺絕,很多的時候,只會抽取貨物的幾成。

  大夥被皇帝逼的逃到了邊境,打劫是迫不得已,但對突厥兵的凶殘卻是有種深深的厭恨,眾人唯蕭布衣馬首是瞻,這次一鼓作氣殺了十數人,實在是難得的痛快。

  “讓這些人死在這裡不是更好?”莫風收拾屍體的時候,忍不住的埋怨。

  蕭布衣笑道:“他們死在這裡倒無所謂,

但只會斷了我們的生路,我們要營造這裡太平無事的環境,這才能有肥羊源源不絕的送上門來。”  “少當家英明。”胖槐這次搶了莫風的馬屁,讓莫風直翻白眼。

  眾人也是歎服,阿諛奉承之聲不絕於耳,帶著馬匹和馬屁一路向西的向山寨疾馳而去。

  山寨距離伏擊地點頗有些距離,大約疾馳了半個時辰的功夫,遠山已經到了近前。

  群山巍峨,山脈連綿,重巒疊嶂,逶迤蛇一般的向天際行去。

  數點山峰平地拔起,劍刃般的插向天空。

  眾人拍馬進了山區,地勢漸轉陡峭,沿著一條山中小徑向山裡行去。經過一條險惡的峽谷,前方豁然開朗。

  首先入目的一個方圓幾裡的大湖,水面凝碧,微風一吹,粼粼蕩漾。

  一條小河蜿蜒流淌,環山漫漫,小河的上遊左近拔出一座高山,和附近的山脈而言,算不上什麽高大巍峨,不過卻是山寨的所在。

  蕭大鵬選的這個地點不錯,官兵和突厥人都無暇理會,其實就算有兵攻打,他們也很容易退到深山躲避。

  山寨處炊煙渺渺,雞鳴狗吠,見到二十來人騎馬奔過來的時候,年老年少的都迎了出來,歡呼一片。

  蕭布衣接受著英雄般的歡呼,熱情的和這些人打著招呼。

  相處幾個月下來,他從內心裡覺得這些人對他的愛護,俯身抱起個孩子拋到空中,伸手接住,孩子誇張的哇哇大叫,眾人笑聲一片。蕭布衣微笑的放下孩子,向眾人點頭示意,雖然這裡是個土匪窩,可是從歡聲笑語看來,世外桃源也是不過如此。

  這些人本來不是賊,卻是被皇上三征高麗逼的只能去做賊。

  聽山寨人說,寨主蕭大鵬本來是個部將,他當年打仗,也很勇猛彪悍。第一次征討高麗的時候,也有參與,可是第二次討伐的時候,終於忍不住手下的唆使和勸說,帶著蕭布衣和數十死忠做了逃兵。

  他們當初逃走的無奈,後來卻很慶幸,因為第二次征討高麗也是失敗,而且還很快有了第三次,他們不做逃兵,只能去閻王那裡應個差事。

  眾人一路西行來到了這裡,選中了這個三不管的地帶,西接黃河,北近長城,東南處就是大隋要塞之地馬邑。

  這裡窮也荒涼,所以突厥兵也看不上眼。朝廷只是顧著中原的烽煙四起,到處平亂, 也無暇顧及這個地帶,蕭大鵬帶著眾人沒事出去做一票,經營數年,也開始在地裡種點什麽,養點家畜,倒也悠然自得。

  “布衣,寨主在等你。”一個方面大耳的人迎了上來。

  來的人是這裡的二當家,叫做薛布仁,和蕭大鵬是患難的兄弟,事無巨細,蕭大鵬都會和他協商。

  蕭布衣點點頭,和他向山上行去。

  山腰處有個頗為寬廣的平地,上面用竹子,大木,枯藤,茅草搭了幾間大屋子,木柵連在一起,就算是山寨的聚義廳。

  住所雖然簡陋不堪,可讓人覺得自然親切。

  一件大屋子上方掛著一塊大匾,上書聚義兩字,倒也巧整兼力,不離規矩。

  蕭布衣知道那是他父親所寫,蕭大鵬人長的雖粗,卻是文武雙全。根據薛布仁的描述,寨主的書法深得南朝書法疏放妍妙中,又帶有北方書法的方正遒勁。

  蕭布衣雖然有些發明家的潛質,自己寫的字卻很不名家,甚至可以說是狗爬,不過以他不名家的眼光來看,蕭大鵬的字的確不錯。

  這個時代的文字很繁,但他可以認得七七八八,不過寫起來卻十分吃力。

  出乎意料的是,除了蕭大鵬,聚義廳竟然還有幾人,望著蕭布衣都是含笑點頭。

  蕭布衣來到這裡數月,除了適應陌生的環境外,就是和山寨的人打交道,以前大家都是看在寨主的面子上給他的面子,如今卻是因為他做事果敢,勇往直前給他面子。

  山寨的人都是行武出身,沒有文縐縐的窮酸,只知道誰能打誰才是真正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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