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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政客》第176章 升堂
崇禎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蘇天成升堂審理案件了,五月十日到江寧縣上任,過去四個多月時間了,第二次的升堂審理案件,這也算是奇葩了,當然了,他上任的時候,也是農忙的時候,縣衙停止了放告,等到農忙時節過去,他又奉旨到河南賑災了。

 卯時,早堂時間已過,王大治到了大堂,帶著生疏的語氣開口了。

 “大人傳話,立刻升堂,受印辦事。”

 蘇天成穿著六品的官服,進入了大堂,早已經等候在大堂的縣丞盧天明、典史劉仲基,刑房司吏蘇俊等人,一起站起來行禮了,至於說衙役、牢頭等人,則是跪拜了。

 一番禮節之後,蘇天成升公位坐下了。

 盧天明坐在公位左側的下首,劉仲基坐在公位右側的下首,兩人面前,都有一個小的公案,至於說蘇俊,是沒有資格坐的,知縣審案,官員才有資格坐下,吏員只能夠站著。

 八名皂役分別站在堂前兩側,他們的背後,有著肅靜和威武兩塊牌子。

 蘇天成吩咐衙役,將放告牌抬出去,立在縣衙大門外,表示知縣升堂開始審理案件了,想要告狀的百姓,這個時候,可以在衙役的帶領下,進入大堂,呈送訴狀。

 蘇天成不知道,縣衙的外面,已經圍了不少人了,大家議論紛紛,知縣到江寧縣來了,確實做了幾件大事情,查抄匡思明的府邸。匡思明因為謀逆畏罪自殺,家人被流放。引發了極大的反響,最為轟動的,還是第一次升堂的時候,整頓縣衙的衙役,九月初,縣丞盧天明大人,已經代知縣大人監斬,在南門外砍掉了十幾人的人頭。這些都是以前江寧縣的惡霸,或者是以前縣衙衙役中間,作惡多端的人,此舉極大的震撼了官吏。

 江寧縣的治安情況,好了很多,巡檢司的軍士,確實不錯。大凡有打架鬥毆的事件,或者是欺行霸市的行為,巡檢司處理起來,毫不手軟,該關的關,該訓誡的訓誡。江寧縣清明的景象,慢慢的出現了。

 圍觀的人群中,有四個人,顯得有些特殊,這就是東林四公子。

 他們來關心蘇天成審案。心思是有所不同的,四公子之首的劉雲清。慢慢在改變自身的看法了,和蘇天成接觸幾次之後,他仔細的思索,發現自己以前的一些觀點,好像是存在一些問題,至於說黃廷平、易禮高和鄒平章,這麽長時間過去,依舊在為自己的老師錢謙益遭受到“羞辱”不平,他們想著來看看,蘇天成第二次升堂審理案件,是不是能夠繼續有什麽驚豔的表現,否則,他們的嘴也不會閑著的。

 蘇天成選擇審理的第一起的案件,就是很敏感的案件。

 縣裡的某富戶,因為沒有兒子,招贅女婿,意欲讓女婿繼承家產的,誰知道富戶老年迎娶了一房小妾,生下了一個兒子,富戶的想法改變了,準備讓兒子繼承家產。

 這本來不是什麽複雜的事情,明朝入贅的女婿,地位極其的低下,不僅僅在家裡被看不起,在社會上也沒有地位,按說兒子繼承遺產,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可事情有些複雜,富戶溺愛兒子,致使其長大之後,特別的紈絝,富戶發現情況不對,沒有立即要兒子繼承家產,而是要女婿繼續支撐家裡的生意,繼續的做牛做馬,繼承家產的事情,就這樣的拖延下來了。

 也是天有不測風雲,富戶突然患病,來不及立下遺囑,就一命嗚呼了。

 喪事還沒有結束的時候,富戶的兒子就準備攆走姐夫了。

 裡長、甲首有寫不過去,認為入贅的女婿,為富戶家裡做牛做馬多年,按說是要繼承一些家長的,可社會的風俗不允許,所以,富戶的兒子請到他們,要求攆走姐夫、繼承家產的時候,他們紛紛推脫,言下之意,這件事情,他們是無法決斷的。

 富戶的兒子,本來準備動強的,要求姐夫離開,可縣裡的訟師動了心思,專門找到了他,告訴他還是到縣衙去告狀,要求姐夫離開,這樣名正言順,否則引發了社會輿論,影響是不好的,當然,打贏這場官司,訟師也是能夠得到不少銀子的。

 因此,富戶的兒子,委托了訟師,專門處理這件事情。

 訟師寫下了訴狀,在放告日的時候,遞到了縣衙。

 這樣的案子,按照常理,蘇天成是可以不受理的,直接退回去,要求裡長、甲首或者是宗族按照要求協調辦理就可以了,可思考之後,他還是決定,公開審理這個案子。

 民風民俗需要尊重,但不能夠用這些東西,來綁架法律,女婿為家裡做出來了貢獻,就一定要得到部分的財產。

 審理這樣的案子,有著一定的風險。

 蘇天成交給劉仲基去調查的四件案子,這是其中之一,經過一天時間的走訪,劉仲基和蘇俊掌握了不少的材料,完全可以證明,這個家是入贅的女婿支撐起來的,鄰裡左右都是知道這件事情的,加之這個入贅的女婿,為人實在,是個非常本分的人,博得了大家的同情,反觀富戶的兒子,依仗有錢,飛揚跋扈,大家都看不慣。

 也正是因為這樣的情況,裡長、甲首以及宗族都不願意出面,處理這樣一樁看起來很是簡單的案件。

 蘇天成和盧天明、劉仲基、蘇俊等人討論的時候,大家都認為,這樣的狀紙,應該打回去,要求裡長負責處理,或者是宗族出面,縣衙不需要審理。

 劉仲基甚至認為,這樣的案件,不管有什麽特殊的原因,按照要求辦理就可以了,言下之意,財產是應該由兒子繼承的,入贅的女婿,畢竟是外人。

 劉仲基的意見,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看法,可能大家覺得內心有些不舒服,但還是要按照規矩來,財產不能夠被外人得到。

 富戶的兒子和女婿上堂的時候,蘇天成注意看了一下,兒子白白胖胖,臉上帶著輕浮的表情,看上去就有些紈絝,女婿就不同了,顯得有些木訥,可能是第一次到官府來,顯得有些不知所措,搓著雙手跪下了。

 訟師自然是要跟著上堂的。

 江寧縣的訟師,絕大部分都是童生的身份,極少數是生員的身份,恰巧這個訟師,是生員,到了大堂之後,是不用下跪的。

 一般例行的詢問之後,開始正式審理了。

 訟師侃侃而談,認為財產就是兒子的,這既是民俗習慣,也是符合大明律的要求的,富戶的兒子是明事理的人,不願意強迫姐夫搬走,故而上告,懇請縣衙予以支持,將家中的財產,全部判給兒子,要求姐夫離開。

 入贅的女婿,沒有請訟師,大概也是覺得,這樣的案件,沒有多大的希望,早先他還想著,是不是能夠給自己一些適當的報酬,到了縣衙來了,看見這種氣勢,根本就開不了口了。

 基本情況,已經掌握了,強行的判決,有些不合適,蘇天成等到訟師和苦主都說完了之後,慢悠悠的開始詢問訟師了,前面幾個簡單的問題說過之後,他的話語一轉。

 “訟師是否給本官解釋一下,什麽是入贅的女婿啊。”

 入贅就是倒插門,這是最為簡單的道理了,訟師不知道知縣大人是什麽意思。

 “大人,在下以為,入贅就是男方到女方家去落戶生活。”

 “哦,那你繼續解釋一下,什麽叫做落戶啊。”

 訟師不知道打過多少的官司了,馬上明白了意思。

 “大人,在下以為,入贅是因為女方家裡無兒子,贅婿養老,可如今的情況不同了,家中已經有了子嗣,按照大明律,自然是子嗣繼承家產的。”

 “說的有道理啊,那本官再問你兩個問題。”

 “第一,你身為訟師,可否了解其家中實情,如今的情況下,到底是兒子在乾活掙錢,還是入贅的女婿支撐家裡。”

 訟師看著蘇天成,張口結舌,沒有說話。

 “本官再問你一個問題,入贅女婿,多年支撐家庭,待到分割財產的時候,就認為人家是累贅了,多余之人,這過河拆橋的做法,是哪一條大明律規定的。”

 訟師已經發現情況有些不對了。

 “本官已經事先做過調查,街坊鄰裡都證明,富戶的家裡,實際上是入贅女婿支撐的,到現在依舊是這樣,你身為訟師,明知裡長、甲首以及宗族,都不願意出面協調此事,此中必有蹊蹺,卻不去了解實際情況,死板硬套,攛掇富戶兒子到縣衙上告,意欲借助官府的力量,堂堂正正的攆走入贅女婿,達到獨霸家產的目的,是何居心,若是縣裡的訟師,都是你這等的想法,豈不是讓老實人吃虧,豈不是巧言令色之人,都能夠得到好處。”

 “不尊重事實,不做調查,不辨是非,你這等的訟師,有何作用,本官今日之所以審理這樣的一起案子,就是警告你這等的訟師。”

 一番話語下來,訟師低下頭,不敢繼續辯論了,這位知縣大人不簡單,要是自己繼續搬出來大明律,說不定討到更多的訓斥。

 “這件案子,本官判決如下,入贅女婿,繼承三分之一家產,兒子繼承三分之二家產,詳細分家事宜,著令裡長、甲首負責落實,訟師自我反省,今後不可如此糊塗了。”(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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