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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第354章:做軍戶有什麽不好?
夕陽西下。

 飲馬河波光粼粼,金色的太陽倒映在水面,猶如一副美麗的畫卷。

 石亨尋了一處高地,盤膝坐下,接著取下頭上戴著的盔甲,放到身旁,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他望著河畔南岸遼闊的荒野,暢想道:“最多一年,這裡將會建起一座長寬皆六百步規格的衛城。”

 “這可是六百步,並非六十步!”

 石亨提高了聲音,無不感慨道。

 他說的步是明代長度單位的一種,即左右腳各邁一次為一步。

 所以,明代的一步相當於後世的兩步,按照一步五尺換算,六百步的長度等於後世一千米出頭。

 一座長寬皆六百步的縣城,也就是一平方公裡的面積,與後世的縣城相比確實很小,但在此時的大明境內,卻是中等縣城的規格。

 因為歷代城池的建設,內城叫城,外城叫郭,內外城比例一般遵循“三裡之城,七裡之郭”的形製。

 這樣規格的衛城,算上外城郭范圍,儼然是一個足以容納上萬人的大城了。

 若能不斷吸引牧民到城郭外的郊區定居,那麽將來這一個鄰近飲馬河的衛城吸納數萬草原人口也完全有可能。

 “叔父,莫非這城池的規格還有什麽說法?”

 石彪行至高地邊上停下,聽到石亨有感而發,於是好奇的問道。

 石亨道:“根據永樂六年朝廷頒布的築城條例規定,凡是縣轄區常住人口超過三萬人低於十五萬人的中等縣,皆可向朝廷申請擴建縣城,而擴建的標準就是城牆周長不得超過兩千四百步。”

 他說到這裡,轉頭看向石彪,問道:“你算算,咱們接下來要修築的衛城,周長是多少?”

 “按輿圖所示,此城長六百步,寬六百步,

乃是一座四方城。”

 石彪驚訝道:“那周長豈不是恰好為兩千四百步?”

 “此築城規格出自陛下的詔書,等於是陛下欽定。那麽,陛下用中等縣城的規格讓我等修築衛城,顯然是為以後設立縣治做準備。”

 石亨不禁大膽的猜想道。

 雲中都司西與燕然都司為鄰,北與安北都司搭界,東與努爾乾都司相鄰,南與朔方都司接壤。

 其治所為樂河城,下轄土剌河衛、土剌南衛、土剌北衛、土剌東衛、飲馬河衛、飲馬南衛、飲馬北衛、飲馬東衛、飲馬西衛、捕魚湖衛等十個衛,以及五十個千戶所。

 按朱高煦的詔令規定,草原上的各個千戶所城是長寬四百步的規格,相當於長寬皆為六百九十米的四方城。

 這樣規格的千戶所城,算上城郭及城郊地區,日後吸納數千草原人口簡直輕而易舉。

 “敢問叔父,待此衛城修築完成之後,咱們石家該往何處?”

 石彪略做猶豫,最終還是開口道:“如今朝廷在內地各省設置了正二品衙門防禦巡守使司,數年後以叔父之資歷,升任一省防禦使可謂是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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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彼時,叔父若能就任防禦使,位高權重,咱們石家可就從此擺脫了衛所世襲軍籍。”

 今年三月,朝廷明發邸報,在內地已裁撤都司的各省設置防禦巡守使司,簡稱防禦司,負責節製本省府縣所設郵驛局、民兵局、退役軍休局、警安局、移民出入局、海事緝私局、警卒資格局等衙門。

 “做軍戶有什麽不好?你們為何都想著脫離軍籍?”

 石亨微怒道。

 他口中的“你們”是指石彪的幾個堂兄弟,但並不包括他目前年幼的兒子。

 軍戶即戶籍種類屬軍籍之戶,洪武初期的來源有兩種,一是前元歸降的軍戶,二是現役軍士之戶,這在洪武二十一年黃冊編造之後加以確立。

 軍戶為世襲,且管理頗嚴格,除籍十分困難,大致上除非丁盡戶絕,或者家中有人成為高官,再或是皇帝下令敕免,否則無法除籍。

 衛所軍戶的主要義務,便是出一丁男赴衛所當兵,稱作正軍,其余子弟稱作余丁或軍余。

 正軍赴衛所,至少要有一名余丁隨行,以助其生活。

 由於軍戶負擔沉重,故多給有田地,且正軍免全部差役,而在營余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以確保其生活並供給正軍生活。

 軍丁的分發地點,多以距離原籍地遙遠且分散的方式,以防止逃兵,但長途的跋涉加上水土不服,給役卒帶來不少痛苦。

 “你的婆娘對你不好嗎?你的兒子吃的不好嗎?”

 石亨見石彪沉默不語,於是又問道:“朝廷對邊疆都司的衛所兵還不夠優待嗎?”

 正軍服役於衛所,必須帶妻同行,以安定生活並生兒育女。

 每一軍士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糧,但實際情形則常分配不足,行軍時則發給口糧,衣裝則須自備,武器則由朝廷以工匠生產。

 軍士在營,分成守備和屯田二部分,比例不定,按時輪流。

 屯田固定上交糧食,以供給守備軍及官吏,其目標在養兵而不耗朝廷財力。

 可是,在洪武初年就有衛所軍官侵佔軍屯田地、私役軍士耕種之事,永樂中期往後更是愈演愈烈。

 一般正軍身死,即以戶中壯丁補充,但由於衛所軍士生活困苦,逃兵甚多,如洪武初年即有逃兵,至洪武三年十一月,逃亡者計四萬七千余人,因此有“根補”、“勾補”等方法。

 根補即抓回逃軍,勾補則由其戶中以丁補,但此舉既擾民又擾官,亦有軍官藉此貪汙,迫害人民,使鄉裡間痛苦不堪,而且逃兵有增無減。

 據記載,在原來的歷史上,正統三年逃亡的衛所官軍竟達一百六十余萬人,正德、嘉靖年間更為誇張,有些衛所逃亡軍士達到在籍軍士七成左右,甚至超過八成,許多邊地駐軍不足一半。

 朱高煦雖然改變了歷史,但衛所製的敗壞,從永樂中期往後就開始了。

 衛所軍士的逃亡, 除了生活困苦之外,與其社會位的降低也有關。

 畢竟,明初因需要武力,朝廷較重視衛所軍士。

 永樂中期往後,大明承平日久,衛所軍士的重要性被削弱,其地位也隨之大為降低,再加上以罪犯充軍,使衛所軍士的形象更為低下。

 這也是朱高煦執意要推行募兵製的原因之一。

 “你剛才說朝廷設置了防禦巡守使司,可你注意到沒有,今上下詔裁撤了舊港都司,改設海南三司,裁撤滿剌加都司,設海角三司。

 加上乾熙元年十一月,裁撤呂宋都司後設置的東沙三司,如今大明在南洋有了三個朝廷直管的省。

 同時,設置南沙都司。

 內地裁撤了都指揮使司,但邊疆省還需要都司衛所駐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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