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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第399章:天地會
就在於謙奉旨離京,前往兩暹收集楊維、劉新貪腐證據的同時。

三個月後,朱高煦通過他的特殊情報渠道“天地會”,率先查到了劉新的秘密——黑礦。

這一情報來源於天地會成員劉新的義子劉三,他是劉新最倚重的心腹。

劉新萬萬沒有想到,他十年前從養濟院裡收養的當時剛滿十二周歲的孤兒李三會是朱高煦的人。

朱高煦也沒有想到,李三會在機緣巧合之下,一步步變成劉新的心腹。

李三原名李寒,最初是李王莊的孤兒,而李王莊本是一座皇莊。

自從李王莊與旁邊兩個皇莊合並為溪仁鄉之後,李王莊李寒的名字便從京師戶籍檔桉記錄上徹底消失了。

劉新更不知道,十年前的宛平縣養濟院裡,年齡在十二周歲及以上的八個孩子當中,只有兩個孩子看著聰慧乖巧,而這兩個孩子恰恰是當時朱高煦放在養濟院的眼線。

他們從八歲起,就開始在朱高煦的皇莊別院生活,接受傳遞情報的訓練。

年滿十二周歲後,便會被隨機送去京師境內的各地養濟院,等待合適的“目標”出現。

只要獲取到有價值的情報,就能一步步晉升為正式的皇家密探。

如果在入了養濟院後的三年之內,不能被人領養走,他們就會被調入幼軍新兵營。

朱高煦這一招,乃是朱棣親傳,屬於父子倆的秘密。

像李寒這種原本孤兒出身,後來被選中進入皇莊別院接受訓練的孩子,每年少則數十名,多則上百名。

為了確保孩子被收養後不受虐待,朝廷對官民收養養濟院的孩子有要求,凡是收養十二周歲及以上的孩子無論男女,養父必須是九品及以上品級官員,或者家資十萬及以上的富民。

富民可以是商人,可以是農人,也可以是工匠,只要能證明家資不下於十萬,便可收養十二周歲及以上的孩子。

之所以如此規定,一是因為這個年紀的孩子正在長身體,去了尋常家庭恐怕連飯都吃不飽。

二是因為收養在養濟院的孩子大都年幼,又不在生活富足的情況下成長,所以絕大多數的孩子體質較弱,只有年齡稍大的一點孩子體質略強,好養活,如十二周歲及以上的。

當然,這是明面上的理由,而且毫無漏洞,但只有朱高煦與朱棣知道,這個規定,其實是為了讓皇家的探子,能夠混入官員或富民家中,好方便收集情報。

至於收養十二周歲以下的孩子,雖然也有相關規定,但條件相對於收養十二周歲及以上的孩子來說略顯寬松。

關於收養義子,在這裡多說幾句。

在中國古代,收養義子有很多的規定,最早見於《晉書,魏晉時期禁止收養異姓為子。

宋朝承襲唐律,依然禁止養異姓為子,元朝律法雖然也規定養異姓者有罪,但放寬了要求,若同宗之中沒有適合繼嗣的人選,則可以收養異姓為嗣。

明朝關於收養異姓子的規定進一步放松,並在律法中規定:“若是買來的義男撫養年久且為其娶妻,則可以按照子孫論。”

為滿足民間對收養異姓子孫的需要,以及為不打破家族血緣關系的正統性,朱元章在洪武年間將義子與嗣子的界限進行了劃分。

義子,是一種具有恩養性事實上的養子,一般不能繼承家業或承嗣。

嗣子,是一種作為繼承性的法律上的養子,是為繼承家業或承嗣而存在的。

為區別這兩種收養行為,也將前者稱為“乞養”,將後者稱為“過繼”、“過房”。

大明律規定,

若沒有子孫後代,可在同宗族的侄兒中挑選人來繼嗣,先盡同父宗親,而後大功小功緦麻。若都沒有的話,可從遠方親戚中挑選同姓的繼嗣。

在選完嗣子後,如果後來又有親生子,家產由過繼者和親生子平均分配。

過繼,是要改變過繼之子的宗族關系;而乞養,只是將他人家的孩子收養於自家的行為,並沒有宗之所屬關系的變動。

因此,在大明並不禁止民間的異姓收養,無論是同姓還是異姓都可以收養,但是在理論上不得將收養的義男立為嗣子,義子也不能像嗣子一樣被載入宗譜。

之所以說是在理論上,是因為宗法制認為在沒有親生子的情況下,可以收養同宗義子來維持對祖先的祭祀,但不能收養異姓子祭祀先人。

然而,宗法制是為貴族設置的,對於平民來說,有個孩子繼承家業贍養他們就行,其他都無所謂。

尤其是從永樂中期開始,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貧富分化日益嚴重等現象的出現,平民的宗法觀念進一步澹化。

宗法、立嗣本是針對貴族的“禮”,是避免貴族的爵位、官或名利等落入他人之手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尋常百姓並沒有這樣的擔憂。

再者,對於大明朝廷來說,地方官府並不關心百姓家庭中由誰來繼嗣、誰來祭祀祖先的問題,官員們關心的是百姓們戶籍的存續和析分,在乎的是對治下人口和賦稅的控制。

不管是由親子承嗣,還是由義男承嗣,只要征收的賦稅不受影響,地方官府對此並不會強加乾預。

由於這種宗法觀念的澹化,乾熙新政推行期間,朱高煦進一步放松了對民間收養義男的限制。

此後,當由百姓收養的義男承襲家業時,在沒有人事糾紛的情況下,地方官府一般也會予以承認。

從永樂十七年朱棣放權給朱高煦秉政開始,到如今的乾熙十九年以來,通過近三十年時間的積累,類似劉三這樣孤兒出身的天地會成員,整個大明境內還有兩千多名。

他們主要分布在官場、商場以及軍中。

沒錯,軍中也有天地會成員!

前文說了,沒有被人領養走的孩子,會被選入幼軍新兵營,加以培養後就會進入軍中效力。

一般而言,由於天地會成員皆是孤兒出身,又是受朱高煦恩惠才得以長大成人,所以他們對朱高煦的忠心要超過錦衣衛密探很多。

但是,也存在一種例外,那就是通過製造死亡假象,改換身份來擺脫天地會。

當然,這種人非常少,畢竟朱高煦不限制天地會成員娶妻生子、做官經商或者乾其他事。

這些天地會成員在孩童時期被養父母收養後,六成人會被養父母視為己出,四成人會像李三那樣被收為義子培養。

故而,被養父母視為己出的,大都會走養父母為他們鋪設的人生道路,而被收為義子的,其人生之路早就被安排好了。

所以,對天地會成員來說,士農工商等身份,不過是他們掩蓋皇帝密探身份的外衣。

他們這些密探從來不是放養,而是有著嚴密的組織架構與晉升、貶謫等獎懲機制。

天地會按東南西北中分為五個分舵,每個分舵設舵主一名,總掌本舵之事,設副舵主兩名,分掌執法、考功之事。

每個省設一個堂口,設堂主一名,副堂主兩名,對接分舵之事。

堂口屬於分舵的下屬機構,執行分舵的命令。

每個府設執事一名,副執事兩名,負責具體的事情。

每個縣設行走若乾名,配合執事執行任務。

也就是說,天地會成員有七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是舵主、副舵主、堂主、副堂主、執事、副執事、行走。

不同級別的天地會成員,享有的權力和地位,以及能夠調動的資源也不一樣。

除此之外,凡是到了執事級別,便可得到一個入北平常科書院讀書的名額,到了堂主級別的話,額外增加兩個名額,而到了舵主這個級別,還可以額外獲得一個向皇帝討賞的機會。

因為天地會成員的身份是終身製,所以有些新晉舵主會用討賞的機會,請求朱高煦賜名即恢復原名,而有的則會為子孫爭取入仕或從軍的機會。

劉三這次檢舉劉新有功,朱高煦讓南方舵主回消息告訴劉三,待處理好劉新之後,將開恩賜劉三一個新的名子——李寒。

自從在戶籍上登記了劉三的名字之後,李寒就成了歷史。

但現在,轉機出現了,劉三將憑借這個功勞,恢復原名,更是一戰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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