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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第386章:開疆拓土增2省
乾熙十五年二月,吏部奏請朱高煦對張輔、朱能統兵收復的扶南半島北部的三個宣撫司、十余個宣慰司改土歸流,置以郡縣。

針對吏部所奏,朱高煦下令讓眾臣廷議。

對此,眾臣分成了兩派。

一派認為麓川、木邦、孟養等土司乃是邊陲之地,蠻漢雜居,矛盾甚多,若置以郡縣,朝廷不好管理,而且派遣流官的治理成本太大。

另一派認為,只有對麓川等宣慰司、宣撫司置以郡縣,才能讓南疆邊境安定下來,否則日後難保不會再出現類似思任法這樣的逆賊。

何況目前大明修建鐵路的技術已經越發成熟,將來用鐵路貫通麓川等地與雲南、交州的聯系,亦不算難事。

最後,朱高煦拍板決定將那些地方劃為兩個省,收歸朝廷直接管理。

他下詔令廢除孟養、麓川、木邦、緬甸、底兀剌、大古剌等六個宣慰司,改設孟養、麓川、木邦、緬甸、東籲、勃固六個府,六府下設三十一個縣,置孟甸布政使司等處進行治理,以緬甸府為孟甸省治首府。

又將孟定、孟艮兩個禦夷府與車裡、八百者乃、八百大甸、底馬薩、老撾等五個宣慰司廢除,改設孟定、孟艮、車裡、澹撾、景邁、萬象六個府,六府下設三十五個縣,置孟撾布政使司等處進行治理,以萬象府為孟撾省治首府。

朱高煦心裡很清楚,軍事鬥爭的勝利,只是治理孟甸、孟撾兩省十二府的第一步。

至於第二步,重點在於如何確保兩地的和平與穩定。

因此,他殫精竭慮,對治理孟甸、孟撾做出了一系列的部署。

首先是廢除原先的土司行政制度,建立新的三司郡縣管理體系。

設置孟甸、孟撾兩個布政司之後,朱高煦認為非名臣望重者不能鎮之,於是命建平亭伯高士文、靖遠亭伯王驥分別擔任孟甸巡撫、孟撾巡撫。

高士文是鹹陽人,在洪武末期以小校從征雲南及金山有功,升為燕山左護衛百戶。

其人質直剛果,善騎謝,永樂初年跟著張輔征交趾,乾熙初年又跟著朱高煦北征,累功升為指揮使。

他以參謀的官職,在第二次麓川之戰期間,通過詳細的偵察,對遠近各處的險關易隘均了如指掌,為明軍破敵提供了可靠的決策依據,論功封三等伯爵。

朱高煦任高士文為孟甸巡撫,乃是看中了他對孟甸的地理人文較為熟悉。

王驥前文有介紹,雖然沒怎麽參加過大型戰役,但是他之前長期擔任知府、府尹類的行政官職,擁有非常豐富的治理地方的行政經驗。

他在第二次麓川之戰期間,以參謀之職配合張輔立下了不小的軍功,論功封三等伯爵。

此後,朱高煦又從京師派出兵部郎中龔永吉出任孟甸布政使司右參政、國子監常科書院祭酒吳與弼出任孟撾布政使司右參政。

當然,由於孟甸、孟撾兩地情況的特殊性,除了布政司一級的官僚,地方上各府以及由朝廷直管的縣級主官皆由致仕武臣出任。

巡撫與布政使選定之後,便是都指揮使司高級官員的任命。

朱高煦命會川縣伯趙安為孟甸都指揮使,定西縣伯蔣貴為孟撾都指揮使。

同時,以趙安為孟甸副總兵,輔左孟甸總兵官張輔鎮守孟甸。

又以蔣貴為孟撾副總兵,輔左孟撾總兵官朱能鎮守孟撾。

接著又置孟甸左、右、前、後、孟養、木邦等一十四個衛指揮使司,孟撾左、右、前、後、孟定、孟艮等一十六個衛指揮使司,命大都督府遴選致仕武官往守孟甸、孟撾諸城。

到此,

大明基本實現了對於孟甸、孟撾全境的軍事衛所全覆蓋。此後,朱高煦又命趙安、蔣貴督兵修繕城池,設立屯堡,修置郵傳,安輯其民人。

而且,面對孟甸、孟撾境內錯綜複雜、為數眾多的土著勢力,朱高煦明智地采取了先合作,再逐步漢化的策略。

不過,朱高煦並沒有放棄“取漢名、說漢話、改漢俗”以及“強製通婚”的強製漢化政策。

大體上與洪武五年朱元章頒布的強製蒙古、色目漢化的旨意類似,孟甸、孟撾境內的土著女子只能嫁漢人男子,土著男子也只能娶漢人女子,否則男女兩家都會被抄沒家產,發為官奴婢。

盡管這樣的政策執行起來差異很大,“土女嫁漢男”容易,而“土男娶漢女”就比較困難了。

所以,為了方便這個政策的施行,還要同時強製規定土著必須用漢字、說漢話、改漢俗,廢除“收繼婚製”與“近親結婚”等陋習。

同時鼓勵“土男”參軍,從新兵、輔兵做起,通過立功來體現其“競爭優勢”,降低迎娶漢女的難度。

如此堅持一兩代人,土著們就徹底融入華夏了。

朱高煦特地趁著新設府縣官員的機會,把強製漢化的執行情況作為了孟甸、孟撾所有府縣官員的考核標準之一,土縣也不例外。

所謂“土縣”,即知縣由當地豪酋、頭目擔任的縣,這種土官就叫做“土知縣”。

朱高煦準許新置的孟甸、孟撾下轄的各府之下的縣,半數為土縣。

對於願意和朝廷合作的土著頭目,都賜冠帶,給以誥敕,使任本縣知縣等官。

但朱高煦特地對土官人數設置了上限,即不超過總數的一半。

讓兩省地方上的豪酋、頭目充任土知縣,乃是為了安撫兩地的民心,降低原先十余個宣慰司下轄土著百姓對大明朝廷設置郡縣、強製漢化的抵觸情緒。

畢竟,面對有了官身後觸手可得的利益與權力,用漢姓漢名漢俗、說漢話什麽的,對地方豪酋、頭目而言,根本就不算是事。

朱高煦考慮到土知縣可能會欺上瞞下,做一個天高皇帝遠的“土皇帝”。

因此,他在詔書中明確規定,土知縣為文官職,負責一縣民政,因其故俗,附輯土民,修職貢,納賦稅,朝廷頒給銅印、敕書,賜以冠帶,一般準世襲。

若土知縣在任期內胡作非為,觸犯大明律令,朝廷自會罷其官,重新委任新的知縣。

各府縣設有衛所,由都指揮使司進行管理,選拔地方上的小頭目擔任衛所百戶及以下級別的武官職,一般準世襲。

當然,違反軍法與觸犯大明律令者,依然會依法依律處罰,朝廷不會因為其土民出身而對其網開一面。

至於土著出身的衛所將士如若立下軍功,朝廷也會一視同仁,論功行賞,該升職升職,該賜爵賜爵,不會搞區別對待。

畢竟,蒙古色目將士投降大明後累功升任都指揮使,或者封爵的又不是少數。

另外,為了保障孟甸、孟撾的後勤供應,朱高煦命戶部令商人往兩地“納糧給糖”之策。

當時戶部奏定商人納米給糖之例為:“凡往孟甸、孟撾納米三百斤者給交州冰糖兩百斤。”

交州冰糖品質之高,僅次於禦用貢品南洋冰糖,其市價比大米高出數倍。

如此豐厚的回報率極大的激發了商人的積極性。

當時商人們在孟甸、孟撾招人開墾土地,種植稻谷,納糧於官府,然後領取糖引,支糖發賣。

商屯的發展,加快了孟甸、孟撾土地的開發,有力地推動了兩地社會經濟的發展。

當然,除此以外,朱高煦也沒忘記搜刮外國。

就在設置兩省三司衙門的同時, 朱高煦還下旨遣使南下暹羅、真臘、佔城,征糧餉助孟撾、孟甸兵食。

當時的暹羅王、真臘王、佔城王可不敢駁朱高煦的面子,皆在收到旨意後,下令運糧三千石或五千石以助。

與此同時,朱高煦還在孟甸、孟撾積極推行漢化教育,先後在萬象府、麓川府、緬甸府及木邦等府開設常科書院。

在這股風潮的影響下,許多土知縣甚至還遣其子侄入京師求學。

至於後世傳聞說張輔、朱能在攻克麓川之後曾經將麓川國在官之典冊,在野之典章,悉付之一盡。

這種說法不見於史冊,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畢竟,麓川、老撾平定之後朱高煦曾經讓張輔、朱能“考前元時所留兵數並計歲用及稅糧徭役之法與凡事便宜以聞。”

而張輔、朱能的回復大致相同,說是因為屢經兵亂,圖籍不存,兵數無從稽考。

由此可見,乾熙君臣並沒有燒毀麓川、老撾史籍的打算。

至於歷史的真相如何,那後世之人就不得而知了。

畢竟,數年後思任法父子及麓川、老撾等屢次作亂的土司首腦皆被剿滅,並無後人留下。

此外,朱高煦還不斷從全國各地調兵入孟甸、孟撾開展軍屯。

乾熙十五年六月,詔兩淮都督府各選輔兵三萬五千人及其家卷,給軍器、農具,調入孟甸之地屯種聽征。

乾熙十五年八月,詔兩廣都督府選輔兵兩萬四千人,給軍器、農具,調入孟甸之地屯種聽征。

乾熙十五年冬十月,詔陝甘都督府調陝甘土軍四萬三千人,往孟撾屯種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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