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你,明若安好。
太累了,太苦了。你的故事,真的讓我好心酸,讓我淚水好多。
這個世界有著黑暗的一片,你生活在黑暗之中,卻又是向往的天真。你那小小的身軀,有著一個怎樣的靈魂?你……太溫柔與善良了。
從小被遺棄的你,不知道身世的你,被窮苦人家撿到的你,可又三歲那年在貧民窟流浪的你。不被認同,不被認可,裹著黑色的圍巾獨自漂泊。吃過多少苦?不記得了?為饑餓煩惱,被騙被羞辱,吃掉地上肮髒的食物,甚至攤位上掉下一顆蘋果被你撿跑,你都免不了一頓毒打。睡在又冷又潮又硬的地方,從來不知道床是什麽。每一個冬天來臨之時,都如同末日,手腳被凍得通紅,拖著無力的身軀走著,有一次昏倒在冰涼的地面差點死去。
記得收留過你的那座教堂嗎?仁慈的神父與虔誠的禱告……可惜那個冬天后,教堂就被拆了,神父老了,教堂更是老舊。
記得那個被你撿到的小丫頭嗎?是個可愛的小女孩,但和你一樣髒兮兮的,她把你當哥哥看待,比你還天真爛漫。可是,八歲那年在人海的鬧市中走散了,你之後再也沒見到她,哭了,傷心了三天三夜難過了一個禮拜。
後來啊,九歲你開始反抗,反抗這個不公平的世界。沒什麽教養的你,隻認識不多不少文字的你,學會了打架從一條街打到另一條街,從一個城市打到另一個城市,有時鼻青臉腫,有時滿身是血不成人樣。但你在掙扎海從死亡中掙扎過來,變強,變成那些壞的人打不過你,變成別人眼中十惡不赦之人。
十歲那年,是打架一周年了,你不怕別人了。你並不笨,相反,你的行為很正確,從實力差不多的人開始打,打到現在這麽強。你的流浪早就開始了教訓那些欺負弱小的人,比他們更壞,內心卻比任何人都溫柔。
喜歡孩子,陪孩子玩,幫孩子拿下樹上的風箏,將迷路的孩子送到親人身邊,甚至救過落水的孩子……
十一歲那年,你殺人了,手在顫抖,眼在彷徨,腦在空白,但你很快冷靜下來了。因為你從未見過如此敗類的人,如此渣的人。這個人將一座城市化為地獄般,凌辱女性,殘害男性,就連妻子兒女也是如此。或者說,這個人根本不配做人,因為他沒有人性,散失了做人最寶貴最基礎東西。所以在殺之前,早就下定決心了。你不害怕,你願意當那大罪之人,願意成為罪惡之子。
然後,十二歲那年你結束了流浪,回到了最初的那座城市,最開始有記憶印象的那條街。
物是人非,你已經不是當年的你,早已具備生存能力。你在這條街開了個書店,開始了安定的生活。
你脖子上的這條圍巾陪了你十二年,依舊是純黑色,但已經破破爛爛。等縫縫補補,洗乾淨後,掉了色,看起來有點醜。畢竟自己手藝不好,以後再縫補一下就好。
十四歲的一個下午,金色的下午安逸的下午。書店中沒有人,你坐在書店前台看書,相遇的櫥窗外的一名少女。
對,長大了。那眼眸依舊熟悉,仿若昨日只是女孩十二三歲的樣子了,長得別有一番精致。但你不會看錯的,這是你的——丫頭!
命運就是如此玩笑,以前撿到她,像玩具一樣吧她弄丟了,現在卻又撿到了她。而現在又是怎樣一個撿法?歷史總是相似的,那年她被受到欺負,你替她挨了打,這一次還是,幾個不良青年圍住人家小姑娘,準備動手動腳。不過,這一次你的結果不同,你放下手中書,出店,上前三拳兩腳,完事走人。
後來你知道了,那天和丫頭走散後,一位好心婦女將丫頭送到了孤兒院辰雖然孤兒院生活也不如意,但勉強過去了。只是現在丫頭長大了,不找到安穩的工作,也快離開孤兒院了。
你接丫頭過來生活,可你自己的生活其實也不如意,一直都是。但生活還是要過的,至少比第一次撿到丫頭時好多了。
如果你一直這樣溫柔善良,我會祝福你一生。
我只是見證你成長,無法伸出援助之手,你不信任的神明,一個飄渺。我只希望你……明若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