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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後媽是明星》第21章 宋夢
  我以前就聽人說過,喝酒喝多了會斷片,想不起來喝醉之後都發生過什麽。也許是因為我一般不喝酒,或者還沒喝到那種程度,我還一次都沒有經歷過喝完酒失去記憶的情況。不知道是不是和我從小記憶力超強有關系。反正,我真想把和李傑吃燒烤那天發生的事情忘掉,當然不是全部,而是有些丟人的細節、一些我不夠矜持的表現。

  我也不是傻子,我能看出來李傑是因為有些自卑,覺得自己配不上我,所以不敢往前邁一步,這也無可厚非。本來我是想盡快再和他聯系,因為說到底是人家有恩於我,是我要請他吃飯的,但倒頭來反倒成了李傑請我吃飯了。於情於理我應該再約人家,最起碼要打個電話表示歉意才可以啊。

  但最近工作實在太忙了,剛接了一部戲,每天忙到很晚,連偶爾想用望遠鏡“偷窺”一下的時間都很難得。偶爾匆匆瞥一眼,他依然端坐在固定的咖啡桌前,專注地敲打著鍵盤。不知道他有沒有感覺我在看他。

  茫茫人海中,彼此相識就是一種緣分,但能夠持久維系一段關系又是另一碼事。也許,我和他如果都不主動就這樣耗下去,慢慢就會把彼此淡忘了吧。頂多就是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會偶爾想起曾經有過這麽一個人出現在我的生命當中,就像一個過客一樣,有印象卻很模糊。

  正當我時而遠眺大海發呆,時而透過望遠鏡看向咖啡館的時候,一個穿著時尚、年輕漂亮的女孩猛然佔據了大半個鏡片視界。通過畫面可以基本判斷,這是主動找李傑搭訕的人,她先是站在李傑的對面好像在詢問一些事情,又很厚顏無恥地,對,我只能這麽形容,我明明能看出來,李傑沒有邀請她坐下來的意思,她卻自己主動把椅子拉出來緩慢地坐下了。這一整套動作即嫻熟又老練,肯定是有著豐富地主動搭訕別人的經驗。

  一潭死水,就是需要外部的一些刺激才會“活”起來。外部的力量和刺激,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我疾步走出辦公室,看到接待區裡只有小金一個人在那懶散地躺在沙發上玩手機,我一邊回辦公室穿上外套,拿著自己的包,一邊問她:“小金,我是不是很久沒給你買衣服了?”

  小金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上,頭都沒抬一下,很淡定又有些不耐煩地回答道:“不是很久大姐,是從來沒給我買過,好嗎?”

  我馬上啟動我的記憶庫收索一下,好像真的沒給她買過衣服。但這不能怪我呀,小金總是打扮個跟個小帥哥似的,我怎麽給她買衣服啊。

  反正現在我急需她這個人來演場戲,但是得先給她打扮打扮。

  我一邊拉起小金,一邊命令道:“我馬上帶你去買衣服,而且都是世界名牌,但有一個條件,我挑你穿。”

  小金迷迷瞪瞪地就跟著我下樓了,她還很興奮地問我:“姐,你怎麽突然要給我買衣服呢?而且還是名牌的?我不是在做夢吧?”

  我現在急得跟熱鍋上的螞蟻似的,哪有時間跟她詳細解釋啊。為了讓小金乖乖服從我的安排,我又補充一句:“一會兒,聽我安排,完成任務,這個月的獎金翻番。”

  小金,現在的表情好像是中了彩票似的,不知該怎麽表現自己興奮的心情了。

  我全身“武裝”好了,估計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人發現的。再一個目前也顧不上那麽多了,狐狸精上門了,我得趕緊攆她。

  為了節省時間,我直接帶著小金進到海洋廣場咖啡館旁邊最大的名牌專賣店,

我用纖細的手指點、點、點,就給小金設計了一套即時尚、又端莊的衣服,再配上一個限量版的包和一些飾品,小金完全變成了一個千金大小姐,跟剛才我拉進來的時候的小金,完全是判若兩人。讓店員們都看得目瞪口呆的,好像剛剛看了一場非常精彩的魔術似的。  我結完帳,就把小金拉出來說道:“現在,隔壁的咖啡館裡,有個狐狸精正在勾引李傑,你現在去演場戲,假裝是李傑的女友,把那個狐狸精給我轟走。聽到沒?”

  小金一字一句地聽著我的話,臉上瞬間變得不安、恐懼起來,她完全弄明白是什麽情況之後,也知道沒法拒絕,就擔心的問道:“姐,我要是演不好怎麽辦啊?或者李傑不會直接揭穿我吧?”

  我鼓勵道:“你看我演戲這麽些年,光模仿估計你都能算半個專業演員了。你要對自己有信心,別害怕。李傑肯定不會揭穿的,你雖然換裝了,但她見過你好幾次,肯定能認出你來。整不好,最後她還得感謝你的拔刀相助呢。”

  一聽到李傑可能還要感謝她,小金鼓起勇氣就進咖啡館裡了。

  我在離稍微遠一點的地方,透過玻璃看他們的一舉一動。小金入戲很快,馬上變換了走姿,非常自信地站到李傑左側,李傑抬頭看看,剛開始的確表現出是否認錯人的態度。但是,小金先開口說了幾句話,李傑馬上反應過來是怎麽回事,直接起身配合小金演下去。

  那個狐狸精狐疑地看著這兩人,又上下打量小金的穿著打扮,有些悻悻然地說句話就離開了。

  之後,李傑和小金就坐下來開始交流,當然主要是小金在那說話,有可能毫無保留地把剛才的事情向李傑和盤托出呢。小金這個糊塗蛋,她不會直接把我說的跟個花癡似的吧?我越是聽不到他們說什麽,就越著急。可我也不想直接這樣走進去,如果是喝了酒的狀態,我有可能有那個勇氣。

  反正事已經辦了,我不能再在這裡呆著了,我轉過頭直接往公司方向走去。期間,我拿出手機,給小金發了個信息,我說:演技很好,事辦成就行,趕緊回公司報道。

  小金也很快回信息:遵命,大姐!

  我進辦公室用望遠鏡看下去時,已經看不到小金了,估計馬上就能回來了。

  李傑跟個沒事人一樣,又在那敲鍵盤,好像剛才的一幕就是他小說裡的一個情節一樣, 寫完就過去了。

  不一會兒,小金回來了。小金看到我開心地跟個小孩一樣,還不忘自誇:“姐,你看到我演戲了吧?我演的怎麽樣?”

  我先是一頓誇讚,然後問道:“你和李傑怎麽說的呀?”

  小金坐下之後,就回答道:“我站到李傑旁邊,就說:親愛的,你是不是認不出我了?我剛買的衣服,好不好看?然後,李傑就很認真地看著我,馬上認出我是誰了,就回答道:我真差點沒認出來,這一身和你以前的風格不大一樣啊。我接著說道:是啊,這一身很貴的,都是新款。之後,我就用很討厭的眼光看著旁邊坐著的那個女的,還問李傑:這是誰呀?你們認識?李傑回答:哦,剛問點事,不認識。之後,那個女的就很識趣地走開了。”

  我繼續問小金:“那等那個女的走了之後,你們倆都說什麽了?”

  小金很得意地回答道:“姐,你是不是以為我傻乎乎地把你給賣了呀?我能那麽笨嗎?我就說我正好在這逛街,看到那個女的纏著李傑,我就拔刀相助。”

  我還是覺得李傑不可能就真的相信小金的話,再問道:“那李傑沒問你,今天為什麽穿成這樣啊?”小金把頭一歪,想了想說:“沒有啊,這有什麽好奇怪的,女孩每天都換裝,也不奇怪啊”

  小金說的也有點道理,管他呢。反正我之前都表白過了,他發沒發現這是我安排的一出戲,也無所謂。我只是希望借著這個機會,我們能再好好談談,或者再見個面。

  想到這,我就回自己的辦公室拿起手機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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