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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舊時代》第201章 倒霉的丁蟹
進去的時候丁蟹一副趾高氣揚神情。

然而還不到一個小時,他就如同喪家之犬般的走了出來。

滿臉茫然的丁蟹很懷疑自己在醜國的那段經歷是虛構的。

不然怎麽不到一個小時的時候,他就把身上的五十萬刀給輸了個精光?

那些原本在他進去的時候拽的不行的看場們,在他離開的時候都變成了慈眉善目的模樣。

畢竟像丁蟹這種送財童子真的是打著燈籠都找不到。

都不用出千,只要正常操作,丁蟹就會把他的錢送過來,這樣的大肥羊,別說讓他們笑顏相送了,讓他們叫爹都沒問題。

最後丁蟹是被江德銘派去的保鏢提溜回來的。

江德銘看到丁蟹那頹廢的模樣,忍不住笑了。

他就是預料到丁蟹回到港島後,肯定會跑出去浪。

但只要方家人還在,丁蟹就好不了。

反正那五十萬刀也是白撿的,要沒有丁蟹的話,還賺不到那麽多錢。

江德銘就任由他去浪,等受夠了社會的毒打後,他自然會回到江德銘身邊跟著。

畢竟丁蟹還不知道自己的情況,加上有江德銘在的話,他也傷害不了方進新,這種情況下,他自然會認為只有跟在江德銘身邊才會不倒霉。

嘗過了掙錢的甜頭後,再想回歸以前的生活就沒那麽容易了。

不為別的,就算花不了,看著存款數字蹭蹭蹭的往上漲,也感覺特別的爽快。

丁蟹之前還想著用這些錢給母親何賤買套房子,再請個傭人照顧她。

現在全打水漂了。

丁蟹可憐巴巴的看著江德銘,現在他算是明白了,能打救他的只有江德銘。

江德銘拍了拍丁蟹肩膀,道:“老蟹啊,現在你該明白我當初為什麽要限制你的本錢了吧?”

丁蟹頹然的低下了頭,道:“知道了。”

“你看,事實已經證明,你自己一個人就是輸的命,之所以能贏錢,是因為我借了氣運給你,一旦我離開了我,你就再次打回原形了。”

丁蟹聽完後仔細想了想,好像還真是這樣。

港城人本來就很相信玄學風水那一套,丁蟹非但沒覺得江德銘是在哄騙他,反而覺得這才是真相。

看向江德銘的眼神頓時更加的崇敬了。

江德銘對丁蟹的表情很是滿意,這次靠這家夥那邪門的運氣賺了那麽多錢,多少得給他些甜頭。

“老蟹,別說我不照顧你,晚點我會跟小方商量,把你媽從他家接出來,給她買套房子,再安排個傭人照顧她,不過每個月需要用到的錢,得靠你自己掙才行,明白嗎?”

丁蟹用力的點了點頭,道:“我明白的,謝謝江先生還願意給我機會!”

“嗯,去吧,去方家看看你媽,等回內地的時候,我會通知你的!”

丁蟹很想問自己可不可以不回內地,但一想到江德銘那些整人的手段,他立馬熄了這個念頭。

除非他願意亡命天涯,不然就逃不脫江德銘的手掌心。

如果是去醜國之前的丁蟹,他肯定會毫不猶豫的選擇前者。

可現在,他覺得要靠自己的話,這輩子估計都賺不了那麽多錢。

更別說給目前買房請傭人了。

而且仔細想想的話,江德銘除去在最開始的那段時間將他丟去苦窯之外,其實也並未對他怎樣。

在自由與發財之間,丁蟹猶豫了一下後,還是選擇了後者。

沒有錢的自由有過屁用,醜國那邊整天喊著自由與平等,沒去過之前,丁蟹還挺向往的。

去過之後才發現,自由指的是槍械自由,逮捕嫌疑犯的時候,

PD開槍自由,以及有錢人的自由。那邊的法律就是專門為有錢人服務的。

窮鬼去到那邊,那就不是天堂,而是地獄了。

在內地生活了幾個月,丁蟹覺得其實那邊比港城還要好點。

所謂的沒有自由,只是剝奪了胡亂使用暴力武器的權利,以及限制住有錢人和有權人胡作非為。

這麽一想,那些有錢人整天喊著自由就不足為奇了。

畢竟他們是想把人當畜生使,想讓自己擁有特權。

“那江先生,我先走了。”丁蟹對江德銘說道。

江德銘點了點頭,道:“去吧。”

丁蟹就這樣一步三回頭的離開了。

等他一走,江德銘也收斂起了臉上的笑容,對著先前陪丁蟹去地下賭場的保鏢問道:“給我說說那個地下賭場的情況。”

“是!”

別看江德銘在丁蟹面前笑呵呵的,但他心裡怎麽也不相信一個小賭場能在那麽短時間內贏走丁蟹的五十萬刀。

要知道這些地方下注都是有上限的,五十萬刀換成港元也不少了,丁蟹想要在那麽短的時間能全部輸光, 除非從頭到尾一把都沒贏過。

正常的賭局下,不大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丁蟹的運氣還沒背到這種程度。

而且賭場那邊也不傻,多少會讓客人小小贏一把,不然一直輸的話,誰還敢來啊。

聽完保鏢的話後,江德銘打了個電話給陳志超。

電話才剛接通,江德銘就聽到了對面傳來的吵雜聲。

不用說,陳志超肯定又是在舞廳玩了。

“超哥,我是江德銘,跟你打聽個事。”

大概是因為聽到江德銘這個名字,陳志超那頭很快就安靜了下來。

“江先生,您有什麽吩咐盡管說。”

“我想問下,灣仔這邊的字花是誰在看的?”

“灣仔?”陳志超作為當前華人在港城警隊中的頭號人物,自然對港城的勢力十分清楚。

“江先生,那邊是肥仔超在管的,他背後是四大探長之一的顏童,怎麽,他得罪您了?”

“也不算吧,就是今天我有個朋友去灣仔的一個地下賭場玩,一個小時不到的時間,就輸了五十萬刀。”

陳志超聽完後愣了下,五十萬刀可不是小數字,換成港元的話,足足有三百多萬。

這時候港城的文員月薪一個月才一百到三百不等,私人住宅也才一萬到兩萬五之間。

三百多萬足夠買一棟樓了。

一家地下賭場,在那麽短的時間內就贏了人三百多萬,宰肥羊也不是這麽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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