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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法師從黑魂系統開始》第21章 近戰法師?
  可到底應該把擊殺獲得的靈魂點用到哪呢?羅根看了看自己的技能面板,顯示如下:

  【面板擁有者:羅根】

  【等級:23】

  【生命力:10】

  【集中力:20】

  【耐力:10】

  【力氣:10】

  【敏捷:11】

  【智力:16】

  【信仰:15】

  【運氣:10】

  在力氣等方面,都遠遠遜色於大部分公會成員。

  至少對目前的大部分成員來說,他們都拿得起普通的特大劍,同時也能承擔起使用巨弓的任務,在敏捷和力氣方面都有所建樹。

  故而羅根也想過,自己是不是應該加強這兩方面,特別是射箭,這項技能已經幫他解決了不少敵人,羅根認為這是一個可以提升的地方。

  還有劍刃方面,如果自己加強了力氣和敏捷,就可以拿起更重的武器和盾牌,或者更靈巧的武器了,不需要局限在那短小得如匕首的闊劍上。

  怎麽想象也好,這都是一個很有說服力的提議。

  能成為劍士和力量猛男。也可以成為傭兵和技巧強者。亦或是刺客和潛行的神。

  甚至是近戰法師,好像也不錯!

  但羅根在半刻以後,瞬間就把這些想法消除掉。

  魚和熊掌,怎麽可以兼得呢!

  自己是法師!法師就不應該加強近戰!

  那些說什麽甘道夫的,都是騙人的!只有自己法術上的威力達到驚人的程度,才需要再加強自己的近戰能力!

  如果一味地選擇平均分布,結局就會是樣樣都會,卻樣樣都不精!

  這樣的話,還不如一開始就把屬性全投資在法術上。

  沒有暴力輸出,當什麽法師呢?

  不提升魔法和奇跡,當什麽魔法師和聖職?

  所以羅根就把4個能力點全都點在了信仰上,不單只是現在,以後有了靈魂點,都盡量加在智力,信仰和集中力上。

  【信仰:19】

  在能夠初步控制夢境之前,他要先在聖職這邊,試圖晉升。

  無它,聖職的晉升,是目前三家之中,最簡單的了。

  從魔法師晉升成為中級魔法師,這一點羅根已經思考過,至少需要一個月才能完成。

  從火的崇拜者晉升成為咒術師,需要擊殺一名擁有聖職或同等實力的生物(不限於人類或怪物),對羅根來說,現在根本沒有把握,因此也是拒絕。

  而從初級聖職晉升為中級聖職呢,只需要鈔能力就行。它的晉級材料有兩種,分別是女神的祝福和神明的恩惠,兩者都可以通過聖職渠道用錢獲得。

  女神指的是初代黃金王的女兒,葛薇.艾薇雅。現在克裡斯洛的王族,都是她的直屬後代。

  以前羅根沒怎麽考慮過,主要是因為有兩個原因,第一,他缺錢,交妹妹學費已經快入不敷出了,無法再負擔起他的晉升。第二,他的信仰不夠高,對神明不夠虔誠。

  第二個原因看似不太重要,但羅根知道,它是很多聖職晉升失敗的原因。羅根在一開始,因為前世唯物主義的關系,甚至連晉升初級聖職都差點失敗了。

  但在獲得系統以後,信仰的障礙似乎直接消失了。那時候羅根和卓伊對話的時候還在思考,為什麽自己可以輕而易舉地同時使用魔法,咒術和奇跡。現在想來的話,應該是系統幫自己突破了限制,讓信仰從精神上的需求,

變成了面板上的需求。  簡單來說就是,只要在面板上提升信仰數據,自己就可以達到中級聖職的信仰要求!

  再加上自己已經有了更強大的賺錢能力,晉升中級聖職,也就不是無稽之談了。

  羅根從床上爬起,數了數自己現在還剩多少金錢。

  在回家的一星期內,自己每天都能賺幾克朗,拋掉那些購買日常用品的費用,目前還剩一百二十六克朗,二先令,八便士和三法尋。

  之前已經把妹妹的八十克朗學費交了,而每天衣食住行的雜費,兩人加起來大概是兩先令,也就是0.4個克朗。

  預留一個月左右的開支,也就是十二克朗。神明的恩惠加上女神的祝福,則是一百五十克朗!

  也就是說,羅根只需要再賺三十六克朗,就可以晉升了!

  金行的委托,能再賺十二克朗,接下來再接幾個委托,不足一星期就能晉升。

  甚至他根本不需要努力,只需要問洛桑借錢,都能夠滿足需求。

  而只要自己能夠晉升中級聖職,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更多的奇跡,提升自己的實力,接B級或者更危險的任務。

  就算自己愚鈍,無法完成困難的任務,也可以學之前那個老聖職,成為醫師幫助別人,每天也能輕松賺取十克朗或以上!

  怎麽想,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選擇!

  想到這裡的羅根,激動得心神難以抑製情緒。

  同時也不禁在心裡吐槽道,以魔法師身份成為聖職的中高階位置,相信也是歷史上的第一人了。

  羅根在被窩裡哈哈一笑,為美好的未來而感到高興。

  ······

  清晨的陽光開始出現,公雞開始啼鳴。

  羅根家的小灰灰和大灰灰在那裡阿嗚著,羅根拍了拍牠們,讓牠們不要吵醒安裡。

  自己則穿好了聖職專用的藍衣長袍,吃完用牛奶和麥片做的早餐,隨後從門口出去。

  今天依舊是打工人工作的一天。

  回憶起金行在安尼斯城的位置, 羅根步行大約十來分鍾,就到達了目的地。

  羅根和之前的那位浮誇男揮了揮手,後者今天還是穿著浮誇的服裝。明明是一件普通的馬甲上衣,卻要在其上雕刻紅寶石,仿佛這樣能襯托主人的高貴。

  再看看羅根的這套聖職長袍,對比起來無疑就顯得普通了,可那怕是最愚蠢的富二代,也懂得尊重這件衣服。

  因為聖職身份代表的是教會,那怕其上沒有精致的花紋和好看的圖案,羅根也可以狐假虎威,讓信仰神明的普通人對其保有尊重。

  鏡頭回到羅根身上,羅根越發覺得,浮誇男身上的服裝和他的性格根本就是兩個人,他一看到羅根,就親切地招呼他進來,讓他觀察店鋪內的情況。

  只見店鋪內,全都是亂糟糟的貨物。從馬上剛運過來的廢物,有些含有大量黃金,有些卻全都是雜質。還有一些不知道是真還是假的金條,要細細分辨,顯然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這就是為何,金行需要聘請羅根的原因,假如他真的能發揮傳言中的能力,給予十二克朗,又那裡是浪費了呢?

  穿越大批大批的雜物,浮誇男帶著羅根,看到了一名肥胖的中年男子。

  那肥胖男身上的裝飾同樣都非常多,相貌也能明顯看出和浮誇男有著血緣關系。

  浮誇男向他介紹道:“父親,這就是我找到的人才,他的名字是羅根。”

  羅根向他行禮,向他表示敬意,卻沒想到金行老板居然皺了皺眉,問道:

  “這位聖職,你真的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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