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便在歲月裡慢慢的成長,女人家從沒有吃過白面,男人26歲結婚,27歲有的孩子,在農村也算是非常晚的了,因為他討老婆很難,男人姓陳,名志君,小名叫臣,村裡大多姓王,13歲便沒了父親,母親改嫁,陳志君還有個親弟弟,弟弟隨母親改嫁姓王,母親也要求男人該姓,男人堅持姓陳,自此便跟姥爺兩人生活。
男人的父親是臨縣來的,以前公社,這裡是八區,以前沒有派出所,陳志君的父親便負責八區的治安,老人講他帶著槍,是那種匣子槍,特別威風,陳志君的母親姓王,是村子裡當時的婦女主任,家裡姊妹兩個,沒有男丁,她是老小,老陳剛來的時候區裡邊是每天發幾個饅頭,雖然很小的饅頭,但是在當時也很難得了,讓人羨慕,經過村裡介紹撮合便跟母親結婚,第二年便有了陳志君。
那時的海裡資源就像無底洞的財寶,養活了整個漁村,也有幾個餓死的,其中最慘的就是有個去野地裡摘倉子,倉子滿身都是刺,他就上磨,磨了好久成了粉後吃了,當天就死了,村裡來人說是磨沒有磨好,被刺扎胃裡疼死了,還有就是吃了河豚魚毒死的一兩個人,其他人都靠著這河邊海邊的海貨活了下來。
陳志君的父親還是在公社區裡每天巡視一番,早時候50.60年代,治安非常好,每天還是分著幾個小饅頭,唯一的變化就是自己不舍得吃了,帶回家給孩子,自己吃餅子,這個每天只要填飽肚子的年代,充滿各種快樂的笑容,唯一擔心的便是餓肚子。區裡每月幾塊錢的工資,很快便養活不了一大家子,海邊的人們,靠海吃海,那個當時連自行車都沒有的年代,人們到海邊幾十裡擔回幾百斤的海貨,偷偷去賣給臨村,人們好像有著使不完的勁,遠比這幾塊錢的工資多得多,女人開始埋怨男人的無能,矛盾便隨著日子不斷加深,直到老父親跟女兒合夥打了陳志君的父親,老陳沒有了辦法選擇了放棄公職,回家務農。
老陳個子只有一米六左右,在那個年代沒有幾個胖人,基本都瘦瘦的,因為解決溫飽養活一大家子人就已經拚了命,加上沒有脂肪蛋白質的攝入,基本都是皮包骨的樣子,加上老陳常年沒有體力勞動,每天就是開會,巡視,辭職回家的老陳,去上了一個月的海連原來工資一半都拿不到,家庭矛盾便到了無法解決的余地,直至爆發,那個年代還沒有什麽離婚,在又一次挨打過後,老陳便回了臨縣老家。
他是家裡老大,老二老三也是男孩,弟兄三個各人顧個人,老家日子更難,回到老家男人安頓好就去偷過幾次孩子,有的說去偷改了姓的老二,也有的說是去偷陳志君,更多的便是陳志君自己說是來偷過幾次自己,可是還沒到車站就被村裡帶人追了回去,兩個縣相鄰幾百裡地,並不是像現在一樣隨隨便便就能回去。最後便不得不放棄,男人最後一氣之下遠赴XJ,聽村裡老人說是在哪裡喂牛,後來帶著人保護財產犧牲了,陳志君的母親後來坐了很久的火車去XJ把骨灰帶了回來,安葬在了他臨縣的老家,也算是落葉歸根了,暴亂殺人的最後聽說也被槍斃。自此陳志君便沒了父親,那一年他13歲。